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这个男人还是楚扬这样的,没有去欺负别人,别人就该烧高香才对,竟然还追着赶着的要杀商离歌,这怎么可以?
哪怕这个人是高飞,楚扬也得先跟他干一架,就算不干掉他,也得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让他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女人是用来疼的,而不是用来打的。
只是他刚做好干架准备,商离歌却喊住了他。
“什么狗屁原因?就算是你把他家房子一把火烧了,他也不能对你做什么!”
楚扬嘴里说的很强硬,但双拳却稍稍松开了一些,更是停住了脚步。
他早就过了那种脑袋瓜子一热,不管三七二十八先干一架的年龄,这就是所谓的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其实不是胆子小了,而是对好多事都看开了,知道拳头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
楚扬停住了脚步,高飞也停步,站在那儿冷冷的看着他。
高飞没有立马冲上去,不是因为甩出去的杀胡刺被楚扬给打飞了(从这一点,他就能看出楚扬绝不是一般人),而是因为对方能叫上他的名字,所以就觉得哪怕是今天非得干掉那个白发女人,但最好是先搞清楚对方是谁再说。
这就是评书小说中常说的某员大将,横刀立马高喊来将通名报姓,爷爷刀下不死无名之辈了。
商离歌反手一撑,从地上站了起来,缓步走到楚扬面前,跟他并肩而站,望着高飞:“我承认,刚才在那边时,我是用飞刀偷袭过你,但我觉得,这不是你对我穷追不舍的原因,因为我能感觉到你的愤怒,对此我很好奇,想知道我究竟做了什么让你无法忍受的事,才导致你非得杀我而后快。”
既然想让对方死个明白,高飞不介意说出追杀商离歌的原因:“你做了什么,你自己会不知道?”
楚扬眉头一皱,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商离歌却抢先说道:“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问你了--啊,我知道了。”
她猛地醒悟了什么。
高飞桀然一笑:“呵呵,你终于知道你做什么了?”
商离歌猛地想起她做了什么对高飞不利的事,却是在宝岛时,她跟楚扬一起劝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
其实,沈银冰在宝岛做出要去亚特兰蒂斯的决定后,莫邪征东也知道,但她不确定沈总是不是真去了那地方,为了不让高飞有无所谓的担心,所以她才没有告诉他。
这也是宙斯王卖关子,但莫邪征东却没有追问的原因。
在宙斯王说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后,莫邪征东的确很吃惊。
她吃惊的是,沈银冰竟然真被楚扬给蛊惑着去了那地方,仅此而已。
至于沈银冰为什么要去那儿,莫邪征东相信她比宙斯王可能还要清楚,当然不屑再用宙斯王来回答了。
看到高飞怪笑一声后,浑身又散发出骇人的戾气后,商离歌也有些烦了。
早在若干年前,她就纵横江湖好多年了,尤其是跟楚扬联手对敌时,除了上次在宝岛遇到的莫邪征东之外,迄今为止还没有遇到过对手。
虽说根据他们对高飞的暗中调查,商离歌确定这家伙因为某些机缘巧合的机会,武力值有了突破性的大增,绝对是超一流的高手,但这也不代表着他能强的过楚扬。
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莫邪征东。
“好吧,既然你想打,那就打吧!”
商离歌白眉一挑,侧脸问楚扬:“是你先上,还是我先上?”
楚扬懒洋洋的说:“我可不习惯站在一旁看女人打架,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你用脚,碾他的脸。”
楚扬这样说,就暗示他会打倒高飞,然后商离歌再上,把他踩在脚下教训他。
高飞当然能听明白,嘿嘿冷笑道:“那就让你女人滚一边去,放马过来,光靠嘴皮子是打不倒我的。”
“你嘴里给我放干净点!”
听高飞让自己滚一边后,商离歌大怒,低声喝道:“我承认,当初是我们说服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可我们也没有强迫她非得去,是她自己考虑清楚后才去的。说起来,是她自己要去找死,这能怪的我们吗?”
商离歌的本来就算是个异类,性格怪癖,被高飞骂出火来后,说话就更难听了。
“草,你还怕被人骂。我……”
高飞继续冷笑,正要说他怎么着时,脸色却忽然一变,急急的问道:“你说什么,沈银冰去了亚特兰蒂斯?”
“是。”
商离歌嘴角一撇时,却听楚扬问道:“怎么,你不知道她去了亚特兰蒂斯?”
沈银冰会去亚特兰蒂斯?
她为什么要去哪儿?
为什么没有跟我说一句?
这一连串的疑问,让高飞的斗志一下子松懈了下来,急声追问:“她怎么会去哪儿,你们是怎么知道她去哪儿的?还有,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原来这小子追杀我(你),并不是因为我们说服沈银冰去亚特兰蒂斯--楚扬跟商离歌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看出了这个意思。
商离歌闭嘴,稍稍后退了一步。
她现在总算是看出来了,高飞刚才玩命的追杀她,并不是因为沈银冰的事儿,自然也不是因为她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下宙斯王。
既然不是这两件事,那么商离歌就把问清楚咋回事的任务,交给楚扬了,毕竟她不是那种喜欢跟人说话的人。
“我姓楚,叫楚扬。楚是楚河汉界的楚,扬是扬手说再见的扬。”
楚扬很风扫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是谁后,才指着商离歌说:“这个,就是我老婆,商离歌。”
商离歌雪白的脸上,马上就浮上了一层罕见的红色。
她跟楚扬在一起那么久了,可每当这家伙正儿八经的介绍她是他老婆时,仍然像单纯的小姑娘那样,会因为感觉难为情,心儿会砰的一跳,感觉到了无比的幸福。
这才是真正幸福的女人,哪怕是到了七老八十,她依然会有这种甜蜜的羞涩感。
由此也能看出,像商离歌这样的女人,是多么的单纯。
事实上,也唯有单纯的女人,才是最幸福的,因为她们追求的不多,得到后还会始终珍惜。
“楚扬?商离歌?”
高飞想了想,摇头说:“我没听说过你们的名字。”
当年楚扬、商离歌等人,那可是江湖上的风云人物,就是他们拆穿了2012年是世界末日的谎言,在华夏最西北地区,创建了玛雅新城。
他们在那些年所做的事儿,绝对是一段段让人无法忘怀的传奇,就算比不上龙腾十二月,可也相差不多了,但高飞现在却说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
这让楚先生很没面子,愣了片刻才说:“好吧,毕竟这世上孤陋寡闻的人,也不是你一个人。那咱们就直接说正题吧--去仙人柱后边,我不习惯在跟人聊天时,手里不端着一杯酒。”
高飞可不是故意寒碜楚扬。
他以前或许也听说过楚扬这个名字,更知道玛雅新城的存在,不过在楚扬自报家门时,却没有把眼前这个楚扬,跟传说中的那个楚扬联系起来。
高飞只是开始觉得,这个叫楚扬的家伙,好像越来越对他的胃口了,因为他也很喜欢在跟人聊天时,最好能拿着一杯酒。
尽管自从身中烈阳蛊后,他就很少喝酒了,不过在寒冷的沙漠夜间,稍稍喝上一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好吧,你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就给你个面子。”
高飞的坦率,让商离歌恨不得给他一刀。
楚扬倒是无所谓,转身走向了仙人柱那边:“这几天我们一直住在这儿,因为要找一个人,所以分两班来注意鬼沙那边的动静。上半夜我休息,没想到离歌会把你带来。”
简单的几句话,楚扬就把商离歌为什么会出现在沙漠上的原因,说清楚了。
他的话音未落,商离歌就低声道:“我找到她了。”
“什么?”
楚扬脚步一听,霍然转身看向了她。
“等会儿再说吧。”
商离歌又小声说道。
“好,好,好,等会儿再说。”
楚扬接连说了三个好字,由此可以看出他此时的心里,有多么的激动。
高飞就跟在他们身后三四米处,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却没有插嘴。
意外从商离歌这儿得到沈银冰的最新消息后,他一心想知道自己那亲亲老婆干嘛要去亚特兰蒂斯,才不关心别的事。
仙人柱后面,有一个跟沙漠眼色差不多的小帐篷。
帐篷前,还支着一个用几根钢管组成的烤火架,下面是木炭,上面还有半只金红色的烤羊,铺在旁边地上的白色毛毯上,放着几个盛水用的皮囊,几个杯子。
在沙漠中还带着这些东西,看来楚扬也是个无论到哪儿都喜欢享受的人。
“随便坐,寒舍简陋,请多体谅一点。”
文化水平不算高的楚扬,在说出这番看似谦虚的话时,很容易给人一种他在装比的感觉。
不过高飞倒是很喜欢这种感觉,更不会客气,盘膝坐在了朝南的毛毯上。
楚扬俩人坐在了他对面,商离歌拿起一根胡杨树枝,挑动着木炭。
看上去已经熄灭了的木炭,在被挑动时被风一吹,马上就有橘红色的火苗冒了起来,不大的工夫,烤架上的羊肉就发出了香味。
楚扬拿起一个皮囊,从里面倒了三杯酒,递给了高飞一杯:“这是库存二十年的杜康,虽说你小子欺负我老婆,不过看在我曾经忽悠你老婆的份上,就算是扯平了,给你喝杯酒是理所当然的。”
高飞没说话,接过了酒杯,放在鼻子下面嗅了下,浅浅的喝了口,砸吧了下嘴巴赞道:“好酒。”
“肉也不错的,早就烤熟了的。”
楚扬拿出一把小刀,割了几块被木炭烤热的羊肉,放在了盘子里:“喏,这里面有盐巴,自己蘸着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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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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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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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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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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