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对杨牧云是无条件拥护,而且地下洞穴温暖湿润,又有大片大片的食物,自己不占着难道让别人抢走吗?
这里必须是野蛮人的领地,也只能是野蛮人的领地。
黑头也双手赞成。
毕竟狗头人最喜欢地穴环境,而且这里十分宽阔,野蛮人肯定占不完,到时候肯定会划出一部分给自己驻守。
绿帽更不会反对。
毕竟离主人近了安全方面有保障,今天如果不是主人恰好赶到,两只蜘蛛足以横扫自己的领地了。
拉玺达纠结的看着周围的环境,随即打了个喷嚏,回声在地下洞穴震荡,惊起一群扑棱蛾子,然后拉玺达的喷嚏更响了。
杨牧云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放心,一定把这清理干净。”
地下洞穴长满了菌类,其中很多都是有毒的,吃一口就得躺板板。
而且菌类会散发孢子,谁知道这东西有毒没毒,万一闻一口就得睡棺棺,这里就是大型坟场了。
哥布林一族和狗头人一族集体出动,在大石的带领下对地下洞穴进行挖地三尺的扫荡,清缴剩余的蜘蛛,同时收割洞穴中生长的菌类。
这是一场大丰收。
拉玺达一刻钟都不愿多呆,摇头晃脑的朝出口走去。
发现四下无人,杨牧云立刻开启通道。
人呐,就是奇怪。
刚才在地下洞穴,够黑灯瞎火了吧,可杨牧云还是觉得如芒在背。
现在在电冰箱后面,大白天的,还没拉窗帘,杨牧云却踏踏实实。
表情挣扎了一会儿,杨牧云终于探手入怀,拿出一团白色的线团。
手指捏着其中一角任其自然下垂,线团立刻流水般倾泻下去,伸展为一张白色的布料。
白色布料向渔网一样有很多网格,某些地方还会有精致的绣花。
好吧,不装了,这就是一件紧身秋衣,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点薄、有点透。
杨牧云觉得自己空虚寂寞冷的身体需要一点温暖,于是解掉身上的皮衣,将白秋衣套在身上。
有点紧,线条几乎勒进了皮肉里,浑身上下被勒得饱满凹凸,本就棱角分明的肌肉显得更加清晰、更加立体。
渐渐地,杨牧云惊讶的发现秋衣与身体接触之后,竟然诡异的融入皮肉中,与自己的身体合二为一。
“无痕也好,这样就不会被其他人看见了。”
杨牧云挥舞了一下手臂,发现动作更加轻便、迅速、有力,凭空出了一拳,竟然听到了嗖嗖的风声。
没错,就是风声,出拳带风。
要知道,这是随手一拳,并不是蓄满力量之后的全力一击。
又出了几拳,杨牧云发现自己挥动手臂时除了肌肉收缩产生的力道,还有秋衣带来的力量。
那些勒进皮肉中的线条发挥着肌肉纤维的作用,令自己的力量和速度都得到了增幅。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杨牧云又做了个扩胸运动,结果发现,自己的胸大肌、肱头肌、斜方肌和菱形肌等肌群全都在发力。
那种感觉……
杨牧云琢磨了许久,终于想到一个词——牵一发动全身。
没错,就是牵一发动全身。
穿上秋衣之后,自己每一个动作都能牵动更多的肌肉群,以更便捷、有效的方式发出更强的力道。
这一刻,杨牧云终于明白拉玺达说的“修炼是旁门左道,哪怕苦修一辈子也无法触摸到神的门槛”是什么意思。
武者修炼最主要的就是打熬身躯,其中用到最多的就是肌肉。
肌肉收缩牵引骨骼而产生关节的运动,这就是发力的基本原理,许多武技也都是在这个原理的基础上组合演变的结果。
人体有很多肌肉群,按照大小,可以分为大肌肉群、小肌肉群。
寻常的举重、跑步、俯卧撑等,锻炼的都是大肌肉群,也就是显而易见的胸肌、腹肌等,几个月就能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然而,寻常锻炼对小肌肉群的效果大打折扣,有些部位的小肌肉群生来什么样就一直什么样,一辈子都不会有太大变化。
比如手掌的小肌肉群。
哪怕一万次挥剑,一万次出拳,对手臂大肌肉的锻炼效果十分明显,但对手掌小肌肉的效果忽略不计。
如果是追求破坏力的劈砍,自然大肌肉越发达越好。
可如果是追求精准的刺击,自然要看对手掌小肌肉的掌控。
力气大,能开碑裂石,并没有什么可称道的,毕竟只要发奋苦修都能做到,毕竟大肌肉的锻炼太简单了。
但是屈指一弹将头发丝射进石头里,这就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也不是通过苦修就能达到的。
因为这涉及到小肌肉发力产生的巧劲。
绣花、织毛衣、写字能够锻炼小肌肉群对细小动作的调节与控制,同时还能磨练稳定的心境、持久的毅力。
所以很多隐士高人出场时,往往都是在写字、作画、弹琴、绣花、钓鱼,修剪花草等。
五大三粗的肌肉壮汉大都是不入流的小角色,真正站在巅峰的那一小撮人,每一个都称不上强壮,甚至可以说清瘦。
想想《葵花宝典》里的飞针就明白了。
杨牧云闭着眼睛抚摸了一下胸口的肌肉,仔细感受手臂运动时肌肉的收缩、关节的杠动,自然而然就感受着嵌入皮肉中的那一根根丝线的收缩和牵引。
自己对全身肌肉的掌控有了质的飞跃,比如控制头皮下的肌肉收缩,控制耳朵上的肌肉收缩,控制泪腺的肌肉收缩……
可以精确到让哪一根头发晃动,让耳朵向上下前后任意方向晃动。
这种对力道的掌控,寻常人锻炼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到,而杨牧云仅凭一件秋衣轻而易举做到了。
一件物品,省去了一辈子苦修。
拉玺达说的没错,修炼的确是旁门左道。
“这就是天赋吗?出生时候有就有了,出生时候没有就一辈子都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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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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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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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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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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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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