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的车辆,本来速度就慢,这会儿更慢了,大家都很惊诧的望着这边,心里纳闷:这谁呀,这么狂妄,敢跟政府禁令对着干,牛比!
梁明、老王等人聚在一起,站在酒店门口左边的停车场内,不顾鞭炮声震耳欲聋,仍凑在一起小声商量着什么。
眼看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可高飞的电话还打不通,这让他们心中越来越不安。
他们或许不明白沈银冰为什么这么大张旗鼓的跟高雅结婚,同时却也隐隐猜到,沈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高飞,高飞要是不来的话,婚礼上会出现什么情况?
老王他们猜不出。
可正是因为猜不出,所以心里才不安,提心吊胆的。
鞭炮声响,足足响了十分钟,地上铺满了喜庆的红色碎纸屑,就像是铺了一层红地毯那样。
鞭炮声落下,浓烟散尽后,停车场两侧,啪的一声亮起了至少五十个以上的高强度照明灯,把本来薄雾就已经开始消散的停车场内,照的比白天还要白天,让人得眯着眼睛等上片刻,才能适应这种高亮度光芒。
灯亮起后,早己安放在停车场两侧、楼梯上的音箱内,随即响起了喜庆、欢快的歌曲《今天我要嫁给你》。
滴,滴滴!
随着一阵响亮的汽车喇叭声,一辆很多人没见过的豪车,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这是打头的婚车,披红挂彩,后面,则是一辆黑色房车。
看到婚车现身后,被邀请来的那些记者们,足有上百个,都纷纷涌了上去,对着那那辆黑色房车,噼里啪啦的拍了起来。
还有人发出一声轻呼:“欧野,买嘎的,劳斯莱斯,黑色幻影?”
相传,劳斯莱斯幻影,可不是谁有钱就能买到的,哪怕是百亿富翁,要想订购一辆黑色幻影,也得接受生产厂家的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财力、人品、信誉、影响等等。
如果有一点不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那么人家就会拒绝为你生产黑色幻影。
据说,在整个华夏,真正的劳斯莱斯幻影,不会超过两位数。
江湖上盛传国内至少得在数百辆以上的说法,那只是值得是劳斯莱斯车型,却不是黑色幻影(具体是不是这样,都是从网上查的,主要是为了突出某女的牛气,别认真啊!)
可现在,却有黑色幻影出现在了婚礼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这辆车后面,还有五辆黑色这样的车子。
六辆车子,全部是黑色幻影。
“这、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轻呼一声的记者,满脸不信的擦了擦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时,车队停住了,后面几辆车内有人跳了下来,做出了他更不相信的事儿。
从后面那五辆黑色幻影中下来的,是一些身穿整齐的黑西装,扎着红领带,皮鞋擦的比镜子还要亮的年轻帅哥。
这些帅哥下车后,马上就从车子里抱出一些红色的地毯,快步走到主婚车前面的车门前,放在了地上,几个人弯腰拽着纯手工编制的羊毛地毯,从婚车面前一直铺上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上,进了酒店。
接着,四对身穿小西装,红色小旗袍的金童玉女,左手挎着花篮,右手把里面还带有露水的玫瑰花瓣,徐徐洒在了地毯上。
看着那些散花的金童玉女们,现场包括彭云木这个最见多识广的大领导,都是目瞪口呆,半张着嘴巴看着这一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前来参加婚礼的人(除了那些被邀请来的记者,还有酒店那些工作人员之外),都知道沈银冰应该很有钱。
如果没钱的话,会随随便便就把北山集团、辽省的炼油集团,随随便便送给高飞?
不过所有人却没想到沈银冰会这样烧包:结婚典礼上搞来六辆少见的黑色幻影当婚车,也算是能衬托她的‘财大气粗’了,可主婚车后面的五辆顶级豪车,却是用来拉专供她走路的红地毯,这就只能说是太烧包了,是对幻影的一种亵渎。
更何况,此时淡淡的白雾上空,也出现了几架机体上刷着‘恭贺沈银冰、高雅新婚快乐’字样的直升机,在上方来回的盘旋,正在进行俯瞰式拍照。
眼尖的人能看到,几架直升机机舱门口,都坐着两个黑西装大汉,肩膀上斜挎着铮新的黑色制式冲锋枪,这就是防备婚礼有变的空中警戒力量了。
主婚车的车门打开时,人群后面跑出了至少二十个身穿迷彩服,戴着大墨镜,怀抱制式微冲的大汉,站在了婚车两侧,面对着记者等人,两腿叉开的站在那儿,手指扣着扳机,虎视眈眈的扫视着众人。
烧包,霸气,狂妄,却又让人惊羡嫉妒恨,导致现场所有人,都无比异常渴望能有这样一个婚礼。
从主婚车上下来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白色皮鞋,脖子里却系着个黑色领结,唇上还留着一撇漂亮小胡子的年轻人。
年轻人相貌英俊,举手投足间动作优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抬头缓缓扫视了一下众人,这才来到后门,微微弯腰伸手拉开了车门。
这个年轻人,自然是本次婚礼上的主角之一,新郎高雅高先生了。
跟前些时候狼狈离开冀南时的样子,高雅可谓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留了一撇小胡子后,使他少了一份轻狂,多了一份成熟的稳重。
高雅本身就出自豪门世家,从小就是那种特别优越的环境下成长起来,哪怕是他当前已经被高家逐出了家门,好像丧家之犬那样,被廖水粉利用,后来被沈银冰庇护,再也无法回到他从前偏偏浊世公子的时候,但某些东西终究已经深深留在了他骨子里。
比方面对当前大场面时的从容,淡定等气质,可不是现场绝大多数人能相比的了,尤其是在拉开车门后抬手做出请的手势,向后退一步的风采--导致有年轻的女孩子,把他跟《上海滩》中丁力相比起来,心中生出一个念头:嫁夫当如是!
在高雅拉开车门时,大家就意识到今天的绝对主角要露面了。
虽说大部分女性在跟丈夫出席重大场合时,都是以‘陪衬’形象出现的,但在婚礼这一天,她却是力压所有人的主角。
所以在看到绝对女主要现世后,被震呆了的记者们,这才全部清醒了过来,纷纷涌到那些迷彩服前,高举着照相机对着那边噼里啪啦的开拍。
一只脚,穿着红色的细高跟镶钻尖皮鞋,缓缓探出了车门,用好像是特意训练过无数次的慢动作,轻轻踏在了地毯上。
在这一刻,时间仿佛都停顿了一下,世界也有了瞬间的凝固,除了上空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下面竟然一丝声息也无,记者们都忘记了拍照,全部凝神静气的看着这只脚。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只完美到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的脚,再也没有别的事物,仿佛连直升机的轰鸣声,也攸地远去。
一只脚的风情?
如果有人能用这一刻的这只脚,用来当作某本都市小说的封面,暂且不管这本书是谁写的,也不管这本书的名字叫什么,仅仅是这个封面,就绝对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男人会盯着这只脚想入非非,女人则会幻想她就是这只脚的主人。
红色皮鞋下面那个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鞋跟,轻轻落在了地毯上,好像独木舟那样的鞋尖,以标准的慢动作压了下来,立即跟地毯融为了一色。
这时候,大家的目光,才注意到了鞋子上面的腿。
究竟用什么样的词汇,才能描述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条被婚纱长裙、遮掩大半截的小腿的腿型曲线,有多么的迷人?
现场那么多高文凭的知识分子,都已经忘记该怎么描述了,只是出于本能的,目光随着缓缓垂下遮住小腿的裙摆,慢慢向上挪去。
红色的细高跟尖头皮鞋,红色的裙摆,红色的婚纱--然后就是白色的,就像世间最纯洁的白色玉石那样白腻的肌肤,很突兀的出现在了红色婚纱胸围上面。
那是有着深深锁骨沟(据说事后一位花丛老手,曾经跟好友显摆说,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性敢的女人锁骨,深到可以养鱼),浑圆好像被精雕细琢过的白玉双肩。
修长的好像天鹅那样的颈项处,是那么的白,却偏偏佩戴着一块样式古朴的墨玉。
仅仅是从脚到上的肢体,就已经让现场所有人,用尽了所知所有的形容词,所以大家的目光终于‘爬到’新娘的脸上时,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脸,到底有多美了。
大家只记得,当新娘那双标准的桃花美眸缓缓扫过,跟自己对视的那一瞬间,都能从中看到有风吹过、有叶落下的一池春水,心儿随即就情不自禁的咚的一声大跳。
新娘。
沈银冰。
这就是今天的绝对女主,新娘沈银冰。
在很多人看来,新娘婚礼这天最好是穿白色婚纱。
毕竟随着西方文化的入侵,白色已经不再是丧事上的主色调,用在婚礼上可是象征着白头偕老。
而且最重要的是,白色婚纱总能让女孩子,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感,正所谓‘想要俏,一身皂’就是这意思了。
很少有新娘,会选择大红色的婚纱,因为颜色不如白色衬托人,看起来也会有些俗。
可沈银冰穿上这身红色婚纱后,却偏偏让人会联想到这样一幕:在冰天雪地中,有一枚红色腊梅,傲然绽放,抢尽了整个世界的风头。
有一个女人,她叫沈银冰。
沈银冰在婚礼上的样子,注定成为太多女孩子在以后极力效仿的偶像。
她,独一无二。
在天地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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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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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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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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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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