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沪西一带日见繁荣,香火鼎盛,礼佛游览者也洛绎不绝,寺宇不敷应用。到一九二零年,寺僧常贵会同沪绅姚文栋等人在大殿东兴建三圣殿。
其实呢,静安寺这名字中有个“安”字,代表着平安吉祥。心诚者,只求家宅平安,且不想特地出远门,那去静安寺就最适合啦!
但中国人是逢神就拜,特别是旧社会,人们迷信神佛的思想就更加浓厚。不管大事小情,都要去庙里拜一拜,求神仙保佑。
而且,当亲人生大病的时候,父母或儿女们也要去神佛前许个心愿,希望亲人早日康复。而待亲人大病痊愈后,还一定要到庙里烧香以还所许的心愿。
今天是星期天,香取小忍主动约了沈宸出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两人来到了静安寺闲逛。
沈宸不是一个信佛的人,但他在记忆深处却有游览寺庙的印象,而且也喜欢去感受那隔绝红尘的气氛。
抬头望天,白云悠悠,远离了尘世喧嚣,难得忘却了诸多烦恼。
和尚和尼姑们当感谢有了寺庙庵堂,给人间的不幸者留了一个隐蔽身、心的避难所。
而穷乡僻地破落的寺庙残殿,门窗不遮风雨,院内杂草丛生,枯枝上栖息着几只苦苦鸣叫的乌鸦,更是描绘出人间无尽的寂寞,任人无限的品尝咀嚼。
香取小忍穿着件呢子大衣,脖子上是一条鲜艳的围巾,挽着沈宸的胳膊。两人边走还亲热地窍窍私语,倒真象如胶似漆的情侣,一路招摇而过。
进了三圣殿,沈宸看着这三尊体现着庄严崇高的佛像,本来并不相信神佛的他,却有了另外的感触。
正中是无量寿佛,两侧胁侍为观世音、大势至二菩萨像,合称“西方三圣”,故名“三圣殿”。
有观世音菩萨,号称有求必应,那不管什么事情,来拜一拜,倒也说得过去。
沈宸心里想着,听着前面一个老婆婆跪在那里,喃喃地祷告自己的儿子病消痊愈。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洗心革面,重新作人。”香取小忍将围巾向下拉了拉,斜睨着沈宸,似笑非笑地揶揄着说道。
日本人倒是信佛,可鬼子就是鬼子,还能放下屠刀,洗心革面?
沈宸笑了笑,对着香取小忍还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装模作样地拜了拜,嘴里念念有词:“菩萨保佑,如能达成我的心愿,我定为您重塑金身,年年来拜。我不贪心,只想要六七个美女老婆,个个都对我温柔体贴,忠心耿耿;每个老婆再生七八个孩子,儿女双全,子孙满堂;然后再给我个几千万钱财,让我长命百岁,过得快快乐乐,无忧无虑……”
香取小忍侧头仔细听了听,不由得竖起眉毛,拿白眼鄙视沈宸。
认真说完了并不贪心的愿望,沈宸笑着对香取小忍作了个手势,“该你了,我不偷听。”
“你呀,真是,当着神佛的面儿,也敢胡说。”香取小忍撇了撇嘴,连连摇头。
哦,沈宸再次点了点头,指着泥菩萨说道:“听着,别以为我拜你,就觉得了不起啊!刚才是做样子的,现在要来真的了。”
这还分真的假的?香取小忍有些纳闷,也觉得有些好笑。
“我,才是自己的佛。”沈宸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要掌宰自己的命运,求自己勇敢一点,坚强一点。暗夜漆漆,漫漫无边,灵魂之灯却不熄灭,照见自己的丑恶,卑怯与自私。”
香取小忍耐人寻味地望着沈宸,眼中闪过钦佩、崇拜的光芒。但她的心里很快有一个声音在提醒:他是敌人,很可怕的敌人!
能和沈宸达到现在的关系,香取小忍很窃喜,也很珍惜。她知道沈宸的警惕性很高,自制力很强,就更不敢轻易出手。
没错,香取小忍能感觉到沈宸的警惕和戒备。这可能并不是刻意针对她的,而是对每一个陌生人,甚至是熟人。
走路、吃饭、逛街等等,沈宸举手投足之间都保持着随时能够应对突发情况的状态。
这家伙恐怕连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吧,否则,怎么能活这么久?香取小忍会这样想,也理所当然。
除了警惕和戒备,沈宸的观察力也是惊人的。香取小忍就见到过,沈宸只是扫了几眼,便看出一个特务的身份。
准确的说,沈宸并不确定这是特务。但却知道这家伙不是好东西,身上极有可能有武器。
这么敏税犀利的目光,让香取小忍吃惊之余,更不敢轻举妄动。而要一击必中,她还没有遇到绝佳的机会。
而沈宸似乎对她产生了好感,但也不是特别的亲近。拉拉手、挽挽臂,仅此而已。
看着香取小忍假模假式地拜了佛,沈宸微抿嘴角,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冷嘲。
“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看的。”沈宸冲香取小忍扬了扬眉毛,手臂一曲,香取小忍将围巾戴好,上前挽起沈宸。
要离开的时间越来越近,沈宸的计划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如何扰乱香取小忍的注意力,或者说是如何控制她,为学生们的撤离创造条件,便是他很着急的一件大事。
两人出了静安寺,沿着马路向前走着,看着,聊着。
租界里贫富悬殊,有醉生梦死的富人,也有逃难避乱的穷人。
“……当我八岁时,我父母把我卖给了一个地主。我苦干十年,分文未得,所取食物,仅可果腹……”沈宸停下来,看着乞丐的告地状。
一个接一个的告地状,一个接一个的悲惨故事,那广告式的词句让人觉得他确实倒霉,而那些悲惨的事许多人一辈子也许都碰不上几件。
沈宸和香取小忍又走了几步,看着另一个悲惨的故事。
“乍到上海,老天开恩,有一好人娶我为妻。可是不久后我夫为匪盗所害,我一文不名,丝厂和棉纺厂更嫌我身体瘦弱而将我拒之门外。我只好流落街头,忍饥挨饿……”一个憔悴不堪的妇女坐在地状旁,无精打采地低着头。
一个洋鬼子扔下几个铜板,这让沈宸有些不好意思,看了香取小忍一眼,差不多也是同样的表情,她还避开了那妇女抬头注视的目光。
沈宸掏出几个铜板,放在了妇女的面前,这让他的心里好过了很多。
那个洋鬼子继续向前走,看着另一个地状。
这人的叙述方法与其他人不同,状子的末尾写了一句既愤世嫉俗又乐天达观的格言:“多难之时的贫穷是那些有钱人买不到的。”
沈宸听见洋鬼子笑了,并扔下几个铜板。
那矮小的男人满脸皱纹,却非常敏捷,用鹰爪般的手一把将那几个铜板抓住,塞进怀里。
他与其他蹲在路边的人不同,不是将钱留在原地以激起过路人更多的同情和施舍,而是保证那几个小钱不会被人偷去,真是个地道的务实主义者。
“务实主义?嗯,形容得很贴切。”香取小忍也扔下几个铜板,并对沈宸的话作出肯定。
沈宸呵呵一笑,说道:“务实是个好品质,但目光短浅却不是务实,是找死。”
香取小忍不解地侧脸看着沈宸,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我说的是那些投靠日本人的家伙,表面上看是务实,实际上却是自掘坟墓。”沈宸带着冷笑说道:“日本必然会战败,只要坚信这点,无论如何艰难,总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香取小忍不以为然,但也不能唱反调,这与她一直的伪装背道而驰。但要违心地赞同沈宸,她又很不舒服。
不知不觉,两人又来到了外滩公园。萧瑟的寒风,寥寥无几的游人,似乎并没有影响两人的兴致。
“真的吗?”香取小忍正对沈宸刚才提出的意向感到惊喜,“你会带跟我一起走,从陆路去大后方?”
沈宸笑着点了点头,揶揄道:“怎么,对我的保护不放心?还是对我这个人不放心?”
香取小忍觉得机会来了,只要沈宸离开上海,身边还有她通风报信儿,死在外面是肯定的事情。
“哪有啊?”香取小忍露出惊喜的神情,抱紧了沈宸的胳膊,娇嗔道:“我是不敢相信,会得到你的保护,又有什么不放心的?”
沈宸抽出手臂,双手捧起了香取小忍嫩滑的脸蛋,用大拇指轻轻摩挲着。
香取小忍盯着沈宸的眼睛,发现那里面好象并不全是欲望和淫邪,反正就是和那些毛头小子和浪荡公子眼神里透出的对女色的痴迷不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香取小忍并不觉得这样的动作让她觉得讨厌和鄙视,沈宸有一些地方确实吸引了她,包括那不经意流露出的深邃和忧伤。
法斯特教授说过,当一个人看到自己特别感兴趣的事物时,瞳孔就会不知不觉地放大。现在,香取小忍就是这个样子。
“百合,看过《围城》吗?”沈宸的手落到了香取小忍的肩头,似笑非笑地问道。
“看过呀,怎么了?”香取小忍愣了一下,随即有些恍然的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书中说人们不断的追求,又对所追求到的成功很快就不满足和厌烦。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着与动摇。这就是人生,很多的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
“你比我有学问,我其实就是想说那句最经典的话。”沈宸笑道:“让你这么一解释,我倒没话可说了。”
“你的理解不仅如此吧?”香取小忍饶有兴致地问道,她觉得似乎有了和沈宸再进一步的机会。
沈宸想了想,说道:“我觉得,人生本身就是一种赌博,爱情更是如此。谁都无法预测将来,谁都不知自己此时的选择在若干年后到底是对是错。让自己无悔,就不要放过每一次机会,不要因为爱情可能会灼伤我们而没有追求的勇气,至少她会让我们在年老时有美好的回忆,至少她会让我们告诉自己:我曾经爱过。”
香取小忍琢磨了一下,笑着点头,说道:“是对是错不是凭空想象,而要看以后。要勇敢追求,哪怕是错的,也不后悔。何况,我觉得你就是我的白马王子,现在和你在一起,感觉很浪漫,很惬意,很喜欢,这就是缘份吧?你说呢?”
在中国文化和佛教中,有一个抽象概念叫缘份。指的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无形的连结,是某种必然存在的相遇的机会和可能。缘是不可求的,缘如风,风不定。
云聚是缘,云散也是缘。世上有很多事可以求,唯缘分难求。
茫茫人海,浮华世界,多少人真正能寻觅到自己最完美的归属,又有多少人在擦肩而过中错失了最好的机缘。
或者又有多少人有正确的选择却站在了错误的时间和地点。有时缘去缘留只在人一念之间。
缘份嘛?倒是冤家路窄更恰当吧?
沈宸不由得抿嘴笑了起来,说道:“生活本身是很枯燥的,浪漫只是偶尔一瞬,哪里能够持久?还骑白马的王子,唐僧算不算?”
“呵呵,你要是唐僧,我也认了。”香取小忍贴紧了沈宸,沈宸能清晰感觉到她胸前那坚挺的两团。
沈宸抚摸着香取小忍的秀发,并没有说话,眼神有些闪烁。
香取小忍把头倚在沈宸的肩头,柔声说道:“只要你给我个承诺,我愿意跟着你到天涯海角,让时间来考验我对你的真情。”
“好姑娘,真是个好姑娘。”沈宸有那一瞬,以为这是真的男女相悦,但很快他就冷静下来。
“人家本来就是好姑娘。”香取小忍抬起头,狡黠着眨了眨眼睛。
沈宸单手托起香取小忍的下巴,突然凑上去吻上了她的小嘴。
一瞬间,香取小忍的眼睛瞪得溜圆,思维似乎轰的一声变成了空白,失神了足有两、三秒钟。
然后当沈宸要离开时她才做出了反应,闭上了眼睛,小嘴向前凑,又和沈宸吻到了一起。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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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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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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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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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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