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他现在也已经知道,他跟何家一点血缘上的关系也没有,他的亲生父亲,就是西方安归王,一个大魔头。
他做为黑袍的独生子,注定要继承黑袍的全部产业,操纵那股子庞大的力量,在全世界兴风作浪。
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在华夏,欧洲或者说是美国,再次发动一股子黑死病,让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死去。
那是魔鬼的力量,那是让全世界都在脚下颤抖的邪恶!
廖水粉觉得,如果把她换成是何秀城的话,肯定会在痛苦之中接过这股子邪恶势力,因为她确定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会再痛苦--邪气大涨了,就会彻底压过善良,变成一个狂暴自私的魔头,期望用血腥手段来征服全世界。
所以她为何秀城请她称呼他何秀城时,才会沉默那么久。
她以为,这是何秀城在像他的人性说再见。
等天亮后,何秀城就永远不复存在了,会变成一个恶魔。
而她廖水粉,就是何秀城彻底蜕变成恶魔的见证人。
夜越来越深,气温越来越低了,为了抗寒,廖水粉不得不喝酒。
这次喝的是白酒,何秀城没有喝,只是吸烟,讲述他想讲的故事。
天知道,何秀城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故事,直到廖水粉困得实在受不了,趴在桌子上睡着时,他还在说。
甚至,在睡梦中,廖水粉都能听到他在不断的咳嗽,还走过来轻轻抱了她一下,在她耳边低声说:“记住,以后不管是对谁提起我,都请叫我何秀城。我是京华何家的子弟,何落日是我大哥,无论我做了什么,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何秀城以后又说了些什么,廖水粉听不到了。
任谁喝了那么多白酒后,都会只想睡觉。
于是,廖水粉就彻底的睡着了。
轰、轰轰!
一阵直升飞机螺旋桨的声音,把廖水粉从睡梦中惊醒。
冷,很冷,全身的血液几乎都被冻凝固了,这就是廖水粉恢复意识后的第一感受。
她慢慢的抬起头,眯着眼看向天上时,金色的朝阳,哗的一下就刺到了她的眼睛,迫使她赶紧闭上了眼,大脑本能的迅速运转了起来:我这是在哪儿?
哦,想起来了,我这是在鲁秀城的别墅中,昨天被迫跟他举行了婚礼,婚礼后听他讲了十几个小时的故事,他最后要求我以后提到他时,请称呼他何秀城。
因为他讨厌姓鲁,哪怕他血脉中流淌着姓鲁的血液。
他姓何,是京华何家的子弟,哪怕做错了很多事,可他永远都为自己姓何而骄傲--何家的先祖,为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人民立下过汗马功劳,受人尊敬,决不是那些邪恶能比得了的。
接下来呢?
他又说了什么?
忘记了。
阴金花呢?
那个女人不是威胁我说,不会让我看到明天的太阳吗?
那我现在怎么还活着,在听到那么多秘密后。
或者说,我已经死了,这儿是……天上?
天上才会有金色朝阳的。
如果死了后也能看到金色朝阳的话,那活着也就太累了,真该早死的。
可是,为什么却全身发冷呢,冻得受不了,天上不该是温暖如春的吗?
廖水粉仰面朝天过了老大一会儿,期间用力掐了把自己的腿,很疼,证明不是在做梦,也没有来到天上,实实在在的还活着。
她没有被阴金花干掉,她再次看到了第二天的太阳。
她觉得冷,觉得身子麻木,那是因为她在平台上趴在桌子上睡了一个晚上。
何秀城呢?
阴金花呢?
那对男女应该早就去新房中,享受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了吧?
不过昨晚何秀城讲故事的语气真的很奇怪,后来时,要不是知道他是谁,我都怀疑是在听一个老头子讲故事了--廖水粉慢慢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黑袍。
黑袍就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背对着太阳,就像一尊雕像那样,一动不动。
他的面孔,仍旧那样清秀,满是成功男人的魅力。
他的腰板,还是像昨天在婚宴上那样笔直。
可他的眼神,却没有了昨天的光泽,而是黯淡的就像一颗即将爆炸的恒星,没有一丝丝的生气。
他的头发,眉毛上,都挂着白白的霜雪,穿的衣服还是那样单薄,应该很冷吧?
他怀里抱着一个人。
那个人穿着最时尚的西装,白衬衣,红色领带,只是--为什么却是个老头子?
当一个看上去足有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在穿上年轻人才能穿的衣服时,就会显得很别扭,最起码型号要大了很多,看上去空荡荡的。
最让廖水粉感觉胃部不舒服的是,被黑袍抱在怀中的老头子,就像个刚出生的婴儿那样,蜷缩在他怀中,白发白眉不住的轻抖着,好像婴儿在睡觉那样。
老头子是谁?
黑袍干嘛要抱着他?
廖水粉愣愣的望着前面,目光一会儿落在黑袍脸上,一会儿又看向他怀里的老头子。
黑袍没有说话,就这样抱着老头子,动也不动的像尊雕像。
廖水粉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死气,从黑袍身上,或者是他眼睛内散发出来的,这让她更加不舒服,赶紧挪开目光,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这一次看向老头子后,廖水粉忽然惊骇的发现:老头子看上去很面熟,就像、就像何秀城!
对,就是何秀城。
何秀城如果到了八十多岁时,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人们常说,当男人过了二十八岁这一年后,到老都是一个样子,不会再改变了。
这样说明显有些夸张,毕竟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还是无法跟血气方刚之年的年轻人相同的。
不过既然人们这样说,那么就有这样说的道理,要不然廖水粉也不会看到老头子后,就会以为他是五十年后的何秀城。
“他、他是谁?”
女人在任何环境下都不会消失的好奇心,再次支配着廖水粉问出了这个问题。
黑袍的眼珠动了一下,淡淡的回到宿舍:“昨晚,你还听他讲故事的。”
“昨晚我还听他讲故事?”
廖水粉愣住了。
昨晚,她是听何秀城讲故事好不好,从没有见过这个老头子好不好,怎么可能听他讲故事呢?
黑袍怀中的老头子,被两个人的谈话声惊醒了,睁开了眼睛。
人这一辈子,从婴儿开始到老死那天,身体上的部位什么都有可能改变,但唯独眼睛不会变。
所以在黑袍怀中的老头子睁开眼,看向廖水粉时,她就像被一把大锤在脑袋上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先是愣怔了一下,随即猛地跳了起来。
因为坐着睡觉的时间太久,廖水粉双腿血脉流通不畅,早就已经麻木了,所以在猛地跳起来时,接着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可她却像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那样,连声尖叫着:“何秀城,何秀城,他是何秀城!”
黑袍怀中那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就是何秀城。
无论廖水粉对何秀城是什么样的看法,却不能不承认,他表面上就是个玉树临风的帅哥,体型比他哥哥何落日还要魁梧,男人阳刚之气十足,在外人面前总是会给人一种沉稳,正人君子的印象。
就在昨天,何秀城还是那样的,仅仅过了一个晚上,他怎么就会变成老头子呢?
难道说,我在睡觉时,时间就已经过去了数十年?
还是,昨天的一切,都是在做梦,我本来就是老太婆一个,只是在睡梦中回到了从前,等睁开眼时,才发现已近黄昏?
别人总是希望在醒来时,恰好看到老师的粉笔头扔过来,恰好砸到脑门上,可我怎么却是在数十年后?
廖水粉脑子里攸地腾起这些想法时,停止了尖叫声,目光被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所吸引。
太阳伞的不锈钢支架,就像镜子那般的亮,能清晰映出一个人的样子,尽管走样、失真的很严重,可还是让廖水粉看出她没有变老。
她仍旧是梦醒来之前的模样,魅力依旧!
她用力擦了擦眼睛,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伸出了双手。
不错,她还是那样年轻,一双手的皮肤仍旧那样水润光滑,十指纤纤就像葱白,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只是,何秀城怎么会变成了老头子?
廖水粉茫然的抬起头,目光扫过浴池内时,嘴角又是猛地一跳!
浴池内,还漂着个老太婆,比何秀城还要老的老太婆,还是个死了的老太婆。
最恶心的是,这个老太婆身上还穿着一款色彩艳丽的婚纱,光着的双脚,干巴的就像蝙蝠爪子,多看一眼,就让人反胃。
“那就是阴金花。”
黑袍说话了,语气平淡的让人发疯。
“那就是阴金花?”
廖水粉呆呆重复了一遍,缓缓扭头看向了黑袍,看向了他怀中的老头子。
老头子冲他眨了下眼睛,竟然有些调皮的样子,已经干瘪的没有牙齿的嘴巴张开,声音沙哑的像破锣摩擦:“粉姐,你不认识我了,是不是?”
廖水粉闭了下眼睛,再次睁开后,慢慢坐了下来,看着老头子:“你真是何秀城?”
“随着科学技术的急速发展,美国某实验室,早在数年前就研制出了一种能让人迅速衰老的药物,翻译过来的名字叫‘银色’,也可能还有别的名字。但无论它叫什么名字,都能让人的细胞,在一个晚上时间自然衰老。”
何秀城说出这些时,混浊的老眼,竟然开始发光,重新焕发了青春的色彩。
猛然间,廖水粉脑海中有闪电划过,嘎声叫了起来:“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曾经听高飞说起过,当初赵娴静要杀他,为赵率报仇时,就曾经用过这种东西!这种毒药,必须得融和在适度的温水中,才能发挥它的效力--你,把毒药,放在了浴池内!”
昨晚,何秀城把阴金花抛进了浴池内。
浴池内的水砰溅起来时,何秀城挡在了廖水粉前面,没事人似的擦了下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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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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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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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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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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