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家时,好像看到过几次,她爹帮她娘拉开倚子,她为了跟她娘争宠,也要求她爹这样过,她娘什么表情都没有,没有争到宠,之后也懒得使唤她爹了。今天看到朴有天的举动又想起来了。
朴有天被她问得一愣,然后才想起贝心是从乡下来的事。
“你知道吗?每次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让人忽略你是从乡下出来的。”
朴有天给贝心倒了杯红酒递给她,贝心接了过去,轻轻晃动杯中红酒,酒红色的葡萄酒,在透明的杯中荡漾着,从而达到醒酒的效果。
贝心“哦”了声,端着酒杯抿了一口。她本来就不是乡下来的村姑,她说她是从山上来的,不知道山下人怎么听的,非得说她是从乡下来的,猫病啊!
朴有天瞧着贝心眯着眼喝酒,那个享受的萌样,哪里像个乡下来的村姑。
“你看,你穿着的不像乡下来的,头上戴的夹,也不像乡下来的……”
旗袍啊,帝国那些订尖的贵妇,都没有几套,有也是珍藏在衣柜中,不像她这么奢侈,当作常服穿,一天换一套,看那面料,帝国都没有。
头上戴着极品玉石夹,虽然是边角料,那也是极品玉石啊,乡下人都要像她那样,估计帝国百分之九十的人,也想当个乡下人。
“还有个不像乡下人的地方,就是你在喝红酒时还知道醒酒。妹子,你到底从哪里来?”
“从山上喽!说过很多次了,不是乡下,你们非得说是乡下。”贝心抿了口红酒,伸出左手食指指着头顶,语气那个无奈。
“怎么喝红酒是我爹教的,我爹他知识渊博,博古通今,没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凡是他知道的东西,只要我想知道的,他都告诉我。”
她爹是民国时期的军阀,所以她只知道民国时期的生活习惯,老杂毛子的那些东西,她不感兴趣,比如男士绅士体贴给女士拉椅子之类的。
朴有天看得出来,贝心很喜欢她的父亲,说到她父亲时,两只眼都亮了。
“山上?”朴有天不以为然,乡下最多的不就是山,不管是山下山上,还不都是乡下嘛!
当然了,这话他不敢当着贝心的面说,贝心说是山上就山上。解释他刚才的举动,就是绅士行为,是一种礼仪。
贝心“哦”了句,感觉小时候的她,确实有点傻得可爱,难怪她娘不吃醋。
“昨天回来之后,我带着我的兄弟们抄架伙去救你,结果找不到路,你说奇怪不奇怪?我想报警也不敢报,因为解释不清楚。”他怎么解释,他那些兄弟们不信,你说他心里那个苦啊!
“你找不到路很正常,不管怎么说,很感谢你。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干杯!”贝心端着酒杯跟他的杯子碰了下,一口喝下杯中的酒。难得遇到个心思单纯的人,勉勉强强可以当她朋友。
朴有天:“……”搞了半天,他们以前不是朋友啊!他以为从昨天在酒店门口开始,已经是朋友了,原来是他一厢情愿啊!
“……朋友?”也好,爱情往往就是从朋友开始的。
“干杯!”
朴有天一口喝干了酒。
喝完这杯酒后,两人之间的隔阂好像消失了,朴有天说话跟态度随意了很多。
“贝心,既然咱俩已经是朋友了,我想问你个问题哈。”这问题他憋在心里很久了,以前没问,那是他怕从贝心嘴里听到打击他的话,现在问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可以再改进改进,提升提升下自身的风华。
“你说,只要是我知道的,能说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回答的问题还是能大折扣的。
朴有天怨念地斜了眼贝心,他还没问呢,就这样敷衍他了。咳嗽了几声,压低着头靠过来。
“那啥,你觉得我帅吗?”为什么看到他,眼里从没有迷恋的眼神。
贝心端着严肃认真的表情,上下扫过来扫过去,盯着朴有天的脸看,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帅,不帅,外面那些妹子也不会看到你的画像也尖叫,还大老远从外地过来接机。”
“那你为什么不迷恋我?”朴有天百思不得其解啊!
“我不能迷恋你。”喝完杯中的红酒,贝心又倒了一杯,左手搁在桌子上撑着脸颊,右手轻轻晃动这酒杯,迷离的双眼盯着杯中的红酒。
“为什么?”他又不是洪水猛兽。
“我下山来是找老公的,除了我老公以外,不能迷恋喜欢其他男人。我们贝家的人,都是情种,喜欢从一而终,一生只有一个伴侣。我姥爷是,我娘是,我也是。所以,你懂了?”
不懂?
朴有天一脸的懵逼,找老公跟迷恋他有个毛线的关系?他是明星,在闪光灯下,万众瞩目,让迷弟迷妹们迷恋不是很正常的嘛!
等等,他刚刚好像听到了不得了的事。
倏然回头盯着贝心看,怀疑他刚才听错了。
“你刚刚说什么?”
“不能迷恋你啊!”贝心嘟着嘴,斜了眼朴有天。她说得很清楚啊!
“不是这句,最前面说的那句。”朴有天按住了胸腔,那里面,心跳的很快,“咚咚咚”如擂鼓一样,好像要跳出来了。
贝心歪了歪头,不懂他情绪怎么那么激动,淡淡地说道:“下山来找老公啊。”
朴有天晃了晃头,盯着贝心几秒,突然抢了她手中的酒杯,一口闷干,还是难以平复他激动的心,干脆站起来拿过桌上的红酒瓶,就这样灌下去,“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到底,空的酒瓶轻轻摆在桌上。
贝心狐疑的瞅他,又看了看桌上的空瓶,“朴有天,你的心跳为什么那么快?”
朴有天没有回答她的话,扭头一边深呼吸,尽量让他自己冷静下来再转过来,表情尽量维持着以前轻松的样子。
“你来京城就是为了找老公的?”朴有天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奇怪的事。
贝心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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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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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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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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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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