而且还是双方根本没有实质性接触的前提下。
指挥官根本没有把那些野蛮人放在眼里,毕竟索伦王国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北地的野蛮人,对他们了如指掌,所有的战法也都是为了野蛮人量身打造。
“如果没有另外一支人马,单凭那些野蛮人想攻破我的关隘,至少得留下五百具尸体。”
指挥官恨恨的想到。
可是因为另一支人马的原因,指挥官连接战的勇气都没有,直接弃城逃跑。
不是他懦夫,而是就算死战不退也是全军覆没的下场,而且还未必能给对方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这种情形下,带领队伍撤退,保存有生力量才是正确的抉择。
另一边,野蛮人兴奋的登上城头,可是还没等他们欢呼便听到一声巨响,随即地动山摇。
人类守军在撤退之前使用魔法的力量摧毁了城墙,连带上面的野蛮人也被炸上了天,至于落下来是死是活,就看个人造化了。
随后,猪头人推进到了残余的城墙,将旗帜插在了上面。
虽然野蛮人多次攀上城墙,但一次也没站住脚,根本算不上先登。
猪头人似乎啥也没干,但是散步一样占领了城墙。
纳扎很不服气,气得哇哇大叫。
杨牧云说道:“这次算你们赢了,关隘里面的战利品都归你们,外面的归我们,怎么样?”
看人类守军那娴熟的模样,肯定是把能带走的都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也摧毁了,一些破铜烂铁的杨牧云也看不上。
纳扎愣了一下,随即高兴的笑了,毕竟自己赢了,而且对方“心服口服”。
“城外有什么好东西?”
杨牧云说道:“那六个混血野蛮人。”
说到这个,纳扎一脸嫌弃,毫不掩饰自己对混血野蛮人的厌恶。
“那群家伙都是人类养大的,对咱们充满了仇恨,根本养不熟的。而且他们学会了人类的狡诈,会装着忠诚,然后背后打闷棍!”
这是野蛮人用血换来的教训。
当初看在同是野蛮人血脉的份上,将那些混血儿收留下来。
可是没想到这些家伙给人类通风报信,还在关键时刻对收留他们的部落出手。
而且这种事情不是一个两个,几乎是每一个。
杨牧云坚持要,纳扎自然不会反对。
很快,六个混血野蛮人就被抬到杨牧云身前。
此时,六人的狂化状态还没有结束,身上血焰升腾、红光缭绕,手脚不断地抽搐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是又痉挛着倒下去。
杨牧云拥有木的规则,又有比木的规则更高级的丰收规则,立刻感觉到了这六个混血野蛮人体内密密麻麻的松针。
那不是普通的松针,而是加持有特殊力量的物品。
坚硬、锋利之外,还不断散发特殊的能量麻痹野蛮人的筋肉,刺激骨髓中的神经,阻断身体中血气和其他能量的流动,或者令其错乱。
杨牧云喃喃自语道:“有点像点穴!”
雪松部落的野蛮人自然不知道点穴的技巧,但是没关系,把全身上下所有地方都扎满松针,总有一个能扎中的是不是?
此时每个混血野蛮人身上的松针加起来都得有十斤八斤。
还都深扎在骨骼中,皮肉下。
能看到皮肤表面密密麻麻的小颗粒状凸起,但看不到松针的存在。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个松针还挺有用的,如果懂得认穴打穴,杀伤力更强,威力更大。
部落里十几个小野蛮人精擅解剖,对人体构造了如指掌,如果让他们使用松针,只需要一根就能要命,哪里会浪费十斤八斤。
另一边,人类将能破坏的东西全都破坏掉,不能破坏的也都一把火烧掉,然后麻利的向南逃窜。
野蛮人涌入关隘的时候,只看到处处火起,烟尘弥漫。
看到火堆里烧了一半的盾牌、弩箭等物资,野蛮人全都心疼得哇哇乱叫,拨弄着火堆抢救物资。
至于追杀敌人,谁还顾得上。
这也是人类惯用的伎俩,故意丢弃一些财物吸引敌人,给自己创造逃跑的时间。
有时候敌人还会因为分赃不均大打出手,杀一个回马枪说不定还能反败为胜。
然而,哥布林弓骑兵衔尾追杀,小刀切肉一样零敲碎打干掉了几百个人类。
剩余的人类见状立刻抛下武器,扒掉铠甲,身上所有能丢的东西全都舍弃,为的就是跑的更快一些。
至于杀个回马枪什么的,想都不想了。
然后,指挥官发现身后长相奇特的骑兵一直在刻意攻击队伍中的神职者。
神职者往哪边跑,那些骑兵就往哪攻击,所有的箭支也都是围绕着神职者。
神职者有防御手段,能够挡掉箭支,但是神职者身边的士兵没有,只能中箭扑倒。
想到这,指挥官命令道:“离开神职者!远离他们!”
剩余几个神职者又惊又怒,这种关键时刻,他们不保护自己也就算了,竟然还打算抛弃自己。
可恶!
真是可恶!
然而士兵们顺从的向两侧避让,箭雨果然都是向着神职者,根本不往自己这边飞。
看到这一幕,士兵们跑得更麻利了。
毕竟,谁也不想当替死鬼。
哥布林弓骑兵也懒得去追那些普通士兵,远远围着几个神职者转圈,不时的射出几箭消耗。
不杀,但也不放,就这么围着消耗。
神职者们虽然有圣光力量,可以庇护自身挡掉箭矢,但圣光力量消耗的太快了,眼看着就要枯竭,到那时肯定要被射成刺猬。
几个神职者顿时明白指挥官为什么弃城跑路了。
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敌人。
“强大的勇士,我要见你们酋长!”
神职者长期跟北地种族打交道,能熟练掌握好几种北地的语言,换了一种又一种,终于沟通上了。
只要能谈,就有活命的希望。
就怕野蛮人二话不说把自己砍了。
哥布林族长绿帽上前一步,居高临下看着瘫软在地的神职者。
眼神冰冷却又炽热。
冰冷是因为面对着人类,是自己的大敌——虽然绿帽也不知道哥布林和人类有什么仇什么怨。
炽热则是因为,自己一个哥布林,竟然追着人类的屁股打,而且还把人类中几个最尊贵的家伙俘虏了。
纵观哥布林一族的历史,成为人类俘虏的数都数不清,但俘虏人类的,自己绝对是第一个。
“你,确认要向我投降吗?”
其他哥布林纷纷吼了起来。
“确定!强大的勇士,请接受我们的投降!我们会按照规矩缴纳与我们身份相符的赎金,在此期间还请确保我们的安全。”
绿帽骄傲的昂起下巴,“很好!种花家部落哥布林勇士绿帽,接受你的投降!”
听到这话,神职者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
对面竟然是哥布林?
自己竟然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向哥布林投降的人类。
噗!
这个神职者一口老血吐出,干脆利落的晕了过去。
其他几个神职者立刻搀扶住同伴,但都没有表示异议。
反正投降的不是自己,有人背锅,自己闷声发大财就是。
同时,他们心中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强者能把哥布林调教成这幅模样——如果能取得重要的情报送回去,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还会立功受赏吧!
—2400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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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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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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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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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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