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消息是,双方约定的地点并非车舍里部所在地,而是从边境北上前行约五十里的一处湖泊。
只要不用去车舍里,萧靖的心情就是愉悦的。谁都不喜欢身陷重围,这个位置至少还能得到边军的照应,只是曹驰所在的地方离这里太远,无缘和他见面罢了。
半个月后的某个夜里。
萧靖正在烛光下夜读。按理说他这种品级的人不可能有单独的住处,但在随行家人和葛大人的照料下,他还真的没在住行上吃过什么苦头。
有个随扈走进来附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萧靖蹙着眉问了一句,那人也只是摇头。
抬头想了想,萧靖把书放到了矮桌上,笑道:“客人来了,咱们就去会会他!”
今夜的月光很足,即便身在树林里也能看清人的容貌,大老远就能看到有个胡人打扮的家伙正站在林子中央的空地上。
当年轻的公子走到面前,他抚胸施礼道:“公子,我家主人有话带给您。”
萧靖道:“你主人是谁就不用说了,咱们心里都有数。她有什么要说的?”
胡人恭敬地道:“主人说,公子若执意要北上,应该是有了自保的手段,她不会拦着。不过,想取您性命的并非只有陆冲,您还要多多留意才好。”
萧靖点点头,笑道:“知道了,替我谢谢你的主人。萧某不是泥捏的,想要我的命?光有胆量可不够呢。”
说着,他就像早就知道对方要拜访似的掏出一封信递给那人道:“请她多注意身体,凡事不要过于操切,很多事将来有得是机会做,但若搞坏了身子,就万事皆休了。”
胡人心领神会的在接过信的同时又塞给他一封信,嘴上道:“多谢公子,小人一定把话带到。”
萧靖背着手望着天上的明月,缓缓地道:“顺便转告你的主人,就说萧公子说了,北胡现在已是虎狼窝子,绝非久留之所。她不想让草原上的人受苦受难是好的,但若事不可为,也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要知道映月公主比起陆冲这个大汗来其实什么都不是……如果她累了,报社里还有她的一席之地,萧某随时欢迎她南归。”
胡人又是一礼,道:“多谢公子的美意,小人这便走了。”
萧靖拱拱手,目送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回到营帐,他打开了信。
好久没看到这有些特别的字体了啊。
报社的姑娘们都写得一手好字,萧靖这个社长的字只能排在倒数第二,倒数第一当然是从小就没好好练字的邵宁。
而在所有人之中,陆珊珊的书法自成一体。她的字体既有女儿家的娟秀,又有稍偏刚硬还略带杀伐之气的勾划,两种看似不太可能同时出现的特质竟然一起在她的字上显现了。
或许只有她这样一个时而面不改色地提刀杀人,时而温婉娴静如大家闺秀的“怪人”才能有这样的书法。
比起托人带的话,陆珊珊在信里的用词就要直白得多了:
“萧大社长一向惜命怕死,既然敢舍下娇妻跑到危机四伏的草原上,就一定有所依仗,不会在出使时有性命之忧,小女子便不再多言了。
只是,让你去见陆冲不过是借刀杀人之计,万一计不成,有人可能会赤膊上阵,到时才是事关生死的关头,还请小心为上。
父汗的事想来也只能是陆冲做的,但他却抵死不认,我也没看出半点端倪。王庭诸部中已有人倒向了陆冲,也有仍旧心怀不满的,陆冲想要一统诸部、收拢人心尚需时日,一时半刻间他还无法对南朝动手。
不过,此人满是狼子野心,虽一时没有南犯之力,但最晚三年后必将大举南侵,届时天下定然生灵涂炭、战火绵延,再无一日安宁。
萧社长若不愿掺这浑水,大可与佳人定居江南,就算北方糜烂,也不至有性命之忧……”
有细心的叮咛,有讽刺和挖苦,倒像是她一贯的作风。只是,这些军国大事你和我说什么?局势如何朝廷自有研判,我就一个开报社的,顶多就是发文提醒一下醉生梦死的世人,难道还能到御前进言不成?
陆珊珊要把报仇和抵御陆冲侵蚀的重担扛在肩头,身边再没有人可以说心里话,更没有人可以撒娇……莫劼汗死后,她真的很孤单啊。
至于信中说的搬到江南去隐居什么的,萧靖确实有这个理想,只是得等到功成身退才行。
想了想,他在烛光的映照下奋笔疾书地写了一封信交给下属,沉声道:“速速送去京城,不得耽搁!”
浦化镇。
董小雅站在院门前,面容肃穆。
两扇门中的一扇被手斧劈了个大洞,大晚上的看上去甚是骇人。事情就发生在两个时辰前,有个看着像路人的家伙突然暴起砍门,若不是负责保护报社的夏家侍卫及时出现,天知道那家伙会不会伤了里面的人。
行凶者已被押送官府了,那人只是说什么镜报败坏文风、祸乱天下,他是激于义愤才动了手,并没有其它的什么动机。
谁会信这种鬼话啊。
事实上,自打萧靖出发,类似的事就没停过。有人往院子里扔爆竹差点炸到人,有人鬼鬼祟祟的在附近徘徊、东张西望,甚至小远出门玩都有几个挥之不去的影子远远坠着。若不是他机灵找机会跑了回来,说不定就被人掳走了。
更让人看不懂的是眼下的形势。
潘飞宇的报纸用极大的版面报道了使团的事。报上盛赞了出使的决定,还特意做了系列报道,剖析了大瑞与北胡的关系,将风头全都抢走了。
相比之下,镜报则低调得多。出使的事只在头版占了一个很小的篇幅,后续的报道也不多,似乎根本就没关注过这事。
公子到底想干什么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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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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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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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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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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