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她睡着了,很香甜,甚至还做了个很艳丽的梦。
在梦中,那个叫高飞的家伙,用她最喜欢的方式,让她感受到了她身为一个成熟女人,最需要的是什么。
或者说,一个女人之所以活着,是为了什么。
人类之所以历经那么多的天灾,仍旧不屈不挠的活下去,艰难走向更为发达的文明,自然是因为不断繁衍的生命。
没有女人,人类就无法繁衍下去。
男人是不会生孩子的。
当然了,没有了男人也不行,女人自个儿也生不出孩子--男人,女人之所以存在,那就是因为他们合作,才能让人类生命延续下去。
动物也是这样。
动物之间有没有爱情,宋慧乔不知道。
她只知道,原来她不怎么在乎爱情。
她所在乎的,只是她女性的本能:她渴望男人。
那个男人,却不是某次帅那样的老头子,而是高飞这样的:在给予她极大的肉身痛苦时,她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活着。
原来,以前她白白活了三十年!
一个担负着繁衍重任的女人,如果不能品尝到活着的真谛,那么她就是白活那么多年了。
从凌晨开始,宋慧乔终于知道了,她活着是为了什么了。
当然了,她活着,也不是为了在男人的狂暴中,得到从没有过的愉悦。
但毫无疑问的是:她以后的生活,如果没有这种痛苦的愉悦,仍然像以前被某次帅那样‘轻柔蜜意’的呵护着,那么还不如去死呢!
梦中,宋慧乔痛苦着,愉悦着,很累,很疼,很疲倦,却很幸福,很安心。
所以,她睡得很香甜,第二天早上睁开眼时,已经是早上八点半多了。
她睁开了眼,金色的阳光从淡蓝色窗帘边上的缝隙中洒进,洒在她的眼睛上,让她看不清周围的东西,却能清晰的感受到:她是果身躺在炕上上的,某个部位仍居火烧一般的疼,旁边还传来一个均匀的轻鼾声,以及年轻男人特有的烟草气息。
一个年轻的男人,就四仰八叉的躺在她身边,跟她一样没穿寸缕衣服,随着轻鼾声,胸膛不断的微微起伏着。
他依旧是酣睡。
他脸上,带着满足的笑,额头、脸颊,包括身上,还有汗水干了后流下的汗渍。
他那个绝大多数男人在早上时会异常活跃的东西,就那样狰狞的活跃着,像一面遭受风雨后卷起来的黑褐色旗帜,直指苍穹,绝不退缩。
这是高飞。
高飞现在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他是睡着之前,曾经做过剧烈的活动,要不然不会出那么多的汗,要不然太阳这么高了,还仍然像死猪那样的沉睡。
汗味、烟味甚至八四消毒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应该很难闻才对。
但在宋慧乔闻起来,却是无比的诱人,甚至是甘甜的,就像瘾君子嗅到了罂粟花的味道--比某次帅身上散发出的古龙水、老男人特有的老腥气要好闻许多,也无比的迷人。
这种气息,很快就让她心儿加快,脸儿发红,情不自禁的嘤咛一声,葱白一般的小手,慢慢抬起拿到了那个东西。
那东西跳动了几下,连带着宋慧乔的心。
她忽地腾起一股子冲动:把它割下来,吃下去,让它永远的属于自己。
她又想到了华夏某位张姓女作家曾经说过的话:男人征服女人的方式,是通过……
宋慧乔以前看到这句话时,是嗤之以鼻的,觉得那纯粹是胡说。
因为她很清楚,某次帅那条毛毛虫,是多么的让她恶心。
但现在她信了。
因为昨晚,确切的来说是今天凌晨,她彻底被这个东西所征服。
原来,除了最伟大的爱情能让女人为之付出一切之外,那种‘河蟹’的生活,也同样能让女人无法自拔,跟爱情无关。
高飞发出的轻鼾声停顿,他醒了,睁开了眼。
“醒了?”
就像一个洞房花烛夜第二天早上率先醒来的妻子那样,宋慧乔脸上带着羞涩、甜蜜的微笑,一条修长白色的腿,慢慢抬起压在了他腿上,柔声问道:“昨晚,睡得可好?”
高飞眉头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淡淡的说:“很好,从没有过的好。”
高飞眼神中的冷淡,并没有让宋慧乔有丝毫的不快,只是咯的一声轻笑,垂下长长的眼睫毛,羞涩的说道:“我睡得也很好--昨晚,你太勇猛了。人家都不明白,你怎么舍得那样对我,难道,你就不心疼么,怎么舍得下手,摧残我一个花儿般的女人?”
“拿开,我得起来了。”
高飞嘴角动了几下,抬手拿开了她的那条腿,翻身下了地上,拿起地上的衣服快步走出了套间。
外面的客厅内,静悄悄的没有人,只是乱糟糟的家具等东西,提醒着高飞,昨晚这儿有人在打斗过,发生了很多事,来过几个人:唐鹏、韩玄,还有--王晨。
现在,不管是唐鹏,韩玄,还是王晨,都已经不见了。
唐鹏俩人是昨晚走的,王晨则是今天清晨六点多才走的。
王晨走时,高飞知道。
但他却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女子。
他们之间,明明已经是陌路人的关系,他有了妻子,她也有人追求,可昨晚他们俩人还是做了只有夫妻才会做的合法事情。
他们爱的很疯狂。
最起码,王晨很疯狂,丝毫不介意身边还有个昏睡过去的宋慧乔,从来都是温柔贤淑的她,腰身变成了一只贪婪的母豹,不断的向高飞索取,从凌晨一直到今天清晨五点。
现在的高飞,在各方面的体力,都是无与伦比的强悍。
在他最厉害时,就连解红颜那种熟到极致的女人,都承受不了。
可王晨竟然始终在主攻,悍不畏死的模样,跟她的名字,她的人,她的性格,是那样的截然相反。
难道,这算是她跟高飞的正式告别方式?
用肆无忌惮的疯狂,来告诉他,她其实有多么的爱他?
可是,既然她爱他爱的这样疯狂,俩人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高飞知道,王晨很后悔,要不然,她也不会流泪。
高飞还知道,其实王晨并没有做错什么,因为她是高家明媒正娶的孙媳妇,有权利来干涉高飞的私生活,并去打击某些不要脸的女人。
结果,却是王晨后悔了。
他们两个人之间,到底是谁做错了?
还是,都错了,都没错?
或许,俩人都不知道,因为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分道扬镳。
昨晚,只能算是王晨的最后疯狂。
不过很可笑的是,宋慧乔却以为她是昨晚的主人公--那个女人,真是个爱做梦的女人,在梦中也能身临其境,表现的比王晨还要疯狂一些。
王晨却把她当作了空气,但决没有把她当作一个笑料:当前的宋慧乔,或许就是个可怜的女人。她已经把自己深深埋在了某个美梦中,不愿意醒来。
现实,对于宋慧乔来说,是相当残酷的。
就像是刚才,如果高飞告诉她,自从她被一巴掌抽昏过去后,他就没有再动她一根手指头,她所幻想的那一切,真是个看似很真实的梦……相信她会崩溃,从精神上彻底的崩溃。
一个精神崩溃的宋慧乔,并不是高飞所希望看到的。
再说了,他就算再看不起那个女人,也不忍心用这种方式来伤害她,那样算不上男人:给人一个美好的梦,总比剥夺她的全部,要好很多。
十几分钟后,洗漱完毕的高飞,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宋慧乔已经穿上了唐鹏买来的衣服,正像个贤惠的妻子那样,在客厅内收拾着那些纷乱的东西,看到他出来后,柔柔的一笑问道:“今天,我们去哪儿?又去做什么?”
“我有事要做,你先在酒店等我。”
高飞想了想,才说。
宋慧乔马上摇头,拒绝:“不行,我必须得跟你在一起。看不到你,我会感觉害怕。”
高飞今天要去陈家,给个陈破天一个说法,也要得到某个说法。
宋慧乔的身份很敏敢,高飞是绝不能带她过去的。
可她说的也没错,如果高飞把她一个人撇在这儿,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要是老铁,心伤俩人在,就好了。
高飞终于想到了铁屠两个人。
他现在才想到为自己断后的兄弟,这倒不是说高先生见色忘友啥的,实在是他相信那俩人绝不会发生任何意外。
最多,也就是他们被人阻拦了,不许他们来帮高飞。
事实上,高飞也不想他们插手自己的麻烦,本来就想找个借口支开他们的,现在有人既然替他做了这件事,倒是省下他再去费脑子了。
可谁来管宋慧乔?
高飞总不能去哪儿,都得带着这么个累赘吧?
看了眼满脸期待的宋慧乔,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好吧,抓紧收拾一下,跟我出去先吃饭。”
“好的,稍等,很快就会好的!”
一直担心高飞会扔下自己一个人在酒店的宋慧乔,见高飞终于答应带她一起走后,俏丽的脸上立即浮上欣慰的喜色,扔下手里的抹布,小跑着跑进了洗手间。
宋慧乔现在的样子,就像一个无助的小女孩,唯有紧紧抓着高飞的手,才会有安全感。
高飞暂时还看不出,她这样子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她的精神就这么容易被击倒,那么她也不可能担负那么重要的任务,在北朝掀起那么一场腥风血雨的。
但不管她当前的可怜样,是不是装出来的,还是她真把自己‘催眠’成一个无助者,毫无疑问的是,这算是个可怜的女人吧。
高飞不喜欢心机深沉的女人,可对可怜女人也没多少狠心。
足足等了一刻钟,就在高飞忍不住去敲洗手间的门时,宋慧乔终于从里面走了出来,眼前顿时一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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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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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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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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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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