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莺的话再次让李婉清走了神儿,别说才几天了,自从高峻从杨州织锦坊转到西州做牧监,三年都过去了不也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时高峻正是十七岁,清清瘦瘦的样子,他的一举一动现在想起来还像是在眼前。而三年的时间对自己来说,怎么过得那么慢呢。
李婉清幼年时母亲就已离世,虽然李袭誉百般呵护,爱如掌上明珠,但在她的心里总有一种说不明白的孤独。她有好些话是要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梦里出现的母亲说的。但是梦不是每天都有。
也许这就是高峻能够乘虚而入的原因吧?李婉清那年十八岁,还大高峻一岁。“他是乘虚而入吗?怎么有他在的日子,每天都是快乐的?”他有些玩世不恭,很坏,但很真实。不像母亲那样够不到、摸不着。
他现在还是那样坏吗?怎么家中的这些姐妹们一提起他,脸上都是一种自豪和幸福的模样?她正伸手去够一处高枝上的嫩叶,左手腕子上的那道浅浅的暗红色疤痕暴露在自己的眼前,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采到手里的桑叶飘落到竹篮的外边。
崔嫣正好在李婉清的身侧,她一眼就看到了那道疤痕。此时李婉清察觉到她在看自己,抬起眼来看着崔嫣,看她正对着自己微笑。崔嫣好看的眸子里映出了自己鬓发的影子,但是她唇边的那抹理解的意味又是樊莺无忧无虑的笑容里所没有的。
崔嫣拉起她的左手,摩娑着那道疤痕轻声问,“这是他给你拉的?”李婉清摇摇头,随即又认为这事是与高峻有关的,又点点头。
这下又轮到崔嫣发愣,她知道这位李姐姐是高峻离开长安到了杨州时才认识的。而那时,自己正处在高峻被迫离家的纠结之中。
一直以来,崔嫣只觉得高峻偷解自己衣服的事情虽然有些不妥,但母亲更有些小题大做了。那时两个人都涉事未深,似乎都有着对高府豪门大院的排斥,这件事情连崔嫣都说不清是高峻强迫,还是她本身就愿意。
她知道,母亲带着自己进入高家,内心里是有一种如临大敌般的戒惧的——高峻的父亲没有三妻四妾,因而母亲并没有情理上的对手,所以她选择了高峻?发生在高峻和自已之间的那件事只算是个引子罢了。
如果母亲不闹起来,高峻也许还会在高府生活一段日子,也许眼前这位李姐姐就不会受这样的伤害。崔嫣看李婉清的目光里已经包含了这些说不清的意思。但是她又想,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她与李婉清又怎么会有机缘走到一起?
因此,在崔嫣的心里,就把李婉清看作了是有同样经历的朋友一样,再次拉起她的手,久久不愿意撒开。
樊莺按着李婉清说的,只找那些嫩叶采摘,她是学武出身,身子比这两人更为轻盈,轻轻一跃,便跳到半空,伸手拉下柔软的桑树枝条,起落间衣带飘飘,更有了令人赏心悦目的飘逸和灵动,不大一会她的篮子里就塞不下了。
樊莺扭头再看另外两人,却发现她们的篮子里还只是少半下。未曾张口问,就发现二人手拉着手也不说话,四目相对发愣。
樊莺虽然不知道李婉清的经历,但是对崔嫣她是知道的。看到二人的神态,樊莺心里也就明白了大概,知道这都是师兄前边那个人欠下的。这本来与师兄并没有瓜葛,但是现在躲都没法躲了。想到这里,樊莺倒有些可怜起师兄来。
她笑着,对两人说道,“是不是在恨高大人?他这人也忒是可恨,只有柳姐姐、谢金莲和思晴拿他当回事儿,等他回来,我们三个一定拿他出出气,怎么样?”樊莺的提议是这两人从来不曾想的,但是又觉得应该可以解恨。
只是又都觉得不妥,尤其是李婉清,都不知道高峻眼下长成了什么样子,人都没见到呢就计议这事,行吗?她看着樊莺。从柳玉如的话里,李婉清听得出高大人对这位最小的妹妹是很纵惯的……行吗?
樊莺道,“算了算了,就我去恶人,上次在焉耆就是柳姐姐让我去挠人,幸亏是我去,不然……”她想起邓玉珑引诱高大人的事情已经不便再提了,于是忍住。
随即又冲二人道,“我看你两个很快就跑到柳姐姐、谢金莲和思晴那一边去了,我还是少出馊主意的好。”说罢专心采桑,不理二人。李婉清和崔嫣看她心直口快的娇憨样子,禁不住都逗笑了。
总之生活的希望不是就在眼前,还有什么可难过的呢?希望就像三人彼此,年轻,美丽,有依靠,也会有人爱。生活就像是西州广阔而充满野性的天地,可以撒着欢儿地做梦。
傍晚的时候,三姐妹挎了篮子,由山上穿行着桑枝横拦的小道下来,刚刚能看到有一红一白两骑飞驰入村。樊莺看出是高大人和思晴回来了,想招手喊住二人,看看已经跑远了便作罢,心头一股醋意猛然涌了上来。
李婉清问道,“那个骑白马的真漂亮,是谁?也是这村里的?”
崔嫣也看到高大人和思晴回来,虽然未有机会在村头说话,但是她知道只要回到家就能见到二人,心头不由一松,连日以来的担心都没有了。听李婉清问,她正想回答,却听樊莺道,“男的没看清是不是高大人,但那女人是思晴姐。”崔嫣分明瞧出她有些不乐意,就不多话。
到了村道上,谢广和谢大跑得慢,才骑了马从村外进来。樊莺也想急着从二人嘴里询问一下大漠里的事情,见到二人后她一下子跳到路中间伸手拦了说道,“站住。”
谢广和谢大忙把马勒了,他们可不敢惹眼前这丫头,谢大脸上堆了笑问道,“高夫人,有什么事?”樊莺也不在意他的称呼,问道,“是与高大人一同回来的?”
谢大把头一昂,“那是当然,从万马千军之中一路冲杀过来地,我们共同襄助思摩大汗定鼎大漠,眼前目下正是凯旋而归。”
谢大一边回答一边想走,樊莺牵了马缰不让,“好能耐啊……思摩大汗没好好地招待你们?没留你们住两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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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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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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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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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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