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一会的功夫,就犹如树倒猢狲散,原本还能够坚持的华山派众人纷纷四散而逃,只有少数冥顽不灵的妖人,仍然是要想法逞凶,却被一个个剪灭,根本无法掀起任何波澜,沈平跟着关明霞等人一阵追杀,一直到了百余里之外,关明霞才出声道:“诸位且慢,正所谓穷寇莫追,此番咱们玉墉剑派大获全胜,也要防止他们穷鼠噬猫,莫要追的过远。”
听关明霞此言,沈平也蓦然一惊,知道自己失了常智,不过这等大规模的战斗,受到战场的气氛感染,极容易投入其中,不过得了提醒,很快就恢复了冷静,将银啸剑收起,站到了关明霞身边。
此时一同的除了沈平和关明霞之外,还有五个玉墉剑派弟子,一同布置七元汇星阵法追击华山派的妖人,主持阵法的关明霞一停,所有的人都跟着停了下来,虽然也有个别一两个弟子还想着要继续追杀,但关明霞在同辈弟子中的威望极高,此时她既然开口,同行的其他弟子也就遵命行事,不再继续追远,而是仅仅在周围寻找落单四散的妖人,倒也有了一些收获。
这般过了半晌,就见定真观的方向传来信号,还有一道道飞剑传书,让所有弟子不要继续追击,先回定真观,沈平等人得令之后,便也收拾一番,返回定真观之中。
接下来几天便是统计受伤人员,安排疗伤,同时定下功绩,各门人弟子根据战绩分配宗门贡献,此番玉墉剑派大获全胜,门下弟子同样也免不了死伤,不过相比于华山派聚集的一众妖邪死伤惨重,玉墉剑派这边的折损要少的多。
这天清晨,沈平刚刚结束一晚上的修行,靠在床榻边上,正抱着青璃逗着玩,就见窗外过来三道人影,中间一个明眸皓齿风姿绰约的蓝衣女儿正是李英兰,此番玉墉剑派与华山派大战,李元谷与玉墉剑派交好,自然免不了参加,只是因为另有要事,也只是在大战之前数日才到达,相助玉墉剑派长老斩杀了数个魔道妖人之后,便匆匆离开了,倒是将随他一起来的李英兰留了下来。
左边一个眉目端正的女子,传了一身紫色衣衫,勾勒出来了凹凸有的身子,正是诸葛晴,她与关明霞乃是手帕之交,沈平经常与关明霞来往,与她自然也就熟悉了起来。
被诸葛晴拉着的关明霞穿了一身浅鹅黄色的长襟袍子,外面还多了一个褂子,看着居然多了几分十分可爱娇俏。乌发束在身后,也未曾细细梳理便已柔顺披下,明眸清波,皓齿净白,却是与她平日里英姿飒爽的模样之外另有一番风情。
李英兰对于沈平一点也不客气,直接推门进来:“沈平!昨日我就与关师姐还有诸葛师姐商量好了,难得来到长安左近,正好此间事情已经了结,要去游玩一番,还缺一个跟班拎行李的,正好便想到你了!”
李英兰一边说着,一边来到塌边坐下,看到青璃之后眼睛一亮,一把将青璃从沈平怀里抢了过去拨弄了起来,青璃在沈平面前十分乖巧,其他的时候却也凶悍的紧,奈何之前吃过这小魔女的亏,只得轻叫了一声,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沈平,仿佛想要请沈平救它脱离苦海。
沈平看着青璃可怜巴巴的模样,心中好笑,道:“你又祸祸起青璃来了,当心它着急了咬你。”
此时大战余波消散的差不多了,玉墉剑派门的长老还有不少前来相助的前辈高人都离开了,倒是还有不少玉墉剑派的弟子和其他门派的弟子门人留在了定真观,性情相合的凑在一起,在周围游览名胜,所以此时的定真观仍旧显得十分热闹。
当下四个人说笑着出了房间,直接御剑到了长安城郊,然后才沿大路进入了长安城。
离夏国立国有一千五百多年,自打立国以来,就以长安为都城,本来已经进入了王朝末期,可数十年前经过了十八路反王造反,却反倒是破而后立,经过李雍、李石父子两代人努力改革,居然清扫了朝中弊病,朝中政治开明,提拔大量敢于任事的官员,铲除了地方军阀,有了大兴之相,前些年更是转而开疆扩土,屡次征伐西方,获得大胜,武功鼎盛,诸夷宾服。
离夏国原本就有强制迁移全国大户至长安的惯例,只是后来这项制度渐渐崩坏,导致地方势力做大,可平定了十八路反王之后,朝廷携大胜余威,重新执行了这项政策,每五年都要迁移各地大户到长安,这些人带来了大量的财富,也让长安这些年越见繁华,现在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雄城,富豪奢华更是世上无双。
国家兴盛,也带来了文化发展,文风开放,文坛大家辈出,华彩文章层出不穷,西方诸国臣服,常有使节团来朝拜,也有大量的西方的商人来讨生活,这长安城的气象,便有诗曰:“好城好景看不足,西域胡娘舞姿翩”之感慨。
朱雀大街乃是长安正街,从长安城正北的玄武门直到皇宫之前,都是坦坦荡荡的一条笔直大道,宽阔足够容纳八架马车并行,玄武门两侧,更有东市西坊,乃是长安城,乃至离夏国,甚或天下最为热闹,繁华的集市,不单是离夏国各地物产,就算是西方的马匹,兵刃,海外诸国的香料,奇巧之物,都是应有尽有。
沈平一行四人在这朱雀大街上闲逛游览,体会这凡间繁华,却是比东海府更胜过不止一筹,一直到了中午,一行人来到了一处酒楼门前,正要进门,却听得旁边有人喊道:“可是沈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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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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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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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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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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