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总裁的贴身高手>第2074章 真正想要的生活
  高老板,绝对是世界上最吝啬的老板了,没有之一。

  带着高喵喵这么妩媚性敢的小秘书逛夜市,竟然一分钱的零花钱都不给她。

  所以每当高喵喵拿起一个喜欢的东西时,都得先看一眼高老板,意思是他给掏钱。

  很可惜,高老板从出现在夜市上后,就一直不断的跟人打招呼,寒暄,压根没有看她。

  这让高喵喵非常生气,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在心里咒骂:什么带着我来见识一下夜市啊,说的好听,还不就是为了显摆你自己,好像国王巡视自己领地那样,虚伪!

  边咒骂边逛的过了两个多小时,高喵喵实在受不了那冰糖葫芦的诱惑了,在高飞跟某人相互吹捧时,站在那儿下了足足五分钟的决心,才决定张嘴要钱。

  就要十块钱,好吧?

  像我这样的大美女,张嘴跟人只要十块钱,可算是丢人丢到家了--哎,没办法啊,谁让姑奶奶当前寄人篱下呢?哼,以后等我咸鱼翻身了,我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高喵喵心中冷哼一声,转身准备拉下面子来,跟老板要钱时,高飞却不见了。

  他去哪儿了?

  高喵喵没理由的心里一晃,四处看去。

  冬天的晚上十点多,绝对已经很冷了,可夜市上还是行人如织,到处都是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就是没有高喵喵最想看到的那张讨厌脸。

  他不会扔下我不管了吧?

  这个念头刚从脑子里闪过,高喵喵就笑了:这是在方家村,算是在他自己家里,哪有什么扔下、不扔下一说?可你特么的给姑奶奶留下点钱,再去梦游好不好?

  “唉。”

  看着手中如此晶莹可爱的糖葫芦,高喵喵叹了口气,递给了卖糖葫芦的大婶。

  大婶问道:“咋了,闺女,不要了啊?我家这糖葫芦,可是正宗的京华手艺,你瞧瞧这上面的糖瘤子,你看看上面粘着的芝麻,吃一口保准你胃口好三天!”

  冲极力推销糖葫芦的大婶,羞涩的笑了笑,高喵喵才低声说:“我没、我忘记带钱了呢。等我明天晚上再来吧。”

  说完,不等人家大婶说啥,高喵喵转身就走。

  大婶却一把拉住了她:“哎,闺女,慢点走,拿着糖葫芦。”

  高喵喵有些难为情的转身:“我忘记带钱了。”

  “嗨,什么钱不钱的啊,不就是两串糖葫芦嘛,三五块的不稀罕,就稀罕你能喜欢上它。”

  大婶说着,就把糖葫芦塞在了高喵喵手里。

  高喵喵犹豫了下,才问:“大婶,你是不是知道我是谁啊?”

  她问大婶这个问题,就是以为人家知道她是高飞的秘书,所以看在高飞的面子上,才白送她两串糖葫芦的。

  想到高老板的面子,竟然还能值两串糖葫芦--高喵喵心中就很羡慕。

  正在向别的客人推销自己糖葫芦的大婶,随口问道:“你是谁呀?”

  “我是高老、高飞的秘书,就是方家村的高飞。”

  高喵喵在说出高飞的名字时,做贼似的回头看去,生怕那个家伙会走到她背后,听到她这样无礼的称呼自己名字后,会生气。

  高喵喵已经看过了,方家老宅也有键盘的。

  “什么,你是高飞的秘书?”

  大婶的语气却突然提高,这才正眼上下打量着高喵喵,接着猛地一拍手:“哎呀呀,你还真是高飞的秘书呢!那天你可是跟那孩子一起来的,就是穿的衣服不一样,大婶才没有认出你来呀。来,来,多拿几串糖葫芦,就两串怎么能够吃的?”

  大婶就拿起一大把糖葫芦装在塑料袋内,不由分说的塞进了高喵喵手中。

  高喵喵了;连忙推辞:“大婶,太多了!我、我就要两串,两串就够了,高老板不一定会喜欢吃的!”

  大婶有些不愿意了:“啥啊,那孩子会不喜欢我吃的糖葫芦?我可跟你说,闺女,大婶我敢打包票,他--哎,哎,你们这是干啥呢?”

  “姑娘,我这粽子还热乎着,拿回去尝尝,不收钱!”

  “还有的我鸭脖,这可是我刚学的手艺,今晚第一次上市,说啥也得让高老板品尝一下。”

  “我的大麻花,正宗大麻花啊……”

  随着大婶嚷嚷出高喵喵的身份,周围十几个摆摊卖小吃的,都围了上来,把东西往高喵喵手里塞。

  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渴望的急切,仿佛只要高喵喵能收下他们的东西,就是给了他们天大的面子。

  几乎是风一样的速度,高老板的小秘书来逛夜市,忘记带钱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夜市,晚上出来摆摊的这些村民们,都围了上来,争着抢着的递东西,害的维护治安的二狗,还以为发生了啥事,紧张的吹起了哨子招呼人。

  望着那一张张淳朴、洋溢着热情的脸,高喵喵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呆呆的站在那儿,脑子里回荡着一个声音:这才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所追求的东西吧?

  她忽然发现,此前她所追求的那些,在这些淳朴的笑脸面前,显得是那样可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就像现在好多企业的员工,约合三五个好友,在晚上会来‘梦回从前’酒吧喝一杯,看看演出那样。

  高飞到背着双手走进酒吧时,正是酒吧客人最多的时候,大厅的小舞台上,有一个漂亮女孩正在倾情演唱邓丽君的《甜蜜蜜》,声音很甜,就像掺了天然蜂蜜那样。

  没有谁注意到高先生进来,除了躲在墙角中的高凌。

  “姑爷,请跟我来。”

  高凌走到了高飞身边,低声说道。

  “姑爷?呵呵,她让你这样称呼我的?”

  对这个称呼,高飞感到很新奇。

  高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带着高飞沿着墙根,走上了三楼。

  一路上,高飞看到了高大他们几个,这些人就像顾客那样,端着酒杯站在那儿,可他们每个人所占的方位,却是应付突发事件后的最佳之地。

  他们没有过来见礼,只是点了点头。

  高飞颔首算是回礼,来到了三楼后,才笑着说:“如果不是你们通知我,我还真不知道你们沈总,原来早就在方家村安营扎寨了。”

  “姑爷你知道的,在解红颜出事那天,你就该知道沈总在这儿的。”

  高凌实话实说的性格,让高飞觉得自己有些小虚伪,讪笑了一声没话说了。

  幸好,高凌敲响了一扇门,接着推门低声说了句什么,这才转身:“姑爷,请进。”

  “谢了。”

  高飞道谢等高凌快步走远后,才推开了虚掩着的房门。

  屋子里没开灯,黑乎乎的一片,空气中却回荡着一股子熟悉的淡淡幽香气息。

  高飞走了进去,随手关上了房门,伸手去开灯时,却被一只温柔的小手抓住。

  接着,一个娇躯就扑在了怀中,双手搂住他脖子,两条修长的腿子蛇儿般缠在了他腰上,不等他说什么,嘴巴就被软软的嘴唇堵住了。

  一楼大厅小舞台上,唱《甜蜜蜜》的女孩子,在人们的掌声中弯腰鞠躬后,走了下去。

  几个穿着另类,留着长法的小伙子,背着吉他、贝司等乐器上了台,主唱小伙一摆手,后面的架子鼓手就疯癫般的敲打了起来。

  摇滚,或许是某一个时代的产物,但毫无疑问的是,无论到什么时候,当崔健的《一无所有》声嘶力竭的回荡起来时,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引起人们的共鸣:“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

  现在年轻人所唱的这首《一无所有》,明显是经过加工了的,节奏更加的快,感染力更加的强,唱道最热血澎湃的地方时,满大厅的客人们,都跟着吼了起来,震得人耳朵都发麻,仿佛要把屋顶子掀起跑了那样。

  一曲落幕后,这几个年轻人明显更获得人们的欣赏,还有两个漂亮小白领上去献花,这样一来,几个小伙子更像是打了鸡血那样,先后演唱了《新长征路上的故事》,《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等经典歌曲。

  半小时后,他们唱的嗓子都哑了,才带着客人们的尖叫、掌声中谢幕,黑暗下来的照明,重新亮了起来。

  高飞缩回了开灯的手,低头看着怀里的女人。

  他跟沈银冰国庆节那天结婚到现在,才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没见面,却像是分别了两个世纪,在刚才的那场鏖战中,这对男女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疯狂的索取,给予,直到高飞在休息几分钟后,才有力气开灯。

  相比起好像霜打了茄子一般的高先生,沈银冰却是小脸红扑扑的,猫儿般的伏在他怀中,媚眼如丝,一副慵懒至极不需动一下,就能让男人自动把情绪调整到最高的极品样子。

  “唉,你越来越像是狐狸精了。”

  高飞低头,在那张红唇上轻啄了下,伏在她耳边说:“我刚认识你那会儿,你可是烈女般的让人难以亲近。看来,时间的确能改变一个人。”

  沈银冰动了下,修长的腿儿搭在了高飞腰间,梦呓般的问道:“那,你是喜欢现在我的,还是以前的我?”

  高飞毫不犹豫的说:“现在。”

  “为什么?”

  “现在你更像女人。”

  “更像女人?呵呵,更像陈果果那样的,还是高喵喵那样的?”

  “咋,你觉得我会跟高喵喵有啥龌龊?”

  高飞抬起头,看着她。

  沈银冰星眸微张,喃喃的说:“肉包子砸在狗窝里,还能留到第二天早上?”

  “你讽刺我是小狗,那你是什么呢?”

  高先生手又开始不安分了起来。

  沈银冰吃吃的娇笑着,打开了他的手:“不行,刚才太累--呜呜。”

  高先生才不管她累不累呢,男人本来就是喜欢女人说累得不是吗?

  又让沈狼主累了接近一个小时后,她彻底变成了一滩烂泥,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沙哑了:“唉,现在我终于相信,你没吃肉包子,要不然你不可能这么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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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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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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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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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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