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炮灰才是真大佬[快穿]>26.七零年代男知青23
  林则和胡巧结婚那么多年没孩子,村里少不得在背后嘀咕,结果突然就抱个孩子回来,说是已经四个多月,弄得所有人都蒙圈了。

  “你怀孕都不跟我说,那你坐月子怎么坐的?”胡巧妈气的不行,哪家女儿一声不吭就把孩子生了。

  “那会我嫂子也在坐月子,你会来照顾我?”胡巧一句话把胡巧妈所有的话给憋了回去。

  胡巧怎么和他们爸妈说林则不知道,他被知青所好几人逮着让请客。

  “请,一定请。”林则笑呵呵的说道。

  大着肚子的路遥一直安静的坐在边上,时不时摸一摸肚子。林则有些不可思议,原来的女二现在已经要生第三个孩子。

  “恭喜。”路遥浅笑道。

  “谢谢,你家老大老二呢?”林则其实已经挺久没见过她,一直是通过杜南星才知道一点她的消息,没想到今天会碰到。

  “在家呢!”路遥看着林则,状似漫不经心的说道:“听说李文雅辞掉文工团的工作去农场找林向阳了。”

  这个林则还真不知道,他已经很久没关注他们,不过文工团的工作不错,怎么会想着转调农场?

  “说是夫妻分隔两地太久,影响夫妻感情。”路遥像是知道林则在想什么,接着说道,“你一个大忙人没时间关注是非,所以可能不知道。”她凑近林则,小声说道:“林向阳调到农场后,和一个广播员走的很近,李文雅呢?是靠文工团的副团长帮忙进去的,听说对她很照顾。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突然就放着又轻松又体面的工作不要,转调到农场。”

  农场的广播员?没点关系还真轮不到。至于文工团的副团长?难道就是杜南星看到的那个男人?

  “是吗?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林则琢磨着她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些?

  “我前些天看到李文雅,她的起色很差,就像跟我刚生完孩子一样。”路遥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瞧我这脑子,生孩子生傻了,连形容词都不会用了。”

  林则心下一惊,想要追问路遥细节,她已经找白梅说话去了。

  什么叫李文雅为了林向阳辞掉文工团的工作?她和林向阳的夫妻之情早就名存实亡,要不是为了怕当初那封信被翻旧账,兴许已经离婚。

  所以路遥说林向阳和李文雅身边各自有人他相信,要说李文雅为了林向阳放弃文工团的工作,他说什么都不信。

  最重要的是她最后那句话,李文雅的气色很差,像刚生过孩子一样?

  见到胡巧笑容灿烂的抱着孩子过来,林则的心情极其复杂。

  胡巧有没有生孩子,瞒得过村里人,却瞒不过杜南星和路遥,林则也没想过要瞒他们,路遥刚刚那些话,就差没直接告诉他这孩子是李文雅生的。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这些年,林则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开车,休息的时候也是呆在家看书里,胡巧更是很少出去走动,除了左右邻舍几户人家,走的最近的就是陈红军家里。

  而知道胡巧身体情况的只有陈红军家,他们不可能把这事往外传,左右邻居一直误会他们有孩子在乡下,他们也从不解释。

  那么会把孩子这么精准的仍在他家门口,肯定是了解过他们的情况。知道他们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更知道胡巧的性格不会见死不救,这个人对他们很了解,至少是熟人。

  林则侧头看着在那有说有笑的路遥,收敛情绪,继续和知青们谈天说地。

  既然有了线索,没道理不去查探清楚。

  农场离县城并不是很远,林则骑个自行车,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过来,上次来还是白烨结婚的时候,他和杜南星他们一起来吃喜酒。

  给门卫递了根烟,看门的大爷语气和缓很多,“你往那边直走,到第二个路口左转,见到的第六间就是了。”

  “行,谢谢大爷。”林则签完字,朝林向阳家走去,农场的地广,所以外面造了一圈的平房,不知道林向阳走了什么关系,分到一间。

  刚到门口就听到吵架的动静,不过两人刻意压低了声音,林则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正打算要不要回避的时候,站在门口的李文雅看到他,立马出声道:“林则,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真是稀客呀!”

  林向阳得到暗示,马上一脸笑容的出来。

  “可不是,自从你去沙场工作后,我们就很少碰面了。”

  “这不是想着好多年没见面,过来给你们拜个年。”林则提起手里的东西晃了晃,看着家里乱糟糟的样子,不好意思的说道,“我这……也没提前说一声,实在不好意思。”

  “说什么呢,我们刚刚就是闹着玩儿。”林向阳赶紧拦住他,今天如果让他就这么走了,那他以后还怎么做人。

  李文雅脸上笑容有些僵硬,“对呀!快,赶紧坐,我去给你倒茶。”

  “我昨天回下梧村,听老杜说你调到农场来了?”林则仿佛没看出李文雅的不自在,接着道:“其实今天来不光是拜年来了,也是想邀请你们去我家吃个饭。”

  “吃饭?”林向阳好奇的看向林则,怎么好端端的请吃饭?

  “你们没回下梧村,我也叫了他们。”林则看向端糖水出来的李文雅,“也不知道是谁,大晚上的把孩子仍在我家门口。是个男孩,我媳妇捡到的时候,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怕是不想叫我们找到,没办法,都捡了总不能跟他亲生父母那样扔出去,只能先养着,这次请你们吃饭,算是补办一个满月酒。”

  “孩子刚满月?”林向阳问道。

  “十月初捡到的,第二天问过一个有经验的伯母,说是20天左右,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这么丁点大的孩子说扔就扔了,孩子得喝奶,没办法,到乡下牵了一头母羊,翻过年总算壮实一些。”

  李文雅端着碗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兴许是家里困难,不然谁会把孩子扔了,也是你们心善,给了这孩子一条活路。”

  林则眯了一下眼睛,嗤笑道;“既然知道养不起孩子就不该生,生了又扔掉,连畜生都不如。”

  “不错,如果弟妹没听到动静,或者听到了不出去,那么小孩子,晚上又这么冷,能不能活过第二天都是问题。”林向阳接话,“这种人就不配为人父母,早晚得遭报应。”

  李文雅手微微颤抖,糖水不小心洒出来,溅到林则身上。

  “不好意思,我听到这个消息太惊讶了。”

  “没事,刚开始我听胡巧说的时候也这样。”林则顺手抹去手背的糖水,笑道:“时间不早了,我还要找另一个朋友,就先走了。”

  “那我就不留你了,咱们改天再聚。”林向阳觉得家里乱糟糟的,不好再留林则,起身笑道:“我送你。”

  “还是我来送吧。”李文雅见林向阳眼神疑惑,忙解释道:“你昨晚加班那么晚,再休息会儿,我来送林则。”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明明已经出了厂门口,都没有停下脚步,一直到一片沼泽地才停下脚步。

  这片地不能种庄稼,就一直荒着,很少有人会过来。

  李文雅张了张嘴,然后浅笑道:“瞧我,这几天精神不好,恍惚着跟你走到这儿。那我就送你到这,后天我跟向阳来吃酒。”

  “孩子是你跟谁的?”

  李文雅身体微微颤抖,“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林则嘴角一勾,“你不会以为我一点证据都没有吧?那天晚上可是有人看见你把孩子放在我家门口。有道是天网灰灰疏而不漏,他虽然不认识你,但是如果我把他带到你面前,你觉得他能不能认出你?”林则逼近李文雅,“那孩子是你和文工团副团长的吧,他知道这个孩子吗?他老婆知道吗?”

  李文雅突然抓住林则的手,跪在他面前,“不能让别人知道我生过孩子,不可以。”

  “所以你倒是说说,怎么个意思?”林则居高临下的看着李文雅。

  “我也没办法。”李文雅压抑的哭道:“当初林向阳调到农场,把我一个人仍在乡下,村里的那些男人老用恶心的眼神看我,那些女人,自己管不住男人,还怪到我头上,说我败坏村里的风气。还有那个新支书,他竟然趁机想占我便宜。”说到这里,李文雅面色苍白,摇着头,惊恐的哭诉道:“他偷看我家里寄来的信,知道我的出身,所以他威胁我,如果……如果我不给他睡,就要告发我,我如果不想办法,我在村里就会像青牛乡的许燕一样,成为禁/脔。我只能想办法自救,然后我认识了文工团的副团长,和他做一个交易什么交易。”李文雅没说什么交易,林则也没问,一个漂亮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还能交易什么。

  李文雅和他在一起之后,先后怀过两次孩子,都偷偷地流掉了,这一次医生告诉她,如果再流的话,可能以后都不能生孩子,她要生下来,可是那个副团长不同意。

  “起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怎么你了。”林则找了个更隐蔽点的地方,才问道:“所以你瞒着孩子爸爸生下的孩子。”

  “开始瞒着,后来…肚子大了就瞒不住了,他……给我弄了一个学习的名额,实则我就藏在县里,孩子生了之后,他要把孩子扔水里溺死,我不答应。”李文雅痛哭,“那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我不舍得,就想到你们了。因为我知道胡巧不能生孩子,你们没有孩子,而我不能有孩子,这不是刚好吗?”

  李文雅想要抓林则的手,被他避过了。

  “这也不是你把孩子扔给我们的理由。”

  林则盯着李文雅,想到吴大夫说的话,胡巧只有一成几率怀孕,一成,相当于没有,但是这个孩子偏偏是李文雅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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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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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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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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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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