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总裁的贴身高手>第1614章 又见三娘子
  “哎哟!”

  正在前面走的王晨,忽然发出一声轻叫,身子向右猛地倾斜,向台阶上重重摔去。

  在晚上,长城上的任何景点都不会对外开放,不过这个人既然是杜公子,那么事情自然又得另当别论了。

  杜公子一个电话,景点的最高负责人就给值班的下达了命令,不但不用门票,还为他们免费提供手电,巧克力(是补充体力的)跟矿泉水之类的东西。

  王晨在上车后,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只是侧脸看着车窗外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杜子康无疑是个好男人,知道王晨此时心情不咋样,晚上来爬长城就是想找个地方静静,所以也没出声打搅她。

  谢绝了景点值班人员的殷勤带路后,杜子康跟在王晨后面,缓步走上了长城。

  晚上爬长城,最大的优点就是没人,但也有种阴森森的感觉,尤其是风从山岭那边刮过来时,竟然会隐隐传来金戈铁马的杀伐声。

  长城内外的古战场,可能是华夏历史上死人最多的地方了。

  从始皇大帝修建长城,到满洲人入关的这一千多年中,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在长城抗击过外来侵略,所以这地方有太多的战魂,晚上出来逛街也是很正常的了。

  人在情绪特别低落时,正气就会下降,邪气就有可能趁虚而入,尤其是在晚上这种古战场的地方,再加上王晨是个女人,在长城上大半个小时后,精神却越加的恍惚了,终于在一个上一个大斜坡时,一脚踩空向地上摔去。

  始终跟在她身后的杜子康,随时都在观察着她,看到她惊叫着要摔倒时,及时向前抢上一步,伸手抱住了她。

  “闪开!”

  在身子摔倒时,被惊出一身冷汗的王晨猛地清醒,意识到被杜子康抱在怀中后,本能低喝一声,抬手就在他脸上抽了一耳光。

  在王晨意识着,她只是高飞一个人的女人,也唯有高飞才能抱她--至于杜子康,或许就从没有真正走进过她心中。

  啪的一声,把杜子康给打楞了。

  王晨也愣了。

  “对、对不起啊,我只是看到你快要摔倒了,所以才抱住你的。”

  片刻后,杜子康慌忙松开了手,结结巴巴的解释:“我、我可不是故意的。”

  王晨这时候也意识到她做的有些过份了,不管她是多么排斥高飞之外的男人接触她,但杜子康的确是好心,要不是他及时伸手,王晨铁定会从这个大大的斜坡上滚下去,摔个半死。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太冲动了。”

  王晨低头站了起来,转身继续向上走:“杜子康,我想一个人静静,可以吗?”

  “好,那我就在这儿等你。”

  杜子康点头,关心的说:“拿好手电,注意安全!”

  王晨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

  看着王晨走进一个烽火台后,杜子康才轻轻的叹了口气,趴在了城垛上,向远处望去。

  今晚没有月亮,到处都是黑压压的一片,不过杜子康却有种错觉,仿佛在长城内外的山谷中,藏着佷多人。

  最起码,眼镜就是蔵在黑暗中的人之一。

  杜子康带着王晨走进售票点时,眼镜也已经从别的地方翻了进去。

  依着前欧洲杀手之王的身手,翻过铁丝网那可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今晚很黑,在前面走的王晨俩人又各有各的心事,所以谁也没注意到眼镜会吊在他们身后,等待刺杀杜子康的最佳机会。

  正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眼镜已经答应高飞,要帮他照顾好王晨,当然不会允许有别的男人接近她,并试图打动她的心。

  垂涎王晨美色,以及深厚背景的那批人,都会‘及时’遭到眼镜的教训,就拿西城的某个王公子来说吧,仗着自己有点小背景,人又有些小倜傥,再加上他深知只要能追上王晨,就能从陈家得到无限好处,所以在王晨几次委婉拒绝后,仍旧锲而不舍。

  王公子希望能用他的痴情,来打动王晨,可结果呢,他没打动王晨,却打动了眼镜--在某个深夜,他刚从某夜总会出来,就被人打断腿子了,到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叫嚣着要找到真凶,把他碎尸万段!

  试图接近王晨的男人,会被打断腿。

  但希望能打动她的心的男人,则要丢掉命。

  根据眼镜的不确定观察,杜子康好像打动了王晨的心,所以今天傍晚,在王晨一怒之下让他滚蛋时,他才乖乖的滚了。

  却在暗中,密切注视着杜子康俩人。

  当看到杜子康带着王晨晚上爬长城时,眼镜很高兴:这儿人烟稀少的,今晚又是月黑风高,绝对是杀人的好场所,好天气啊!

  当然了,至于杜子康死后,会产生什么影响,那就不是眼镜所考虑的了,他只要能拿出杜子康被刺时不在场的证据就可以了,一切都交给高飞处理吧。

  反正是给那家伙帮忙,高飞现在麻烦也够多了,再多一条人命也没啥大不了的。

  王晨去了烽火台,杜子康趴在城垛上望着远处发呆后,眼镜就知道机会来了。

  缓缓的,眼镜从更加黑的黑暗中走了出来,右手伸向了腰间。

  在他右肋下的腰带上,常年会带着至少七把以上的手术刀,随时准备给人做手术--今晚他又要给人做手术了。

  依着眼镜老辣的眼光,他能确定杜子康只是个冒酸气,外加不知死活的书呆子,根本不需要动刀子就能做掉他。

  不过眼镜在杀人时,已经习惯了用刀子,因为刀子割破皮肤,切断咽喉的感觉,真的好爽,好爽啊!

  究竟有多少天,眼镜都没机会爽一次了,所以现在他有些激动,伸手拿刀子的手,甚至还有点发抖。

  可能是因为手在发抖吧,眼镜竟然没有拿到刀子。

  “咦?”

  眼镜一楞,再次去拿--肋下的七八把刀子,却是一把都没有了。

  走到哪儿,哪怕是去洗澡,眼镜也会带着手术刀,就像他第三只手那样,绝对的不离不弃。

  但现在,却是一把刀子都不见了。

  眼镜很纳闷,在低头掀起衣服来看时,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攸地腾上心头。

  顾不得再去找刀子,眼镜忽地一下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黑影,就站在他背后一米半的地方。

  黑影是什么时候出现在眼镜背后的,依着他超绝的警惕性,竟然毫无察觉。

  更让眼镜心里冷气直冒的是,他找不到的那些手术刀,竟然都在那个黑影手中。

  也就是说,人家不但悄无声息的接近了他,而且还在他不知不觉中拿走了他赖以成名的手术刀!

  眼镜的瞳孔,骤然一缩!

  从没有过的恐惧,使他全身神经全部绷紧,紧咬着牙关却没有发出一丝声息,左脚一蹬城墙,就像一条扑向猎物的眼镜蛇那样,迅疾的扑向黑影!

  黑影能在不知不觉中偷走眼镜吃饭的家伙,这就足以说明,要想杀他的话,那是易如反掌的。

  俩人之间,有着太大的差距。

  眼镜一直以为,不把他当杀手而当外科医生的人,好像除了莫邪征东、陈果果之外,也没什么人了。

  但今晚,他遇到了一个。

  黑影在眼镜扑过来时,却没有迎战,而是转身就跑。

  黑影转身就跑的速度很快,就像一道青烟那样。

  黑影不战而逃,这正合眼镜的意思,他还真担心会惊动王晨,发现他来这儿的预谋,那样就不大妙了。

  只是眼镜却没想到,不战而逃的黑影,又何尝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来过的消息呢?

  俩人都是默不作声,一前一后迅速向王晨所在的反方向跑去,很快就跑出了三四里路。

  确定就算再怎么大叫,王晨那边也听不到后,在前面疾奔好像随时都被眼镜一把抓主的黑影,忽然停住了脚步,原地侧身用左肩撞向了他心口。

  谁都知道,当人们在向前狂奔时,就会产生一定的惯性,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说停住就停住的,怎么着也得向前冲个几步才行。

  但这个黑影却做到了,而且还能把向前狂奔所产生的惯性,迅速转移到了左肩上,撞向了眼镜。

  眼镜猝不及防下,心中大叫一声不好,却已经无法做出躲避反应,就像被一辆疾驰的汽车狠狠撞上那样,惊叫一声都发布出来,就听到砰的一声闷响,身子就直直的向后飞出好像风筝那样,飞过城垛向长城外面的山谷落去。

  也幸好眼镜不是一般人,在发觉不好时,勉力一侧身子,心口躲开了黑影的左肩,用右肋承受到了撞击。

  眼镜身子飞起后,才听到右肋骨折发出的喀嚓声,不等剧痛传来,已经重重的落在了城墙下。

  摔的他是眼前金星直冒,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幸好,眼镜本来该滚向山谷中的身子,被一棵树给挡住了,他及时抱住了碗口粗细的树身,正要强忍着疼痛站起来时,却觉得脖子下面一凉。

  一把连黑夜都遮不住的雪亮手术刀,就搁在了他咽喉上。

  眼镜过去习惯了用手术刀逼住别人的咽喉,感觉很爽--现在才知道,被逼住咽喉的感觉,一点都不爽。

  唉,没想到会死在这里,可怜我的小甜甜(哪位法国美女警官),还在度日如年的盼着跟我结婚。

  眼镜猝然一声长叹,闭目等死时,却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女人声音响起:“你个死老外,我已经警告你不许缠着我了,可你就是不听,还追我来到了长城上,真是该杀。说,是谁告诉你,我晚上会来长城上打扫卫生的?”

  “什么?”

  眼镜愣了,睁开了眼。

  现在的天虽然很黑,不过俩人距离很近,所以眼镜能影影绰绰的看清楚那张脸。

  拿刀子逼住他咽喉的人,竟然是今天傍晚,他在市区谭家饭馆停车场内吐痰后,戴着红袖章罚了他二十块钱的老太太。

  老太太,自称是三娘子,五十年前就是耍刀子的好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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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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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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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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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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