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本无乡,心安是归处,老爸现在从乡下出来了,但对老家的感情还是很深的,至少每个月都会回家一趟。
也常说着,以后要是退休了,就回老家再盖一栋房子,在乡下养老钓鱼,于游钟爱钓鱼,于知乐从小没少听老爸讲他小时候穿着裤衩子到沟里摸鱼的事,只是现在农药啥的用多了,田里的小沟小溪都摸不到鱼了。
大概是还没到老爸那个年纪,于知乐对家乡的感触没有他那么深,对很多在外漂泊多年的人来说,奋斗的城市融不进去,心系的老家却也大变了模样,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黄浦江上的浮萍,看上去碧绿茁壮,叶子下却没有根。
于知乐是很喜欢乡下的,童年有大半的时间,他都是在乡下和堂哥两人一起在土里打滚长大,每年的暑假、寒假都会回去住,爷爷奶奶也疼他,那种生活无忧无虑,简单快乐,以至于每次离开都会很不舍得。
“小鱼!还不起床!这才刚放假你就赖床?”
才七点多钟,老妈就敲门叫他起床,那态度在高考前和高考后简直判若亲生和捡来的。
邵淑华收拾好给他爷爷带的茶、给他奶奶新买的凉鞋、还有好多家里用不上,老家用得上的各种杂七杂八东西,整理了好几袋子。
“待会儿你爷俩自己吃了早餐,这些东西记得带回去。”
“知道了……”
老妈今天要上班,就没一起回去,早上八点钟的时候,父子俩就开车出发了,走高速大概一个多小时便可以回到乡下。
于游开车也很稳,车里放着他喜欢听的老港乐,于知乐坐在副驾驶打盹,拿出手机跟夏枕月聊聊天。
子非鱼:“看得怎么样?”
月:“变态!”
夏枕月昨晚看他的小说看到了晚上一点多钟,看得她面红耳赤,小手揪着被子,像蛆一样在床上扭来扭去。
她可算是明白于知乐书评区里,那些粉丝说的‘开车’是什么意思了。
才开局第一章,她就被车轱辘从脸上碾过去了,于知乐小说的开局,便是男主掀开被窝发现赤果的女妖精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里面。
在此之前,她看过最羞耻的书大概是《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描写露骨的多,而于知乐的描写就隐晦极了,像是给她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似的,居然还能这样写!
反而这种若隐若现的感觉,更让她浮想联翩。
关键是昨晚的时停失效了啊,没能抱他亲他,看书的时候就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书里,可把她刺激的。
后来她又自己找了一些女频的小说来看,那些在女性角度上面的描写,更是让她代入感十足。
绵绵缠缠的小甜文,像蜜糖似的,拿起来就有些爱不释手。
以至于夜里一点多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机睡觉,还做了羞耻的梦,梦里他对她做一些让她脸红心跳的事,那景象到这会儿还记忆犹新。
怎么办!好喜欢!好刺激!但是又好变态!
我才不要写这些!
要是被妈妈知道我写这些的话,一定会社死吧!
她把于知乐发来的那些书都简单翻看了一下,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的兴趣,她对男频那些修仙啊玄幻啊不感兴趣,但对女频的言情小甜文、虐文、版权向的青春文学都非常喜欢,像于知乐写的这种日常文也挺喜欢的。
大概是平时传统文学看得比较多,夏枕月对作品的文笔还是有要求的,文笔这东西不是指辞藻华丽,堆砌辞藻并没有意义,好的文笔是指能用简练的语言,流畅地描写出那种氛围感和画面感,即便是女频,能让她看上眼的作品也并不多。
总之,于知乐给她打开了一扇大门,勾起了她的兴趣,她自己很聪明地就会去找适合自己的书来看。
时停消失的第一天,夏枕月决定看书弥补空虚吧,可为啥越看越想他了?
子非鱼:“别闹,书归书,我归我,我只是个敲键盘的,车自己在路上跑,关我啥事。”
月:“变态!变态!”
子非鱼:“不跟你说,你好好学习,回去我要考你的,你看到第几章了?”
夏枕月默默地看着上面显示的三十二章,回复道:“第二章……我不看你的书了!”
子非鱼:“不能带着黄色眼镜看书,不然你看到标题的二合一都不对劲儿,要学习。”
月:“再见。”
夏枕月面红耳赤,被他一语道破心思,昨晚大概是看上头了,第一眼看到标题的二合一的时候,她还以为要发生大事,兴致勃勃地点开,然后一脸无趣地切换到下一章。
昨晚睡得挺晚的,今天六点多的时候才起来,因为不用去学校,母亲和媚儿都没有吵醒她。
醒来之后开店忙活一会儿,吃完早餐后,方如在外面的缝纫机帮人修补衣服,她在柜台后面收银看书。
因为小店的位置偏僻,在小巷的里面,基本只有附近的租户才会偶尔来买一点日常用品,每个月的盈利也就两千块钱左右。
这会儿坐了一早上都没来客人,好不容易,来了位年轻姑娘,也是附近住的,大概最近这段时间换工作,没找到工作之前都是去接一些小兼职做做。
她从冰柜里拿了瓶矿泉水,见到夏枕月在柜台后面坐着,还蛮惊讶的。
“多少?”
“一块五,谢谢。”
“诶,你今天不用上课吗?”
姑娘好奇道,她也知道这家比较困难,经常来夏枕月家买点东西帮衬一下,也是见过夏枕月的。
“不用,昨天才考完试了……”
“喔,原来你高三了啊,对哦,昨天八号,难怪今天你没穿校服。”
“是啊。”
虽然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但毕竟是客人,夏枕月还是很礼貌地跟对方说话。
姑娘想了想道:“你想要做兼职吗,在隔壁商场里面,唔,要穿小熊服,就是戴个小熊头套的,然后在商场里面派单,一天一百块钱,包中午餐的,就只有明天一天。”
“诶?”
夏枕月愣了愣。
看出她的疑惑,姑娘也解释道:“原本是三天的,这两天我都在做这个,不过明天我约到了一场面试,这个兼职就去不了了,如果你想去的话,我跟老板说一下,换你去,就一天,老板是卖童装和女装的,四十多岁的妇女,商场里新开的店。”
“这样啊……”
“商场里有冷气,不会很热,而且任务很简单,就派单就行了,如果能拉到客人成单的话,还有五块钱提成,也能赚个一两百块了。”
“唔,上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呢?只有一天吗?”
“下午一点钟到晚上的九点钟,这时候商场客流量比较大,只有一天,包晚餐。”
姑娘笑了笑道:“毕竟你刚考完试,想休息一下也可以,我就问问你,想去的话,我跟老板说一声,最后这天换你就行。”
夏枕月有些意动,毕竟算上提成的话,也有一两百块钱了,下周一才去咖啡店上班,这几天也是闲着,于知乐又不在身边,这小说越看越想他。
“我、我可以!”
“行,你加我微信吧,待会儿我拉个群跟老板说一下,她人还挺好的。”
“谢谢姐姐,这包纸巾送你吧……”
“不用不用,你帮了我忙才是,不然我都不好意思跟老板说明天不来。”
……
难得休息的一天,夏枕月便是在看小说和跟于知乐的聊天中度过的。
他还真的跑回了乡下去,给她拍了好多的照片和视频,看他在乡下帮大伯收菜干活,下午的时候又和堂哥两人拿着网,去鱼塘抓鱼,晚上也是在乡下住的。
难得一个小帅哥,在泥里土里水塘里瞎搞却一点都不嫌脏,他发来的自拍里,白净的脸上都沾了很多泥点,还带着草帽。
这番形象,倒是让夏枕月颇感有趣。
子非鱼:“以前我们这条村很穷的,到处都是山,后来我爸那代人,开始往外面走,打工啊做生意什么的,现在又很多都回来老家建房子了,几乎每一家都建了新房。”
月:“生活在变好……”
子非鱼:“是的,想来的话,下次我带你一起回来啊,我奶奶常说,让我早点带个姑娘回来给她看。”
月:“这完全是两回事啦!”
子非鱼:“没啥区别啊,你来的话,也不用介意什么的,我大伯现在搞了个农庄,每天都有很多人来摘草莓、钓鱼啥的,现在都搞美丽乡村,胖子上次说想来,我都没带他来,怕他把我家果子吃光了。”
月:“回去要很远吗?”
子非鱼:“不远,开车一个小时二十分钟左右而已,我打算回去报名学车,我满十八周岁了,你得九月才满十八吧?”
月:“你怎么知道……”
子非鱼:“猜的。”
月:“上次你看了我的身份证。”
子非鱼:“你不也看了我的?”
月:“反正我不知道你生日的……”
子非鱼:“我大你半岁,你得喊我哥。”
月:“才不要!”
子非鱼:“你的小说看得怎样了?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书吗?”
月:“看了一天……”
子非鱼:“你觉得哪个频道的书比较喜欢?”
月:“唔,言情的,耽美文是什么意思呀?”
子非鱼:“这个不适合你看,看小说也要适度,每天抽出三五个小时看看就行了,不要看太久,毕竟你是要准备写书的,不要被其他作者的风格同化了。”
月:“嗯嗯,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子非鱼:“明天中午吧,好困,睡了啊。”
月:【晚安~】
子非鱼:【晚安】
躺到床上,夏枕月琢磨着,于知乐应该明晚才会来找她,到时候她也下班了,刚好可以错开上班的时间。
她没告诉他兼职的事,怕他唠叨她不好好休息,把自己搞得太辛苦。
「我都特地安排你周一才去上班,你不听话好好休息,是不是想我打你屁股?」
「对不起!下次不敢了!」
光是想着,都觉屁股发麻。
咦,奇怪,为啥我会觉得他肯定会关心我呢?
为啥我会这么怕他呢?
夏枕月呜呜地抱住枕头,在床上打滚儿,两天没抱他亲他摸他了!
想他的温度和味道。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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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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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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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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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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