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祗们决定要惩罚他,狠狠的惩罚,让他走火柱,下油锅,上刀山!
不过当他们在某个风高月黑之夜来找始皇帝,要惩罚他时,始皇帝冷笑着说:“当初是你们让我来带领人们,灭掉其他六国统一华夏,结束同胞之间相互残杀局面的,我做到了,也付出过了,那么就有理由享受胜利果实,无论我做什么--可你们呢,这时候却蹦出来对我指手画脚的,这算什么啊?”
面对始皇帝的侃侃而谈,大义凛然的指责,神祗们心虚了,脸红脖子粗的低着头悄悄撤出了皇宫,回到了流波山。
当然了,神祗们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始皇帝,让他独享人世间的胜利果实,于是就立即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
会议决定,等始皇帝在人世间的磨练结束回山后,就马上派出一个人,去领导人们推倒大秦帝国。
派谁去呢?
始皇帝的背叛,让神祗们意识到,派谁去人世间收拾残局,这个人选必须得深重选择,以免再出现一个让大家蒙羞的始皇帝。
以前派谁出山,去人世间受罪,那是任何一个神祗,随便一句话就能决定的。
始皇帝对流波山的背叛,让神祗们意识到这个人选,不能再这样儿戏了,于是就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讨论,之所以称之为讨论,就是至少有持有两个不同观念之上的群体,在协商某个问题--前提是大家都觉得自己才是最正确的,要不然还叫讨论吗,那是商量。
谁,才是最听话,最合适的那个推倒大秦帝国的人选?
经过三天三夜的激烈讨论后,大神们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因为他们出现了两个最终候选人:项羽,刘邦。
“嗨,不就是随便派个人去人世间统治那些凡夫俗子嘛,有必要为此争的面红耳热的?没得伤了和气。”
一个在流波山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大神,这时候站出来打圆场了:“既然你们双方,谁都不服谁,那我来提个意见吧,索性把项羽、刘邦俩人都派去人世间,让他们俩人合力推倒暴秦--至于谁来当这个皇上,那就看他们自己的了,谁能打得过谁,谁就当皇上好了,反正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这可是个真理的。”
这个大神的提议,获得了激烈争论双方的一致同意。
于是,项羽跟刘邦,就肩负了合力推倒暴秦的重任,至于谁最终能逐鹿中原,成为最后的王者,那么就看他们自己的发展,跟运气了。
一场纷争,这才落下帷幕。
但提出这个意见的大神却没想到:因为这场纷争,竟然让本来很和睦的流波山,出现了两个派系--大神们的日子太安享,除了偶尔打架撞翻撑着天的柱子之外,实在是没多少娱乐节目,能够遥控指挥自己所中意的人选,在人世间取得最后胜利,就变得超级有意义起来了。
为了让己方取得最终胜利,大神们表面上静待暴秦被推倒,实则暗中却开始派遣人手入世,帮着项羽、刘邦俩人,像辅佐刘邦的大将韩信(成语‘身下之辱’的缔造者),辅佐项羽的大将季布(成语‘一诺千金’的缔造者)。
始皇帝完成他在人世间的使命,不情不愿的回归流波山,重新位列仙班后,刘邦项羽俩人推倒暴秦的战争,如火如荼的打响了。
经过好多年的努力,项羽俩人终于推倒了暴秦,开启了‘火并’模式,最终很低调的刘邦,成功把骄傲的西楚霸王在乌江边上逼得自杀身亡。
从此,大汉朝创建--流波山的大神们,也分出了胜负。
根据当初商议出的决定,胜者一方,才会有权安排人世间的任何事(其中也包括皇位的继承人是谁),失败一方呢,就……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罢了啊。
败者不屑一顾,转身去朝饮甘露暮吞霞去了,胜者得意洋洋,为庆祝胜利,召开了欢庆大会,所有大神都喝个欢天喜地。
汉朝经过西汉、东汉两个王朝后,进入了三国时期。
当然了,之所以结束汉朝,是因为刘邦那些后人,比始皇帝更加能蛊惑人民,大搞特搞什么自我崇拜,搞得天下人只知道强汉,而不知流波山。
大神们一怒之下,为惩罚这些无知的人们,让强汉垮台,进入了三国争霸时期(这一次,自然是因为流波山有三股力量,各自推出了自己的候选人所致),让那些愚昧无知的人们,饱受真正之苦,从强汉时期的六千万,死的只剩下五百万。
从强汉到三国末期,人们死伤超过十分之九,可谓是惨重的很。
人们的苦难,终于打动了流波山上的大神们,这才决定放他们一马。
于是,晋朝出现了。
两晋时代的人们还是很幸福的,天下统一,皇上也不是什么暴君,大家都安居乐业的,努力创造着财富,尽可能的去享受,从而导致两晋朝代在华夏历史上,成为最铺张浪费的朝代。
同时,让流波山大神们感到无比恶心的是:两晋那些贵族老爷们,竟然都以养男人为时尚,而且几乎影响到了每一个百姓。
大神们可以允许无知的人们,正在逐步失去他们最正宗的信仰,但绝不会同意他们搞这些淫靡之风,这是要违反天伦的。
严惩,必须严惩这些愚蠢的人们!
于是,西晋末年,五胡开始乱华,超过百分之八十的汉人,被屠杀殆尽,剩下的那些漏网之鱼,都急匆匆逃到了长江以南。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原本经济、文化强盛的华夏北方,渐渐没落了下去,因为那些豪门大族都逃到了长江以南,南方逐渐强大起来,一直到了当代,都没能改变格式。
这是大神们不愿意改变,谁让北方那些老百姓,也学着两晋贵族搞什么同性相爱,违反天伦了?
活该他们倒霉!
五胡乱华后,大神们感觉出了口长长的闷气--但随后才发现,汉民族到了太危险的时候,比三国时期还要危险,几乎要亡族了!
这可不行,汉民族虽然在某些时候会犯错,但罪不及灭族。
而且那些胡人,也太特么不是东西了,竟然开始吃人,还是吃美貌女子,吃不了,就推到河里淹死。
经过召开第某次紧急会议后,大神们祭出了惩罚胡人们的大杀器:派遣杀神冉闵下凡,开始惩罚那些没鸟数的胡人们。
于是,胡人的悲哀命运开始了,在短短数年间,就差点被冉闵杀干净。
行了,世界之所以如此丰富多彩,那都是因为物种繁多,总不能因为胡人们没鸟数的乱来,就让他们绝种吧?
得召回冉闵了。
于是,冉闵在龙城被慕容王族所擒,所杀。
再然后,受到些许补偿的胡人王朝,被大隋的开国之君杨坚,彻底赶出了中原--华夏史上,迎来了第一个真正的强大王朝:大隋帝国!
人们总是说强汉、盛唐,实际上只有三十几年的大隋帝国,才是真正的富有,强悍。
根据某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大神,私下里透露:“在华夏数千年的历史上,唯有大隋帝国的子民,自豪感才是最强的,甚至比唐朝还要强。
在这儿举个小例子,先说大隋帝国的强大。
隋文帝时期,也就是开皇盛世时,大隋帝国储存的粮食(像晋阳舱等大粮仓,所储存的粮食,都是可以供数百万人吃好多年的)都能把老鼠给活活撑死!
至于国库内,用来穿五铢钱的绳子,都能自个儿腐烂了--唉,钱多的用不完啊!
再谈大隋帝国的武力。
那时候的大隋府兵,绝对是天下无敌,不管是哪族人,都是所向披靡,如虎入羊群。
最后再谈谈大隋国民的骄傲感:一个担着粪筐的隋朝老翁,走在小桥上跟一个身价千万的胡人巨贾相遇,完全可以昂着脑袋,旁若无人的走过去,而那个胡人巨贾,则得站在一旁,态度恭敬的等老翁走过去后,才能过桥。
这是何等的自豪?
该不该让你们这些只知道崇洋媚外的当代人脸红?
某家听说还有为了买个梨子手机就割肾卖肾的蠢货,他上辈子是傻鸟转世吧?
不行,有空某得回去查查这个人是谁,下辈子让他托生一坨狗屎吧,太丢我泱泱华夏的脸了!”
采访者又问了:“那个啥,大隋帝国既然这样强盛,那么他们怎么只存在了三十八年,就灭亡了?号称天下无敌的大隋府兵,更是在征高丽中死伤殆尽,到现在都被某个不要脸的国家沾沾自喜,说什么他们才是东方武力最强大的国家呢?”
“唉,都是派系惹得祸啊!”
某大神长叹一声,神色黯然的解释说:“大隋帝国的开国之君杨坚,是流波山某派推出去的候选人,因为他特别能干,所以遮掩了另外一派那么多年来所推出去的任何一个候选人,于是那个派系,就不爽了,暗中玩起了小动作。”
那伙大神的小动作,无非就是在杨坚完成他的使命,回归流波山时,本来该成为继承皇位,继续领导大隋人民奋勇向前的杨勇,被杨广所杀。
代表某一派大神的杨广,肩负着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就把大隋给败掉的重任--华夏史上,这才有了开掘大运河,三征高丽的历史事实。
大运河劳民伤财,三征高丽,更是让大隋三十万精锐府兵,丧命异国他乡……这血一般的残酷现实,彻底从财力、武力上拖垮了大隋帝国。
华夏史上唯一真正强大的大隋帝国,在短短三十八年内,就轰然倒塌,后来被李唐所代替。
采访者唏嘘不已,眼圈发红的问:“大隋帝国的府兵既然那样强大,怎么可能会三征高丽,最后全军覆没与那边?”
“哼哼,还不都是杨广故意为之?”
大神冷笑,说道:“如果不是他故意的,区区高丽小丑,早就灰飞烟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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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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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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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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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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