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受了不轻的内伤,但好在曼青身上随时带着林诗音给他的各种药丸,两人又调息得当,以阿飞的身体素质修养一阵子便能痊愈。
几人聊了一会儿,天机老人带着孙小红也赶到了。
孙小红对阿飞十分关心,嘘寒问暖,体贴细致。林诗音便笑说让小红暂时留在这里照顾阿飞。
孙小红倒是不扭捏,大大方方的就答应了下来。李寻欢笑着对天机老人道:“看来不久就要有喜事了。”
阿飞立即向天机老人保证,说自己会照顾好孙小红,一生一世尊重她爱护她。天机老人本就十分欣赏阿飞这个年轻人,此时听了这话更是连声道好。这时小红才有了些少女的娇羞。
林诗音见她脸红的厉害,便岔开话题对天机老人道:“前辈,寻欢受太后所托查询金驸马的踪迹,如今此事也有了些线索。我们在探查过程中遇到一名风雷掌的传人……”
天机老人神色一敛,随后摇摇头,天机老人对林诗音炉火纯青般的摄心术是亲眼见过的,所以她此时提起风雷掌的传人,他便知道对方多半已经清楚那人是谁。
便也没有隐瞒,道:“若无意外,那人应该是舍妹天凤。
此事缘起于五十年前的一桩旧事。天凤被逐出孙家的这五十年,在江湖销声匿迹……没有想到她也还在人世……她现在在哪里?”
李寻欢想到那天救走孙天凤的那个人,略一犹豫,道:“那日孙前辈被一名轻功极好的人所救,我也不清楚他们现在在哪里。不过他们在替云王办事,想必总会再见面的。”
天机老人神色又一变,有些不悦道:“她竟然还跟鬼影儿在一起?!”
李寻欢和林诗音对视一眼,林诗音问道:“前辈也知道此事?”
天机老人叹了口气,道:“这是家丑,老夫本不想再提。既然她糊涂,参与到朝堂斗争中,她到底是我妹妹,老夫也不能坐视不理……”
随后天机老人将往事缓缓道来。
五十多年前,鬼影儿就因以人血喂刀而在武林中恶名昭彰。彼时孙天凤还是个小姑娘,她在武学上极有天分,又得风雷掌真传,是孙家那一代中的佼佼者。
但谁也没想到,孙天凤初出江湖便爱上了鬼影儿。
当时天机老人和孙天凤的父亲还在世,对此极力反对,甚至不惜以逐她出孙家和不许她使用风雷掌为要挟。
但孙天凤却依旧义无反顾。
孙天凤离开孙家时立誓五十年内不会使用风雷掌,这对当时已经二十多岁的孙天凤来说几乎就是一辈子的时间。
从那以后,风雷掌也确实在江湖中销声匿迹。
林诗音和李寻欢还要去赴上官金虹之约。
天机老人担心孙天凤身陷朝堂争斗,于是决定自己先去见见她。
江湖中大多筵无好筵,上官金虹的这次邀约也是一样,虽然他看似十分客气,但在他的宴会上却出现了刺杀事件。
林诗音冷眼旁观,李寻欢也没有出手,就像是在观看一场闹剧。
李寻欢对荆无命有几分欣赏,离开时便提醒了他几句。至于他能不能听进去就是他自己的选择了。
回到客栈,天机老人也已经回来,在阿飞房中。李寻欢便去了阿飞那里。
而林诗音则去找了杨艳。
杨艳是个聪慧绝伦的女子,林诗音坐下说了没几句,她便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诗音姐姐是明日就要动手了吗?”
林诗音微阖了一下,道:“晚了他也许就活不成了。”
杨艳斟了杯茶,道:“金子光并不无辜。”
林诗音道:“但他也不应该平白替人背黑锅。何况,寻欢受太后所托,若要做的就只有这一件事。”
“姐姐不管那失踪的官银了?”
“案子替他们查到这里了,该怎么解决还是交给他们自己。你呢?官银归库,你来京城的目的也就达不成了,会离开吗?”
杨艳有些诧异林诗音竟然猜到她来京城就是为了处理那五万锭官银,也没有想到她会这么直接的问出来。
哑然一笑,道:“诗音姐姐快人快语,小妹也就不隐瞒了。小妹在京城有些人脉,所以受人所托来处理那笔银子。不过也只是为了处理银子,其他的事情并不过问。
如今既然姐姐已经出手了,我自然也不想与你为敌。”
林诗音连夜来找杨艳,自然不只是为了闲聊。从曼青那里,林诗音听到不少关于杨艳的事情。
虽然她的父亲只是个三流镖局的镖头,但她本人却十分出众。不仅轻功了得,一手流星镖也让人闻风丧胆。
不仅能文能武,容貌出众,而且交友广阔。据李曼青说,整个京城,恐怕除了皇帝,谁她都能攀上点关系。
她若有心阻止,林诗音会很头疼。
索性她们之间的初见很是融洽,两人之间有几分心心相惜。
林诗音不想与她为敌,她也同样报之以琼瑶。
临别时,杨艳告诉林诗音,上官金虹宴席上的刺杀是上官飞所为,为的是让主办此次宴会的荆无命因为失职而没面子。
这件事情上官金虹或许知情,或许不知情。
这和林诗音与李寻欢的猜测不谋而合。
所以宴席结束离开时李寻欢才提醒了荆无命几句。
次日一早,林诗音和李寻欢便潜入云王府,救出了金子光。
因为前一日,天机老人已经带走了孙天凤,以及以她为首的那群老江湖。所以云王府的守卫便弱了大半。
两人在和白发三千丈的交手中,杀死了对方后,很轻松的就救到了人。
李寻欢将金子光送入宫中。
不久锦衣卫的人便团团围住了云王府。
宫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李寻欢送了人后便出了宫。
只知道,在他们离开京城前,皇上让一个小太监带了口信出来,说自己会改过自新,勤政爱民。
李寻欢听到这话时,粲然一笑,发自内心的朗声大笑。
李曼青问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直昏庸无道的皇帝怎么会忽然就自省了。
林诗音道:“尚铭和汪直写了悔过书,昨夜各自在府中自尽了……”
李曼青眼睛张的滴溜圆,不可思议道:“这两个权倾朝野丧尽天良的阉……太监……怎么可能忽然良心发现?难道是娘……”
李寻欢道:“或许是金驸马的话给了皇上当头棒喝。”
“金驸马说了什么?”
“百姓缺的不是皇帝,而是好皇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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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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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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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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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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