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坟墓里埋的人,就是蔡启娴特别喜欢的外祖母。蔡启娴的外祖母是一名回回女子,而且还是一名的碧眼回回。虽然艾蒿巅也掳掠过不少周围的回回女子,但是这名碧眼回回却并非他们干的。
里面的故事也比较老套,也就是多年前蔡氏当家人有一位结拜的马贼兄弟。马贼抢了一支西域的商队后,就把抢到的一名碧眼女回回当作了自己的婆姨。之后为了逃避追杀,马贼就投奔了艾蒿巅的兄弟。
后来马贼因为意外死了,碧眼女回回及蔡启娴的母亲俩人就相依为命,在贼窝里生活了下去。而且因为相貌的差异,尤其是眼睛的颜色,母女俩平日的生活里还受到了一些迷信的歧视。
幸好蔡氏当家人还算讲义气,非常周道的照顾了他兄弟留下的老婆和孩子,逢年过节还会送上些肉食和新衣。并且还让兄弟的女儿,与自己的儿子蔡里元订婚。
之后老一辈主事人去世,蔡仲明的父亲继位。新的当家依然遵循了父亲的遗训,平日里照顾着苦命的母女二人,还完成了弟弟与对方的婚事。
故事的前半段,虽然不怎么浪漫,配角马贼更可以说是主人公的血仇,可是故事的后半段却是比较温情。
有了女婿的帮衬,她们母女俩的日子好过了不少。一年以后蔡启娴就出生了。而对于这名也拥有碧眼的女儿,蔡里元也毫不在意。反而若是有谁敢说糟心话,他会不论对方是谁,直接举起鞭子狠抽。
虽然蔡启娴的生辰八字看起来很糟糕。可是蔡启娴出生那天,碧眼女回回却作了一个宗教意义上是大吉的梦。大意就是庄稼里的粮食更多了,牲畜下的崽子也增加了不少。
所以就按照宗教习惯,给蔡启娴取了个别名叫麦姆娜。而且碧眼女回回也格外珍视自己这名外孙女,蔡启娴的一些小性子也是被这位外祖母惯出来的。
也许是贼窝环境的原因,也许是这名碧眼女回回自身的宗教造诣有限。虽然蔡启娴确实养成了一些回教的习惯,但是她依然没能把蔡启娴培养成一名虔诚地信徒。
不过这名女回回却陪伴着蔡启娴度过了一个快乐的童年,最后在蔡启娴十二岁那年病逝。
与妻子一起祭拜的张孟诚,并没有准备任何祭品,也没有按照汉族的传统习惯跪拜行礼。因为这些事情,都是妻子的外祖母去世前反复叮嘱过的。
这些事情有违回教的教义,所以蔡启娴及其父母,从未按照艾蒿巅蔡氏宗族的习惯来祭拜这里。虽然这是先人的遗训,可依张孟诚看来还是太安静空旷了。
“麦姆娜,是不是不能烧纸钱,那我们要不要请些阿訇念念经。”
张孟诚对于回教的习惯并不是很了解,不过他看到过陕西本地的回回,在祭奠先人时会像佛教和道教一样,请阿訇念古兰经。不过好像没人烧纸钱,张孟诚猜测多半是宗教习俗。
“姥姥说过,不许烧纸钱也不许请人念经,这些并不是虔诚的教徒应该做的事情。而是应该完成自己的义务和功修,在做功修时祈求真主饶恕自己的先人才是最好的。”
这个时候的蔡启娴变现地格外文静,一点也不像她平常活泼好动的样子。
听完蔡启娴的话,张孟诚对于以前的见闻有了一番新的认识。看来回教传入中国后,虽然还坚持着不少原来的习惯。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渗透下,还是不可避免的融入了一些地方特色。只有外地的回教徒,才会有更纯正的回教风俗习惯。
虽然不知道合不合适,但张孟诚还是向蔡启娴请教了几句向真主祈愿语句。作为一个异教徒,在心里请求真主饶恕妻子的外祖母。夫妻俩人就这样,十分安静地度过了一段特别的时光。
蔡启娴与张孟诚安静的祈愿了一会后,就结束了这场祭拜。在返回的路上,蔡启娴向张孟诚说道:“其实姥姥也不许我常常去祭拜,她说这涉嫌崇拜。可是姥姥在世时,对我最好了,我不能放着她不管。”
张孟诚看着有些感伤的妻子,连连安慰了几句,自作主张地表示她外祖母不会在意。
不过就崇尚安静和节俭的张孟诚看来,虽然回教有时可能会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但是其提倡薄葬,主张葬事从俭,不搞繁文缛节,也不讲究任何排场的习惯,还是相当值得学习的。
结束了妻子一直在意的这件事情,张孟诚夫妇俩回到了艾蒿巅一众头领的居处。在一席酒宴过后,张孟诚被艾蒿巅几位主事的头领留下。而蔡启娴则跟随自己的母亲,去和其他艾蒿巅的女眷聚会。
“九、额,九妹夫,还真是不习惯,我还是老样子叫你秀才吧。”蔡仲德还是更习惯称呼张孟诚秀才这个外号,九妹夫这个叫法,他还是觉得太麻烦了。
“不管叫啥,我不都是艾蒿巅的女婿吗。所以你们随意,只要你们习惯就成。娴儿她现在还一直叫我秀才,没办法改口呢。”对于自己的称呼,只要不是故意找茬,张孟诚都不会在意。
“九妹那不是她改不过来,而是她不愿意改。她就喜欢叫你秀才,哈哈哈。”
因为此次蔡矮子出战带的都是骑兵,所以老六蔡仲远并没有跟过去。而是暂时回到了艾蒿巅处理事务,而现在在宁塞带领步队人马的,是他们的五叔蔡里显。
在场的艾蒿巅头领,又调笑了一会张孟诚。蔡仲德觉得是时候谈正事了,所以他出面打断了众人的调笑,对着张孟诚说道:“前阵子你传话来,外地的流贼渗进了咱们的地盘。这段时间我们也努力用心查了查,确实看到了一些流贼奸细的影子。咱们这次就来好好商量一番,看看应该如何处理这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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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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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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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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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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