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欢喜人生>第39章 驯服
  奚万里倒是没有坚持,任由欢喜将水桶拿走,撩着自己汗湿的头嘟囔道:“这天也太热了。”

  而且Z省的天气和他住惯的B市也有很大的不同,冷热还是次要的,关键是这里的空气湿度要远远大于B市,出汗的时候尤其不舒服。

  欢喜皱了皱眉,回头找了一块毛巾,用井水泡过绞干递给了奚万里,“擦擦吧,应该能舒服一些。”

  奚万里接过乖乖擦起身来。

  欢喜正要进屋,就听他开口问道:“说起来,你们这儿的山上有猎物吗?”

  欢喜一怔,随即眼睛亮了,回头看着奚万里道:“万里哥哥你会打猎?”

  奚万里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挑了挑眉道:“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就把我丢进山里,不会打猎我早就饿死了。”

  一瞬间,奚万里觉得欢喜的整张脸都在光。

  “真的?那太好了,等你上完工,我们就上山。”欢喜一脸兴奋道。

  她可是从小欢喜的记忆中知道的,Z省虽然是丘陵地带,并没有真正的深山老林,但像是兔子、野鸡之类的寻常猎物都是有的,偶尔还听说有狼和狗熊的踪迹。

  见欢喜笑,奚万里不由也笑了起来,“好。”

  没多久,宋二柱和宋卫国都出来了,奚万里对着欢喜点了点头,便跟上去上工了。

  而欢喜则开始为上山打猎做准备,家里有两个军用水壶,一个是以前宋二柱从部队带回来的,一个是宋保家这次带回来的。除此之外,宋保家自己还有一个,奚万里也有一个,绰绰有余了。

  然后,欢喜又从杂物间中把一些已经生锈的陷阱工具给找了出来。想了想,她又找了个两个背篓,等会上山后她顺便能采点木耳野菜,要是遇到野果子,也可以采一些,还可以割点青草给羊吃。

  三点多的时候,奚万里从地里回来,看到的就是这样准备就绪的欢喜,想着小丫头估计是馋肉了,他不由便有些好笑。

  欢喜本来是要跟着一起去的,但是却被宋保家拦住了。

  “打猎的话要走深山,山路本来就难走,到时候总不能让我们再背一个你吧?”宋保家倒是不担心山上有危险,虽然听老一辈说后山上有过狼叫声,但真正见过狼的一个没有,到现在为止也没听说谁上山出事的。至于狗熊,那些家伙偶尔会下山吃猪,但却怕人得紧,还真说不上危险。但上山却是实打实的力气活,不说别的,欢喜的体力就不合格,他既不希望这孩子成为拖累,也不希望她逞强。

  欢喜知道大哥说得在理,因此心里再不情愿,也还是点了点头。

  见小姑娘一副蔫蔫的模样,奚万里看着有些不忍,几次想要开口说自己可以背她,但还是在宋保家严厉的注视下咽了回去。

  往山上去的路上,奚万里有些疑惑的看了眼宋保家,“你怎么好像不乐意欢喜去山上?难不成这儿的山很危险?”

  宋保家瞥了他一眼,“我不是不乐意欢喜去山上,我是不乐意欢喜和你一起去山上。”

  奚万里闻言顿时竖起了眉头,“你什么意思?”虽然对着个小丫头他根本没有那种心思,但宋保家这么防备他,他下意识就不高兴起来。

  宋保家看都不看他一眼,“你应该问问你自己,往常部队那些女兵跟你卖好的时候你总是不理不睬,而你对着欢喜又是什么个模样?”

  说实话,他从来没有看过这般驯服的奚万里。是的,驯服。在妹妹欢喜面前,奚万里给他的感觉就是驯服。

  “你想太多了,欢喜还是个孩子好不好?”奚万里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这话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宋保家撇了撇嘴,部队里像欢喜这样大的小女孩不是没有,但就他看来,奚万里并不是个对孩子有耐性的人。

  当然,宋保家之所以戒备奚万里,并不是对奚万里有什么不满。也不觉得欢喜还小,谈论这种事太早——事实上,乡下地头哪来这种讲究。要是条件允许的话,谁都想给自家闺女预定一个好女婿,哪怕闺女还在襁褓里。

  单就奚万里的话,宋保家还是觉得对方挺适合做妹婿的,但是无奈地是,奚万里有一个比较麻烦的爹。

  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上司,但宋保家还是认为奚万里的父亲奚章纪是一个不是很好对付的人。作为团长,他对手下的兵关怀备至,无疑是一个爱兵如子的好上司,但是对于儿女,这人却极为严苛。

  而看奚万里大哥的婚姻选择,就不难看出奚章纪对儿媳妇的期望是怎样的。他虽然觉得妹妹欢喜啥都好,可她再好也只是普通农家出身,家世对她没有半点加成。

  当然,宋保家觉得自己想得有点远,说不准是杞人忧天。但他却觉得,这种事还是想早一点比较好。奚万里这小子本就是个喜欢和他爹作对的,但他怎么做和他没有关系,自己妹妹却绝对不能成为他手中的筹码。

  宋保家却不知道,这会的奚万里正在思考一件事——让欢喜做自己媳妇……貌似还挺不赖的?

  这时的他并不知道,这个玩笑般的想法会在他人生中起到怎样决定性的作用。

  而宋保家也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反而激得奚万里对欢喜更加在意起来。

  两人从山上下来的时候,欢喜已经候在门口了,看到两人手里拎着的猎物,眼睛顿时亮了,兴冲冲跑过去道:“哇——大哥万里哥哥你们好厉害!这个是野兔对不对?还有这个野鸡好肥,这个是……鸭子?”

  “是野鸭。”奚万里弯着眼睛笑道:“这东西没有多少肉,但熬汤却很鲜。”

  宋保家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欢喜却并没有注意他神情的异常,蹲下身观察着他们手里的猎物。

  打量半晌,欢喜不由疑惑道:“这些猎物,你们怎么抓的?”看着不像是陷阱中抓到的,身上也没有明显的伤口。

  说起这个,奚万里就得意了,飞扬的眉眼愈加俊美逼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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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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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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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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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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