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餐厅内来来往往的人们,没有谁注意到他们两个,更不会有人会没事干去包厢内看看。
”请上车。“
高飞来到车前,打开车门很有礼貌的请郑燕西上车。
“谢谢。”
可能是知道自己无论耍什么花样,都无法摆脱高飞,或许刚才高先生干脆利索杀人的样子,彻底吓坏了郑燕西,所以她现在的样子很乖巧,只是眼珠总是叽里咕噜的转。
“我最烦的呢,就是那种在等死的处境中,还企图找机会逃跑的人。最后一次警告,我杀你,最多会心疼车子会脏了,除此之外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你要是够聪明的话,就该明白当前除了我大哥高云华之外,没有谁能救得了你。”
高飞启动了车子,缓缓驶上了公路,唠唠叨叨的就像个老太婆。
郑燕西没说话。
她是无话可说,因为她能看出,高飞不是在吓唬她,尤其是事关他最尊敬的大哥高云华。
“去哪儿?”
高飞问道。
“南城区华龙路156号别墅。”
郑燕西沉默了片刻,低声说道:“那个地方是我自己买的,没有让你大哥花钱。”
“嗯,我很欣赏自力更生的女性。”
高飞赞许的点了点头。
别看高飞一脸轻松淡定的样子,不过他心里却像怒海那样翻腾不已,甚至还有了恐惧。
是的,高飞当前有些怕,倒不是怕被1973的人截住,更不是怕被他杀死在服务区包厢内的那三个人会被发现,而是怕高云华会出事。
高云华,是高家的最出色的第三代(这儿所指的高家第三代,可不仅仅是高家,而是整个高系),他身上寄托了太多人的希望。
同样,高云华也用他沉稳、干练,极其正派的形象,被很多长者教育后辈的楷模(这儿的长者,单指那些大人物),他就是高家在华夏的一面旗帜,无论高飞、高雅兄弟俩有多么的不成器,只要高云华能安安稳稳的在仕途上走下去,那么高家就会无忧了。
人才不用太多,只需有一个高云华这样的就足够了。
有儿当如高云华--这句话,是京华某位很有份量的老人,在他过寿时对家人说过的一句话,由此可以看出,高云华在这个阶层的地位。
高云华,已经是高系的骄傲,作用是无可替代,据说高老头准备让他在来年,让他脱离军队系统,开始正式踏进政府部门,这也代表着高家的第三代,将要正式向高处攀登(军队的最高职位,也仅仅局限于第一副,那可不是高系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这就证明了最近两年,是高云华最重要的两年,关系到他未来的成功与否,此时绝不能出现半点差池。
为此,高老头不惜在高飞最困难时,狠心把高云华调到了遥远的南海,就是担心他会卷进当前的争斗,影响他以后的前程。
高飞在决定对抗1973时,也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
只是让他感到恐惧的是,高云华--在他心目中,那个接近于完美的大哥,竟然会有郑燕西这样一个致命的隐患!
如果郑燕西是华夏人,那么她跟高云华的关系曝光后,就算正派的形象受到干扰,可也不是致命的,正所谓窈窕熟女,君子好逑,各方面都异常优秀的高云华,在外面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也是很正常的。
毕竟乡野村夫这一辈子,哪怕是最卑微的小人物--只要手里有个几百块,就能拥有某个女人的某个晚上:男人需要一个之上的女人,这本来就是动物的天性罢了。
可偏偏郑燕西是南韩人。
从阴骘男等人的谈话中,高飞更能确定,郑燕西接近高云华,最终目的就是盗取一些关于华夏的绝密文件。
说的直白一点就是:郑燕西是南韩的间谍,不管她是不是为了家族企业,假如她所盗取的绝密文件流传到南韩,那么她就是个间谍。
高云华与一个来自南韩的女间谍,保持了足足两年的青人关系,事情一旦曝光,高云华这个最耀眼的高家第三代,就算彻底的完了。
那样,高家就会蒙受无法估量的损失,或许等高老头与世长辞后,高家就会立即没落。
绝不能让这件事曝光。
或者说,绝不能让郑燕西活下去!
高飞在获悉郑燕西是个间谍后,心中就做出了这个决断,哪怕高云华舍不得她,她也必须得死,等拿到那份绝密文件后。
同时,高飞也有些奇怪:郑燕西,是如何成功接近高云华的?
依着高云华的精明,沉稳,他又怎么可能招惹一个来历非凡的南韩女人?
难道说,高云华与他妻子晚晴的感情,出现了某些裂缝?
太多的问题,高飞需要郑燕西来解释,不过他却没有问,因为他很清楚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能解决掉郑燕西这个隐患,拿回那些绝密文件,一切针对高云华的隐患,就会随着她的死,而消失了。
对于杀人,那是高飞的强项。
“杀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算不算是焚琴煮鹤?”
高飞想到这儿时,眼角扫了眼坐在副驾驶上的郑燕西。
郑燕西正呆愣愣的盯着前方,脸上还带有心有余悸的样子,看来她还没有从阴骘男三人被干掉的惊恐中醒过神来。
不过当高飞用眼角扫了她一眼时,她却察觉到了,身子轻轻打了个激灵,低声说:“你是不是已经打定了主意,等拿到那些东西后,就会杀掉我?”
“我可不是那种草菅人命的凶徒。”
高飞很认真的说出这句话时,他身上还散发着浓郁的血腥气息--黑色衬衣、藏蓝色裤子溅上鲜血后,并不是太明显,不过却无法遮掩血腥气。÷
说完这句话后,高先生竟然感觉脸庞一热,这可是很久都没有的感觉了。
郑燕西笑了笑,扭过头看了他一眼,却没有说什么。
高飞想了想,才说:“如果说这辈子还有一个人能让我完全佩服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大哥,高云华。我倒不是佩服他的办事能力有多高,而是因为他特别看重感情。所以呢,你是幸运的。”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既然他接受了你,那么就证明你的确有让他欣赏的地方。对此,我非常的感兴趣,为什么我没有看出来,要不然的话,我会提前让你成为我的女人,把这段阴谋,扼杀在摇篮中。”
“你不就是想知道,我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是怎么结纳我的吗?”
郑燕西轻轻叹了口气,身子向下缩了缩,喃喃的说:“我记得你以前做事都是直来直去的,现在也学会拐弯抹角的套别人话了,看来时间是最能改变一个人的了。”
“我们好像仅仅见过两次面,你在我心中,就是一个路人甲的角色,应该谈不上你对我有多了解吧?”
高飞稍稍放缓了车速,说道:“有兴趣聊聊吗?”
“肯定得说说。”
郑燕西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如果不说出这段隐藏地下两年的感情,让第三个人知道,我死都不会心安的。”
“我保证我是最后一个听到你们故事的那个人。”
高飞马上做出了保证。
“这一点我倒是相信,因为你是最不想别人知道高云华会爱上一个外国女间谍的的人。”
郑燕西伸出手:“有烟吗?”
高飞拿出烟盒,一下子点燃了两颗烟,递给了郑燕西一根。
郑燕西狠狠吸了一口,随即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高飞看着她,眼神怜悯:女人在遭遇无法应付的困难时,为什么总会去学男人吸烟呢,难道被呛的死去活来,心里才会好受些?
“你或许已经忘记了,两年前高云华曾经去冀南,专程看望过你。但他很快就走了,因为他要去青岛那边调查一桩案件。”
郑燕西慢慢停止了咳嗽后,边回忆边说:“什么事呢?好像是沈银冰在冀南南部山区的跑马场,被人一把大火烧了个精光后,华夏方面怀疑那些能把铁架都能燃烧殆尽的特殊燃料,是传说中的天堂火。在青岛那边有了消息,你还能记得吗?”
过去那么久了,高飞这两年中遭遇了那么多事儿,早就忘记在沈银冰的跑马场被人一把大火烧干净后,高云华曾经去冀南看望过他的事了。
不过为了配合郑燕西,他还是点头说:“嗯,隐隐还记得,你继续说。”
高云华离开冀南后赶到了青岛,经过两天的秘密调查后,在青岛近海一个风景小岛上,发现了天堂火的蛛丝马迹。
很快,高云华就制定了详细的作战计划,联系了当地的武警部队,准备在那个凌晨,偷偷潜伏上那个近海小岛,把那些嫌疑人一网打尽。
只是高云华那次行动的运气不佳,就在他准备行动的当晚深夜,那些人却因为某些原因,提前离开了小岛,来到了青岛市区内,准备连夜离开。
计划出现人为无法控制的变化后,高云华只能被迫改变计划,提前行动。
那些人,就是安归王陈果果派去冀南搞破坏的手下,得到他们行踪被发现的消息后,立即选择了从内地逃窜,与高云华所带领的小组,在青岛市区某个星级酒店内,展开了火拼。
经过一番激战后,安归教内的那七个人,有六个人被当场就地格杀,最后一个却闯进了酒店最高层的一个房间内,挟持了一个来青岛游玩的南韩女大学生。
当时那个房间内总共有三个人,都是女孩子,她们结伴来青岛游玩的。
那个被歹徒挟持的女孩子,就是郑燕西。
双方开始对峙--结果,自然是成功击毙歹徒,救出了人质。
但郑燕西却在被解救中,被歹徒所伤。
高云华亲自送她去了医院后,才知道她竟然是南韩辉煌电子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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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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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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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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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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