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皮颤动了两下,猛然,眼帘撩起,露出一双似醉非醉、似醒非醒,仿佛蒙着一层迷雾的眼睛。
我,竟然还没有死?
杰森清楚的记得,自己的信息被人公开,洪门的人追踪而至,他与洪门精锐展开厮杀,在以一敌众的情况下,他杀掉洪门数十人,硬是杀开一条血路,逃至加来码头。
可就在他登上游艇,以为自己终于摆脱了追杀时,结果游艇发生爆炸。
洪门的人早已查清楚他的一切,在他的游艇上安装了炸弹。
沉入大海时,他看到水面上正在熊熊燃烧的火团,感受到冰冷的海水不断侵袭自己的身体,但求生的本能促使他死命的挥动双臂,可是,不管他怎么用力也浮不上去,他看见自己的双臂只剩下半截,连白森森的断骨都露在外面。
他眼珠转动,打量四周。
现在,他正处在一条狭窄的胡同里,就在他的旁边,是一个垃圾堆,令人作呕的腐臭味,正是从垃圾堆里散发出来的。
他想要起身,可是刚一用力,脑后便传来钻心的剧痛感。
他眯了眯眼睛,死死咬住牙关,让自己不至于叫喊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也不知道洪门的人是不是在附近,他不敢出声,更不敢大喊大叫。
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会,感觉后脑没有那么疼痛了,他双肘拄着地面,费力地坐了起来。
猛然间,他仿佛意识到什么,抬起双手,放在自己的眼前。
这是一双又白又胖的手,但绝不是他的手。
与他的手相比,这更像是他的尸体在海水中浸泡了十多天,膨胀后的双手。
可他清清楚楚的记得,在他被炸飞的瞬间,双臂都已经被炸断了。
这不是我的手,我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手扶着墙壁,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后脑又是一阵剧痛。
他下意识地回手摸了摸,感觉掌心黏糊糊的,放下手掌一瞧,掌心里全是血。
愣了片刻,他又低头瞧了瞧,衣服不是他的,鞋子不是他的,甚至连这副身子都不是他的。
因为他没有这么矮,更没有这么胖。
他是个以冷静著称的人,但这个时候,心底里还是生出一丝丝的寒意。
他依靠着墙壁,痛苦地闭上眼睛,脑仁仿佛要炸开似的,他抬手轻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缓了好一会,脑袋不再那么痛了,他方步履蹒跚地走出小胡同。
小胡同的外面是一条宽敞的街道。
天刚蒙蒙亮,街道上,车子和行人都很稀少。
他向左右看了看,眉头紧锁。
这里不是他所在的法国,不是法国加来。在加来,根本没有这么宽的街道,也没有这么中国化的唐人街。
看到路边有块广告牌,他快步走了过去。
在广告牌前站定,他闭着眼睛,做了三次深呼吸,才慢慢挑起眼帘。
广告牌的玻璃面仿佛镜子一样,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面。
只看了一眼,他的眼帘立刻又垂落下来,而后他抬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双眼,重新再看,和刚才一样,映射在玻璃面上的模样没有丝毫的改变。
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他的五官样貌,很难用言语来形容,脑袋是圆的,身子也是圆的,冷眼看上去,好像一只大球上面安装了一只小球。
由于脸上的肥肉太多,连五官都被挤得看不真切,一张又大又圆的白脸上,还长满了一颗颗红点状的粉刺。
他身上穿着运动装,很是肥大,袖口要向上拉起好多才能露出双手,至于裤腿,长得已经能拖地了。
他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睁眼醒过来,发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稀奇事,他还真没经历过,见所为见,闻所未闻,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
正当他站在广告牌子前怔怔发呆,还处于极度震惊和茫然之时,一名穿着橘色马甲的清洁工阿姨从他身边走过,还时不时地斜眼瞅瞅他。
他猛然反应过来,三步并成两步,追上那名清洁工阿姨,问道:“请问,这里是中国?”他用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语。
恐怕除了中国,世界上也再没有这么中国化的街道了。
清洁工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像是看一个精神病患者。
“不是中国,还是美国啊?”
“这里是中国的哪里?”
“f市啊!”
f市!他听说过,中国东北的一座城市,只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他忍不住揉了揉越来越痛的脑仁,喃喃说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轰!
猛然间,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信息量之大,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双手抱住脑袋,低声的呜呜哽咽。
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与他完全无关,确切的说,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
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中国f市人,今年十七岁,就读于f市的第十一中学。
吴尽欢的父亲吴明,是一名军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公殉职了,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在他的记忆里,大多都是他的母亲。
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天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逃课成了常态。
初中毕业后,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高中,之后愈加变本加厉,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结果挨了一记闷棍,被人给直接打晕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兄弟们,竟然无一人来找他,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
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而变成了他。
“小伙子,你……你没事吧?”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关切的问话声让他惊醒过来。
他慢慢把抱住脑袋的双手放下,迷离的双眸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清洁工阿姨。
他现在很清醒,但他的眼睛却偏偏给人一种似醉非醉的迷离感。
看着他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即便已经上了年岁的清洁工阿姨都有片刻的失神,她结结巴巴地说道:“小伙子,你的头受伤了吧,出了好多的血……”
只是一记闷棍而已,若换成以前的他,他恐怕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可吴尽欢却因为这记闷棍,魂飞魄散,而他,则重生进了他的身体里。
他不是普通人,常年行走在生死边缘,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
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诡异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
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只要能活着,只要还能喘气,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如果死亡的结局,是新的开始,那么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赚到了。
他缓缓站起身形,对清洁工阿姨笑了笑,说道:“我没事,只是摔了一下,脑袋磕了个小口而已。”
“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吧,脑袋受伤可不是小事啊!”清洁工阿姨好心地叮嘱道。
“嗯。”杰森,不,他现在已经不再是杰森,他拥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全新的身份,吴尽欢,第十一中学即将升高三的学生。
突然之间,他有种想仰天长笑的冲动,洪门的人再怎么神通广大,再怎么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后,竟然会重生在一个少年人身上。
他拍了拍自己的头顶,说道:“刚才有些发昏,现在好多了,阿姨不用替我担心。”
清洁工阿姨又仔细看了看他,确认他没有大碍,便推着装满清洁工具的小车走开了。
目送她走远,吴尽欢退回到广告牌近前,看着映在里面短粗胖的身影,他微微眯缝起眼睛,说道:“吴尽欢,以后,你的人生,由我来帮你完成!”
过了片刻,他慢慢凑近广告牌的玻璃面,近距离的观察自己的眼睛。
睫毛长,眼睛细,眼角微微上弯,形状看上去像桃花的花瓣,眼黑多,眼白少,黑白并不分明,水汪汪、雾蒙蒙,给人一种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迷离感。
现在他总算明白刚才清洁工为何会瞅着自己的眼睛愣神了,即便是他,在对着镜子看自己眼睛的时候,也会看有些晃神。
过了好半晌,他才缓缓吐出一句:“好一对桃花眼。”
一个人,倘若生了一双桃花眼,哪怕相貌生得平凡点,也会很勾人。
只可惜吴尽欢太胖了,胖到脸上的肥肉都快把眼睛都挤成一条缝,桃花眼生在他的脸上,只会显得他色眯眯的,很猥琐。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嫌弃地撇了撇嘴。
这一身的肥肉,让他感觉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铠甲,即便是站着,都有胸闷透不过气的感觉。
这样的身体,他一天也忍受不了,必须得把这身肥肉卸掉。
他抬手再次摸摸后脑勺,还有些未干的血迹,若是以前,他不会在乎,但这副身体太弱了,如果不去处理,他担心自己会流血致死。
吴尽欢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最后只找出两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币。
即便有些年没有回国,对目前中国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也不会蠢到认为这两块五毛钱够他去医院包扎伤口的。
还是先回家,自己处理一下吧。
这里距离吴尽欢的家不算近,但也不远,凭着脑中残留的记忆,步行半个钟头,他走到一片住宅区。
这片住宅区里的楼房已经有些年头了,许多楼房的墙皮都已脱落,看上去灰突突的。
地面凹凸不平,有不少的水洼,因为天气炎热,地上还有积水的关系,空气中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吴尽欢暗暗叹口气,早已经过惯了贵族般生活的他,现在竟然要住在这样的地方,还真有些不太适应。
他做过娃娃兵,做过佣兵,做过杀手,最后又做了中间人,他的积蓄很多,随便取出一点,都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的。
不过现在,他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不用去调查他也能判断得出来,他名下的那些银行账号早已被监控了,只要稍微动一动,他的仇家就能追踪而至,找上门来。
对于现在的他而言,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想到仇家,他自然而然地想到自己被炸碎的身体,想到自己沉入大海被活生生的淹死,他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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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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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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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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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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