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红砖高墙,藤萝交织,风景优美。
何似和几个室友走在通往校外的银杏大道上,棵棵银杏树枝繁叶茂,每年从十月份开始,银杏叶子变黄,整条路上一片金黄,颇为壮观。
何似穿着长袖衣衫,有些心不在焉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时下最火热的游戏。
“我说你怎么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林云杉突然注意到他的不对劲。
另外一位人高马大的室友李显超说道:“不会是还想着你分手的那个女朋友吧?”
一说到这个话题,大家都停止了讨论,纷纷看向何似,很显然大家都很关注这个事情。
以前的时候,何似就和大家都说过,他有一个很好看的女朋友,还给他们看过照片,那俏丽的模样,瓜子脸,长睫毛,确实和普通的女孩子有很大差别,关键还不是那种网上的网红脸,有种说不上来的赏心悦目。
后来不知道怎么了,过了一段时间后,也很少听何似聊到他女朋友,宿舍里其他人吹嘘某某院系女生好看的时候,他也不哼声,只是默默的听着。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何似很低调,不爱炫耀他女朋友,可是后来通过一些事情,才发现不是那回事,只不过大家也都只是住在同一件宿舍的室友,并非多么亲密的人,而何似嘴巴也挺严的,没有听到什么消息。
直到最近,大家才知道何似跟他女朋友分手了,没有想象中的轰轰烈烈,山盟海誓,也没有刻骨铭心,只是写了一封信,简单的写明了原因,不是不喜欢了,只是被现实和距离给打败了。
大家都能感受到他深深的无奈,试想一下,在最无力的年纪遇到了最想要照顾的女孩,偏偏不能走到一起,是多么的难过,而且这种难过还是无法对人言语的。
李显超拍了拍何似的肩膀,人笨嘴也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是劝道:“过去的都过去了,要向前看,不能老是留在原地。”
何似点了点头,他是个很理智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刚进入大学就和余梦婷分手,他不想耽误她大学四年的光影,尽可能的找一个和他合得来的男朋友。
“对了,昨天你们几个都不在宿舍里打游戏,都去干嘛了?怎么没有叫上我?”何似忽然问道。
林云杉眨巴眼睛,笑道:“我们几个看你心情不好,就帮你到别的院系物色好看的妹子去了。”
“哦,多谢好意了,其实无所谓的,我现在不想谈爱了。”何似还没有从上一段恋情里走出来,耸肩,摊摊手。
大家挤眉弄眼,李显超也站出来,说道:“走走走,我们去外面吃顿好的,云杉请客哈!”
“好!”众室友没心没肺的点头。
林云杉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就我请客了?”
他们打打闹闹着,忽然看到迎面走来一个女孩,清秀的脸,长长的头发,眼神有着些许的淡漠,皮肤很白,这种白是西南边陲的城市是很难见到的,因为这里大部分都是高原,紫外线辐射强度高。
本地女孩的皮肤要么有点粗糙,要么有些紫红,哪怕是有着明星那般美丽的脸庞,在这样风吹日晒的环境下,也会变得暗淡无光。
“我敢打赌,这个女孩绝对不是我们学校的!”李显超笑着对何似他们说道。
“这还用你说,我也看出来了。”林云杉没好气道:“这一看就是没经过高原和紫外线双重打击的妹子。”
“要不要上去问个联系方式?”其他室友问道。
“算了吧,又不认识。”何似摆了摆手,兴趣不大。
李显超他们却不想错过,有意凑上去,想认识一下,万一真的有机会呢?就算没机会,能够认识一个这么好看的女孩子,也是一种赏心悦目的事情啊。
“那你们去,我在那边等着,快点回来啊。”何似识趣的走远点了。
穿着长袖外衣的女孩停了下来,眺望了一下远处的银杏大道,然后看了一眼假装偶遇过来的李显超四人,眼睛里带着一点疑惑。
李显超推了林云杉一下,叫他出面去搭讪,毕竟自己长得人高马大,面相不好,不善于交际,而林云杉就不一样了,戴着眼睛很斯文,林云杉扭头朝大家瞪了一眼,回过头来,露出笑脸,刚准备开口搭讪。
没想到那个女孩眼睛一亮,清澈无比,快步走过来,也露出明媚的笑容。
林云杉发誓,这是他见过最好看的笑容,女孩的眼神也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明明不认识,却像认识了很久的老友一样,在某个不蹭预料的一天偶尔相遇了,很自然的打个招呼。
正当他有这种奇怪的错觉的时候,忽然感觉眼前一暗,然后就听到室友们惊呼声,整个人就腾云驾雾般飞起来了。
李显超前一秒还在看女孩那可爱的笑容,谁知道这看似无害的女孩,下一秒就变成了下山猛虎,肩膀轻轻的撇了林云杉一下,他就莫名其妙的摔倒在地上了。
要不然女孩忽然转冷的眼神,他还以为是林云杉见到女孩就走不动道,跪地上了。
“还有一个!”女孩那如沐春风的笑容也消失了,仿佛一切都只是错觉而已,她轻轻的报着数字,迈的步子快都不可思议,眨眼就到了李显超的面前。
李显超只来得及卧槽卧槽大叫两声,大脑一片空白,身为一个一米七八的壮汉,居然不知道该做如何反应了。
然后,他也感觉到一阵腾云驾雾的感觉,也跪地上了。
程曦收拾了这两个家伙,但是并没有下重手,只是用巧劲让他们在地上摔了一下,鼻青脸肿肯定是有的,但也只是鼻外伤,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她冷冷地看着剩下的那个男生。
他已经吓懵了,张着嘴巴,结结巴巴道:“我……我什么都没看见!”
程曦说道:“这是他们咎由自取的,没教训你,是因为你没有打我朋友,没有下次了。”
程曦告诉完后,转身离开,消失在了银杏大道的尽头。
这一刻的程曦,很像是一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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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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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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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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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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