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互相看着对方的脸庞都痴了。
严方虎一脸懵逼,这刚刚才接到闯进来的消息,让更多的保镖去赶人了,没想到居然闯到大堂里来了,这屋子里真的有保镖吗?
“保镖呢!我雇你们是吃屎的吗?让一个乞丐闯进我的屋子里?”严方虎一脸震怒的指挥周围的黑衣保镖,这些保镖们站在门前,也在那里杵着,一脸为难的样子,想动不能动才最蛋疼。
严方虎却是看着黑衣保镖们重复道。
“把他丢出去,不要让他在这里碍眼睛...”
然而黑衣保镖却是没有任何动作的样子,依旧杵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有眼尖的小孩看到这些保镖,突然说道。
“奇怪,他们脚下缠着的黑色锁链是哪里来的...”
严方虎望去,发现这些保镖的脚下没有任何东西,空荡荡的,只是单纯的不动了而已,疑惑道。
“哪来的什么黑色锁链?你看错了吧。”
“明明就有!黑色的,超粗,超壮,超有气势的...”小孩子甩了甩自己的小西装,鼓了鼓嘴,继续看着那边,发现真的没有黑色的锁链,顿时一脸懵逼,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黑衣保镖们没有挣扎,或者说,即使没有这黑色的锁链,这些保镖们也不敢上,被这燃烧生命的气场震慑,没有人敢上前,或者说,没有人愿意上前阻拦他。
此时,李云突然出现在了旁边的月台上,身边的白色道袍飘然若仙,白气缭绕,整个人都包裹在了薄雾之中,似真似幻似飘渺。
左手打着沾满雨水的桃花伞,身旁是一只身体修长的白鹤——
羽鹤真人飘若真仙,所有人都被突然出现的李云给震了一震。
“好酒,好酒,好酒配佳景,这不就是人间桃花盛开时的景致吗?”李云右手持着一壶美酒,淡淡的酒香味从里面飘出。
严方虎虚着双眼看向李云,认出了李云来。
“是你,在我家门口摇晃的可疑道士...你和那老乞丐是一伙的...你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想要做的?来我家做什么?”
“贫道就是贫道,不一样的烟火,你无需知道贫道的姓名。”李云一手饮酒,散发着醇香的酒液从嘴角流过,将酒瓶放下,一边看着严方虎淡淡的说道:“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为何你就不能直视心中的厌恶呢,你不仅仅厌恶身为乞丐的叶大志,还在厌恶着,因为疾病而变得不再美丽的方璇...不对,并非因为疾病,是从被你带回来那一天开始,方璇就已经不是你喜欢的那个方璇了。”
“你...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严方虎眯着眼睛,双手背负,努力装作没有动摇的样子。
“问人不如问己,问贫道自然是没有用的。”李云将酒收回袖里乾坤,取而代之的是一把折扇,打开折扇遮面淡淡道:“看着吧,那个被囚禁在病房里的小鸟,现在究竟什么模样。”
严方虎好像被说中了心事似的,整个人都沉默了下来,呆呆的坐在沙发上,也不再理会周围的宾客们,看着眼前的方璇,再回忆起当年和自己成婚之前的方璇。
自从嫁到严家之后,方璇就没有真正的快乐过,就好像行尸走肉一样,有事没事就只会呆呆望天,没有真正如同那个高贵的大小姐一样,对任何事情都游刃有余,只是一个被夺走了重要事物,在压力下屈服的可怜女人而已。
而那个夺走的人就是自己,还有方家——
可现在的方璇,又好像回到了当年那个纯真大小姐的模样...纵使容貌已经不复当年,可严方虎还是能感觉的到,那个方璇回来了,然而却不是因为他而回来的。
“是啊,原本那个温柔贤淑,美丽大方的大小姐已经回不来了...我喜欢的是那个大小姐,而不是现在这个方璇...从成婚的那一天开始,以前那个方璇就已经被我葬送了,我原本以为能让她慢慢的忘掉过去,只可惜做不到...”
严方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决定不再阻止,就这么静静的看着方璇,现在的方璇,因为某个人又变回原来的那个方璇。
“为此,贫道再告诉你一些小秘密吧,当年发生的事情,当年她为什么会嫁给你...哦不对,应该说是卖给你才对,毕竟当年这种父母卖孩子婚姻的事情可是不犯法的呢,还是赫赫有名的书香世家,没人管得着,买卖孩子的婚姻在他们看来都是正常的。”李云悄悄的对严方虎说着...
听着李云娓娓道来的话,严方虎的脸色一黑,整个人都不好了...
此时,方璇看到那孤苦的身影已经泣不成声了,过去与现在开始重叠在一起,严萧只是在旁边默默的牵着自己妈妈的手,最后才缓过神来,呢喃道。
“小萧,妈妈不是跟你讲了大小姐的故事吗...其实啊,大小姐也很想反抗呢,也很想下车,去和那个奔跑而来的少年人抱在一起,可终究也是没有勇气这么做,也没有机会这么做,最终只能驾着前进的车辆默默的离去,少年人呢,也追不上车子,只能在身后默默的呐喊着,呼唤着,可这都没有什么用。”
“大小姐很不想,很不想,很不想回去,回去那个没有任何人情味,也没有任何亲情的家里,想回到唯一能给她温暖的少年身边,想回到那个给予她快乐的村子里...可终究还是没有这个勇气去反抗,跟着大小姐的家人离开了村子,来到了一个并不温暖的地方。”
“妈妈...”严萧撅了噘嘴,说道:“我支持那个大小姐!大小姐的家人都是坏人!为什么要拆散大小姐和少年呢!”
童言无忌,严萧这话说的方白脸上面子都快挂不住了,隐隐有恼羞成怒的趋势。
“不过现在呢,全部都不一样了啊,因为看到了那个少年人,大小姐有勇气反抗了...也是大小姐最后的勇气了...已经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方璇淡然一笑,抹去了最后的眼泪,生涩的拖着轮椅就朝着楼梯口转去。
再往前走,就会摔下楼梯,可方璇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严萧想去扶着,刚刚冲到前面,就被方白以丢人,不能再增加笑柄的理由拦住了严萧,打算把他拉到大家看不到的地方。
严萧拼命的挣扎,可到底还是一个小孩子,力气跟本没有方白那么大。
“妈!...你放开我...死老头子!你是坏蛋!比大小姐家人还要更坏的坏蛋!”
“丢人的玩意...我是你的外公!没大没小的,真不知道是谁教的你。”方白气急,拉着严萧的同时,也想要过去把方璇拉回来,下意识的就做出了扇巴掌的姿势来,却被严方虎给一把拦住了。
比起小孩子来,方白的力气很大,但比起严方虎来,他只是一个常年待在书房里的瘦弱老头子而已。
“严方虎?你拉着我干嘛!不让我打死这败坏家风的玩意?我这老脸都快被丢尽了,拉着我你的脸也会丢得差不多!没看周围的人都等着看你的笑话吗!还不赶快阻止这一场闹剧!”
严方虎没有说话,也没有注意周围人的表情,只是静静的看着杵着轮椅往前走的方璇,直接转过身去,突出一个眼不见心不烦。
只是依然没有放开方白的手,不让方白去阻止方璇。
一旁的李云淡然一笑,朝着严萧走去,用折扇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大小姐和穷小子的故事还没结束呢,你想知道大小姐和穷小子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
“我...我想知道...”严萧依然没有挣脱方白,不过还是被严方虎给拉了下来。
哐当——
此时,轮椅摔倒在地上,方璇不在乎,没有腿,没有轮胎,就用手,就用身子挪动...
摔倒在地,方璇趴在地面上,以一种在所有人看来都很可笑的姿势在楼梯口艰难蠕动爬行着。
骨瘦嶙峋的干瘦身材,在现在是显得那么的有力。
即使是用爬,也要爬到应该爬到的地方去...
方璇扶着楼梯的台阶,一点一点的朝下面爬去。
“当时可是你教我爬树的呢,真讨厌,想起了第一次我爬树的时候摔下来你接住我的场景了...真不知道当时你的手断了没,只知道你当初都痛的快要哭出声来了还在那里忍着装男子汉。”方璇柔和一笑,呢喃道。
“等我哦...这一次我不会再逃跑了...”
...
同时在门前,早就已经被病痛折磨得不成样子的叶大志依然在艰难的前行着,杵着一根竹制的拐杖,踉跄的前行着,即使没有了黑衣保镖的阻挠,他也已经到了极限。
沾着雨水的衣服拖脏了地面珍贵的羊毛地毯,几乎所有大人都觉得这东西被弄得好脏好脏,除了这些孩子们之外。
包括严萧在内的孩子们,都觉得这是一种别样的高大,在内心暗自给他加油,同时看着方白的眼神都是一阵阵的微妙。
大人们觉得方白做的没什么毛病,而孩子们则在心里生出了一点点对方白,对这看起来【和善】的世家家主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厌恶。
“咳咳...咳咳...”叶大志杵着拐杖,拉着脏乱苍白的脸庞,看着不远处的方璇,终于是露出了笑容:“三十五年了,我终于找到了你,终于看到了你...我走了好远好远,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路,终于在今天,看到你了...”
三十五年风雨中,三十五年的时间里,消磨了很多东西,包括叶大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过这三十五年的。
“快把这杂种丢出去啊,你们想什么呢,保镖呢?你不是有很多保镖吗?号称这严防死守的严家大宅一个能动的保镖都没有了吗?”其中一个穿着唐装的胖子,折着纸扇,脸上充满了厌恶。
不大的声音在这诺大的厅堂显得很是刺耳...
叶大志依然没有停下撑竿的行动,只是用同样不大的声音回应道。
“是啊,我是一个杂种,连父母都不知道是谁的杂种,被遗弃,被抛弃,我出生在一个小小的乡村里,这村子很贫瘠,很落后,大家都是吃了上一顿没有下一顿,就连支教老师都不会去那鬼地方,我就是生活在这种小村子里的杂种,靠吃着全村人的残羹剩饭坚强活下来的小杂种,没有未来可言...怎么能和大小姐这样的人相比呢,我不配...”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叶大志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更加舒服了,至少不会像以前一样,说一大堆话就要胸痛吐血。
已经没有什么好怕的了,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害怕的地方了...
“但是啊,就是这样的一个小杂种,却获得了来之不易的温暖,来自城市里大小姐的温暖,她美丽,大方,温柔,即使是面对我这样的小杂种,依然没有用充满恶意的神态去对待,无论是对谁,她都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她教我们识字,教我们读书,教导我们正确认识这个社会...”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叶大志的脚步也越来越蹒跚虚弱,意识也开始逐渐的模糊了起来,看着眼前的人们都有了重影,最后越来越模糊。
方璇和叶大志的情况一样,双眼越来越模糊,只不过看着叶大志却是十分的清晰可见...
已经没人能够阻止他们了——
...
方璇站了起来,一袭白色荷花裙,巧笑嫣然似少女,如同当年一样,戴着纯白色的遮阳帽,和来到那无名山村的大小姐一个模样,没有任何的变化。
叶大志站了起来,没有佝偻,脸色也没有发黑,身上的衣服不再是那一件破破烂烂的乞丐服,而是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色小背心,露着有些黝黑的皮肤,淳朴又有些稚嫩。
“老师...当年没有传达给你的那一句话...来不及给你说的那一句话。”叶大志咧开嘴来,一如既往少年时。
“我喜欢你,老师——”
“不许对老师说那样的话。”方璇敲了敲叶大志的脑袋,柔柔笑道:“不过呢,今天就算例外吧。”
相隔三十五年的时间,手心终于是握在了一起...
叶大志手里的红色发卡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光泽,属于拘魂术的光泽已经消散殆尽。
两人的身体静静的躺在距离互相三米远的地方,嘴角都咧开了最幸福的微笑,闭目躺着...
“这就是大小姐和穷小子的故事的结局了。”李云摸了摸严萧的小脑袋,轻言道。
“相思风雨中,黄泉路上再相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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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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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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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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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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