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高飞没有太过指责廖水粉,因为他能从这个女人守着韩震时的表现,能看出她内心其实很苦,很苦。
她本来是高高在上的廖家大小姐,韩家的少奶奶,她跟韩震在一起,接受了太多的‘天作之合、珠联璧合’等夸赞,他们就是当世所有夫妻的楷模。
但谁能想到,廖水粉的命运,从得知丈夫有了外遇的那个晚上,发生了质的改变,糟糕之极的事情,阴魂不散的紧紧缠着她:接手天涯集团后结果赔了个底掉,三番两次的被某个男人羞辱,好不容易答应了何秀城的追求,结果又被绑架到了冀南河底古墓……
这一连串的厄运,如果非得找个引起的由头,那么无疑就是韩震的背叛。
如果韩震不背叛,那么廖水粉就不会喝醉酒后开车去郊外,遇到高飞,就不会被何秀城追求,就不会被绑架,就不会--
太多本来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由头就是韩震背叛了她。
当前别看廖水粉跟高飞在一起时,很快乐,很舒畅惬意的样子,其实高飞知道这不是她所要的生活。
这个外表坚强实在内心脆弱的女人,其实最想要的生活,就是相夫教子,下班后能够与丈夫带着孩子,携手漫步夕阳,闲暇之余捧着一本书,坐在夕阳下的藤椅上,泡上一杯浓浓的咖啡,姿势优雅的翘起二郎腿,左手托着香腮,彻底沉浸在文字中。
可这一切,都因为韩震的背叛而远去,再也不回头。
所以她无比的痛恨韩震,同时她也了解韩震,所以今天才利用高飞演了那么一场戏。
现在算得上是久经花场的高飞,对女人的心意揣摩,算是很有心得了,所以在了解到廖水粉的痛苦后,才甘心被利用,帮她狠狠打击了一下韩震。
他能帮廖水粉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至于廖水粉以后,会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高飞不想去管。
也管不了,因为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好像更多的是身体,而不是思想。
因为他很清楚,从今天之后,廖水粉会重新坚强起来,毕竟她已经释放了压在心底好久的所有痛苦,变回一年多之前那个自信、精明干练的廖水粉。
那样的女人,是不需要别人为她规划以后的人生轨迹的。
高飞走时,很不客气的开走了廖水粉那辆低调的黑色奥迪车:被人利用一次,要是不收回些报酬,那岂不是亏了?
车子驶上主干道后,高飞顺路开了十几分钟,就把车子停在了一个超市面前,却没有下车,而是拿出了韩震交给他的那个信封。
淡蓝色的信封,看起来很雅致。
信封上反正面都没有字,高飞晃了晃撕开了信封,倒转过来,一张照片,一张红色的请柬,就从里面掉了出来。
照片落在了他的膝盖上,他愣了一下,慢慢伸手拿起了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人。
解红颜。
照片中的解红颜,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躺在一张不宽的炕上,闭着眼睛应该是在睡觉,周围光线很暗,应该是在晚上拍摄的。
盯着照片看了很久,高飞才翻了过来。
照片背后没有字,就是一张单纯的照片罢了,但高飞却能断定,这是失踪后的解红颜。
他不用去看请柬,也知道这是谁委托韩震送给自己的请柬。
沈银冰。
除了沈银冰的请柬,还能有谁?
在两天前,高飞就曾经见过同这张请柬一模一样的请柬,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读过上面所写的内容,所以根本不用打开看,就知道这是沈银冰给他发来的请柬,请他参加她跟高雅的结婚典礼。
请高飞参加自己跟高雅的婚礼,沈银冰这样做的险恶用心,在这儿就不用多说了,其实跟廖水粉当着韩震的面,自暴自弃跟高飞鬼混是一个样子。
目的只有一个,沈银冰像廖水粉打击韩震那样,来打击高飞。
廖水粉是利用高飞,沈银冰是利用高雅。
两个女人,都采取了牺牲自己清白的方式,打击报复她们最最在乎的男人(或者说曾经最最在乎过)。
不同的是,廖水粉是即兴发挥,而沈银冰呢,则是筹划很久了的。
高飞在看到解红颜留给他的那张请柬时,心中就有了计较:他是绝不会参与那次婚礼的,一切就任由沈银冰自己玩儿吧。
高飞很清楚,他不去参加婚礼,沈银冰就没有了可打击报复的对象,心情就会很糟糕,很失望--一个心情很糟糕的人,会有心思跟一个看不起的男人(高雅)秀恩爱吗?
同理,高飞要是真去参加婚礼了,那么相信依着沈总的智慧,肯定会让他品尝到什么叫做痛苦的欲、仙、嗨死。
那个傻傻的笨女人,最近铁定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举办这次婚礼上了。
所以高飞才决定不去参加婚礼,那么没有了观众的演员,就不会卖力表演了(在沈银冰心中,她这次表演只为一个人看,那就是高飞)。
不能不说,高飞选择不去,是很正确的。
但很可惜的是,沈银冰早就料到了这一点,把解红颜的照片送了过来。
解红颜,在她手上。
原来,胆敢从1973手中抢走解红颜的人,竟然是她。
沈银冰从1973的手中抢走解红颜,可不是为了救她,而是赤果果的利用,利用她来告诉高飞:你不来,解红颜就会死。
照片上一个字也没有写,但高飞能看出这张照片所代表的意思。
高飞毫不怀疑,现在性情大变的沈银冰,可不是在跟他开玩笑--连1973为之不惜大动干戈的人都敢抢,这是在开玩笑吗?
“唉。”
低低的叹了口气,高飞终于打开了请柬。
请柬打开后,一张便筏从里面掉了下来。
请柬上写的那些字,跟高飞看过的那张完全一样,这是把解红颜的名字,换成高飞罢了。
高飞拿起了便筏。
上面的字迹很娟秀,也很熟悉,这是沈银冰的亲笔字。
正所谓见字如见人,看着这娟秀的字迹,高飞眼前就浮上了沈银冰的样子,只是字里行间,却带着无法掩饰的邪恶,跟血腥:在非洲,有个原始土著部落。那个落后的部落中有个风俗,那就是在有新人成家的典礼上,新娘会去别处找一个女人,在婚礼上杀死,用你想象不到的方式。
在本该一派喜气洋洋的婚礼上,当着来自各方的嘉宾,在那个女人活着时,就在她手腕、脚腕上割上口子,然后再吹起来,让她好像绸缎般的皮肤与血肉相隔离……他们称这种仪式,叫做‘祭婚’。
传说,在结婚典礼上有‘祭婚’仪式的新娘,以后都会非常幸福。
你信吗?
你信吗?
读到最后这三个字时,高飞眼前沈银冰的形象,变得更加清晰了起来,却是很邪恶的,就像个魔鬼那样。
为了让高飞参加她跟高雅的婚礼,沈银冰不介意牺牲解红颜,用最最残忍的、天怒人怨的方式。
你信吗?
高飞相信。
还是坚信。
他坚信现在心态不正常的沈银冰,能做出任何事!
他不回去不行。
明天,好像就是国庆节,沈银冰的大喜之日了。
看完这些后,高飞把便筏撕了个粉碎,随手抛在了车窗外。
碎屑向蝴蝶那样,随风飘飘洒洒的飞走,引起很多文明市民的不满。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高飞要赶回冀南,最少得需要四个小时,等回去后,天就黑了。
得抓紧回去,做一些有必要的安排了--高飞无所谓的笑了笑,正准备启动车子时,手机响了。
显示是一个陌生的来电,京华这边的号段。
高飞接通了电话:“喂,你哪位?”
这四个字说出来后,高飞发现他变了,相比起三年前时,他改变了太多。
那时候,他在接电话后的第一句话,必然是‘喂,你哪头?’
可现在,他却像个文明人似的,彬彬有礼的问对方是哪位。
以前他的生活中充满了血腥、不安分时,他或许是贫穷的(杀手、佣兵的社会地位,肯定是最下等的,比那些倚门卖笑的还要贱),休说是在廖水粉、张幕涵这种豪门千金眼里算什么了,就算是小商人出身的沈银冰,不也是没看起他是哪根葱?
但那时候,他却是开心的,不管做什么事都是干脆利索,从来都不拖泥带水,可谓是仗剑孤身走天涯,潇洒到了极点。
现在跟以前相比起来,高飞拥有了太多的东西,什么金钱,美女啥的,可以说是想要多少,就能有多少。
可是他在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也失去了那些单纯的开心,跟无所事事的轻松。
到底有多久,没有在口袋里只有几百块钱时,在出租车司机面前装大款了?
到底有多久,他没有什么也不用想的,躺在隔人的硬板炕上,呼呼的一觉到天明了?
到底有多久,他没有真正开心的大笑过了?
他得到了当世绝大部分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却同时也失去了绝大多数人最平凡,最真实的快乐!
这就是人生,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的人生!
如果上天再给高飞一个机会,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以前那种生活。
那种生活是苦了些,不知道啥时候会挂了,可却是最值得他去思念的。
短短的瞬间,因为打电话时的一句问候语,高飞就想了很多,有了种对这个缤纷世界的无奈感。
“你是高飞吧?我是杜子康。”
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听起来很儒雅的男人声音,很有礼貌,却带着淡淡的居高临下:“我想跟你谈一谈王晨的事,你来白云观,我会在后山杜道长的精舍中等你,不见不散。”
杜子康说完后,不等高飞回答,就直接扣掉了电话。
他很有把握,高飞在接到他电话后,哪怕有天塌下来的大事,也得先去见他。
这也是一种天生的傲气,来自骨子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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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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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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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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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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