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长安北驿,主楼二层的长廊上,两个锦衣金甲的军士避着刺眼的阳光,各靠在正中廊柱的一侧,一个手搭凉棚眯眼眺望着北边官道,另一个则不住地打望着京城来向的大路。
鬓边汗珠子滴答直落,薛益想掏汗巾擦擦,手在腰间一停,便甩甩头作罢了。
这趟莫名其妙的差事,指不定还要等多久,这汗擦了也是白擦!
三伏天里,他与冯超穿得齐齐整整,远看着是威风凛凛,其实有苦难言。
“薛大哥,咱家大人怎么还没到?”背后的冯超苦着一张脸。
他们昨夜就到驿站了,今日又等了一整个上午,还是不见自家大人前来会合。
“大人他呀——,兴许在哪个花坊喝小酒呢!”
比冯超多在东宫当了两年差,薛益早把自家大人看的透透的,那位要是有一趟差事能按时到场,便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与冯超所属的东宫右内率府,虽然在十率府中颇不起眼,顶头上司右内副率苏大人却是东宫响当当一号人物。只不过这响当当可不算光彩,滥竽充数、浑水摸鱼、尸位素餐……这些个词,都是自家大人专属的。
多亏祖上庇荫,金吾卫世家出身的苏小舟自小便被擢选入宫,十多年来,无功无过,从太子伴读一路混到十率府之一“右内率府”的副率,代行着空缺的右内率长官职权。
苏大人平日里迷迷糊糊,连自己率府职责都搞不大清楚,被上官问起府中事务来,常常一问三不知。他对其他各率府热衷的兵法、操练也不上心,每月能率兵出两三次操便不错了,休沐倒是次次都很准时,时不时还要告假回家探亲或是去坊市花天酒地。
原本,跟着一位混日子的上司,就算没什么前途,至少人能平安闲适。可偏偏,自家大人才能普通、人畜无害,却没能经营好人际关系,于是时常受到上官们的“关照”,平日里得的差事一点不比其他率府少,却都是一些鸡毛蒜皮、无足轻重的杂差,天天的出力不讨好,背锅受责也是家常便饭。
三年新兵,三年内府兵,眼见着同期入伍的兄弟纷纷在别处混得风生水起,不少甚至北调建功立业去了,薛益又心急又无奈,空有一腔热血,却只能在无能的上官手下虚度光阴。
这不,近日大人又接了件杂活——到驿站接一位自安北都护返京的李将军。
既然是自边疆返京,若是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员,自然有吏部派专人来接;那位李将军顶着国姓,若是宗室成员或者世家大族中人,更无需东宫派人来接引。既然两头都不是,最可能的便是:他官职不高、出身普通,不知道与东宫哪位上官有私交或是沾亲带故,凭着自家大人好说话,交办下来的这件差事。
山长水远,变数极多,虽然每到驿站便可传信回京,能算个大概的抵达时间,却远没那么精准。大热天里出来办差,左等右等最熬人了,这活一听便没人想接!
三日前,苏大人来府院点兵,他和冯超执勤来晚……不幸入选。
不幸中的万幸,按最近一封信函算来,李将军应该就在这两日抵达。
万幸中的大不幸,苏大人可能是在宫中待闲了,竟然决定亲自率领他们前来接人。可是,同样出城办差,旁人都是骑马,他却偏偏要坐马车,还冠冕堂皇的说或许要外宿,个人随身起居物品每一件都必不可少。
坐马车便坐马车,苏大人还有个怪癖——不能与人同乘!于是让他俩早一日出城,约定今日一早赶来驿站会合。
此时俨然正午已过,大人却迟迟没有露面,实在……跟他们料想的一般无二。
“诶——,我与大哥怎么这般倒霉?苏大人他……也太没谱了。”冯超不禁叹了口气。
虽然尊卑有别,不该背后抱怨长官和他的任何决定,但薛大哥忠厚仁义,在他面前流露心声也不甚要紧。
“话也不能这么说……”
自己锐气渐失便罢,冯超还是个新丁,薛益不想见他丧气,赶忙找补着说:“咱家大人虽然文治、武功……都欠佳,但他在东宫十多年了,深得太子殿下的……信任。你把大人安排的差事都办好了,兴许哪天他一高兴,在殿下面前替美言几句……大好前程还是有机会的……”
这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不信。
苏小舟除了才能不足之外,还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不争不抢,从小跟太子殿下一起长大,他也算东宫元老中的元老了,可到现在却还是副率一职,可见其不思进取。
他生于功勋世家,荣誉甲门,父亲是荆州长史,兄长是羽林中郎将,一个打断腿都不用愁的纨绔子弟。这样的人,自己逍遥自在就够了,哪会为底下的人谋前程。
“哎——,大哥,那人是不是?”
冯超一声惊呼,仿佛一场苦役即将结束。
薛益回头一看,他手指的方向,遥遥可见的官道上,一匹毛色淡金的高头大马,载着一个皮肤黝黑、身着盔甲的年轻人,正向驿站方向昂首阔步而来。
这个时节、这个时辰,宽阔的官道上鲜有行人,那人的坐骑和穿戴实在太醒目了。汗血宝马,银光甲,玄铁刀……全都是边军制式。
来人可不就是他们在等的李将军嘛!
太好了……太好了!
两人尽量克制着心底的喜悦,保持着内府军的威严姿态,一路小跑奔下楼,快而不慌的迎到了驿站大门口。
“李将军——”
“李将军!一路风尘,辛苦啦!”
长安人的热情与开放,在他们灿烂的笑容中展露无余。
“嗯?”
年轻人用力挺了挺胸膛,目光斜扫过他们身上。
“你——”
他的话还没说出来,只听“哗啦——”一声响,一道黑水从一旁的阁楼上倾泻而下,不偏不倚浇在他的身上。
“唔——咳咳——,你们……什么人?这是……什么东西?”
年轻人惊慌失措地擦了把脸,这从天而降气味刺鼻的黑水,莫名其妙笑脸相迎的两个军爷,他都想知道是什么来路?!
“这是……”
摸下一滴溅在自己脸上的水,在指尖一拈,嗅了嗅,薛益立刻脸色大变。
“啊——,是火油!将军小心!”他一声大喊,拽着冯超后跃数尺,顺势拔出佩刀,目光四望,警戒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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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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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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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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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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