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然的,高云华就命令郝连偃月立即派人参与追拿那个黑毛大汉。
不过,在冀南警方几乎全军出动后,高云华却有了种顾忌,觉得事情有些不正常,随即要求郝连偃月只是密切关注这件事,暂时不要参与进去。
给郝连偃月下达指示后,高云华马上就向老爷子做了详细汇报。
沈银冰成为贪狼狼主,高飞被迫跟王晨离婚去她身边--这一切,是以那位老人家为中心的一批老人亲自出面策划的,高、陈、张等几家老爷子,也都是为铲除杀破狼三大部门的‘组委会’中的一员。
他们希望,在他们正在逐渐老去时,能为国家做出最后一点贡献,尽最大可能的为子孙后代铲除一些麻烦。
他们这种敢担当的态度,无疑是高尚的,感人的,而且他们都有着太多的斗争经验,眼光也格外的毒辣,可以说个个心机似海深,觉得老将们出马,没有理由出现低级错误。
但事实上,当高老爷子代表‘组委会’,严辞拒绝了高云华‘隔岸观火’的意见,为此付出了伤亡十七人的代价后,这才意识到狐狸之所以狡猾,并不是因为年纪大。
高飞这只小狐狸,也同样拥有让他们上当的鬼主意,用一本80%的假经书,设下了一个圈套,把包括他们在内的数十个组织,都轻易的玩弄于股掌之间。
高云华最新的调查结果,很让这些老狐狸们汗颜:高飞那些心腹势力,在经书被偷后上窜下跳的闹出了很大的动静,可在第二天就销声匿迹了,该干嘛就干嘛去了,闲暇之余搬着小板凳坐在旁边看热闹。
恼羞,却没有成怒,是不好意思的发怒(这么多老狐狸,连一个小狐狸都没有玩过,还有什么脸面发怒?赶紧把脑袋搁在裤裆中躲一边羞愧去吧啊!)
这句话,可能是对高老爷子等人当前心态最恰当的描写了。
看到老爷子坚持要去参加烈士的追悼会后,高云华也不好再劝,改变了话题:“爷爷,既然大家(那帮子老狐狸们)一直要求参加争夺经书,为什么当初没有直接去白云观去向老实和尚追要呢?相信他不会,也不敢拒绝吧?”
“如果仅仅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当然不肯拒绝。”
高老爷子淡淡的回答。
高云华听出了什么:“难道,那个允许他去白云观,让他做守墓人的人,面子竟然那样大,大到让你都不好去为难老实和尚?”
高老爷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在喝了一杯茶水后提起了往事:“你们年轻人不知道,在上世纪那个国家最动荡的时刻,敌方以为终于等到了反扑大陆的机会,由中统特务局领衔组成了一个暗杀队,潜入大陆,伺机暗杀被削掉兵权的将军们。”
这个暗杀队的代号为‘狂风’,寓意力量会像狂风那样强大,把所有的威胁摧干净。
事实上,那是敌方有史以来组建的最大一次暗杀行动,哪怕是在东洋人入侵时,也没有搞出这么强大的力量去暗杀他们的军方首脑。
狂风组建后仅仅一周内,我方就有十几位军级干部陨落,还有更多具备实战才能的基层干部也遇害,一时间危机四伏,让我方军心开始紊乱。
就在很多干部揣揣不安时,有一个号称‘峭壁’的民间组织闪亮登场,与‘狂风’在非正面战场上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惨烈拼杀,最终历时四个月十三天,在付出了惨烈代价后,粉碎了敌人的暗杀阴谋,让敌人不得不缩回了暗杀的魔爪。
狂风再大,也终究吹不倒峭壁。
“那时候,我就在山南牛棚中参加劳改劳动。”
说到这儿时,老爷子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才继续说:“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大雨瓢泼的深夜,至少九个敌方暗杀组的敌人,围住了我居住的牛棚--呵呵,我以为我死定了,还为没有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这些宵小手中而愤怒。”
高云华从没有听高老爷子提起过这些,所以听的格外认真。
虽然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已经过去好多年了,但他仍旧从爷爷的眼神深处,看出心悸之色。
高老爷子拿出一颗烟,却没有点燃,在手里轻轻的捏着:“就在那时候,峭壁的人赶来了,为首的,就是白云观的一个道士。”
在那个大雨瓢泼的深夜,狂风再次与峭壁狠狠碰撞在了一起。
事情经过仍旧动人心魄,但结果是峭壁没有被狂风吹跨,粉碎了狂风凌厉的攻势,确保了峭壁后面人们的安全。
峭壁组织的为首之人,就是白云观的一个老道士。
高老爷子被救下后,曾经请问过老道士,得知他姓陈,叫陈天寿,是白云观罗公塔的一个守墓人,这次主动组织‘峭壁’来抵抗‘狂风’,那是因为他看到了华夏盛世的即将到来,绝不允许任何邪恶势力,来破坏这些,来阻挠千疮百孔的华夏伤势复原。
华夏自古以来就讲究‘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高老爷子也是这样。
虽然那时候他还是个被关在牛棚中被批评的对象,不过仍然郑重的对陈天寿说,有朝一日他肯定会报答道长的这份救命之恩。
当时陈天寿只是微微一笑,就带着他的人走了。
高老爷子,还有很多被‘峭壁’救过的老一辈,后来洗冤昭雪,重新走上了更高的舞台后,基本都去过白云观,想实现当初的承诺。
但陈天寿没有要求他们做什么,只请高老爷子他们不要泄露他的身份,不要打搅他的清修,如果有一天他真做什么时,请大家看在以往的缘分上,再给予帮助。
“这么多年来,陈天寿从没有要求我们做过什么。”
高老爷子终于点上那颗烟,惬意的吸了一口说:“直到他羽化成仙的前夕,他才把老实和尚带回了白云观,指定为下一任的罗公塔守墓人--要求我们为老实和尚洗白身份,这算是他对我们的唯一要求。”
笑了笑,高老爷子继续说:“陈天寿就提出了这个要求,我们这些老头子能不答应吗?”
高云华这才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呢,在得知老实和尚侥幸从外蒙地下逃生回到白云观后,相关部门要去缉拿他归案,却被上面阻止了,严厉要求任何人不许去找他,原来是爷爷你们答应过陈天寿的。”
有高老爷子等人罩着,别人谁敢去白云观惹事?
“要不然,那个老实和尚又怎么能有这样的好命运?”
高老爷子淡然一笑:“只是我真的不明白,陈天寿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罪恶累累的人来担任守墓人。也曾经问过他,他却告诉我说,这是天意。”
“天意?”
高云华笑着摇了摇头,没有掩饰嘴角的讥讽之色。
高老爷子的笑容,慢慢收敛,正色道:“云华,这也许真是天意。”
高云华不明白:“爷爷,你真信这些?”
扭头看了眼窗外的漆黑夜空,高老爷子缓缓的问:“你知道陈天寿是谁吗?”
高云华有些发愣:“他不是白云观的一个守墓老道士吗?或者说是一个传说中的武功高手,曾经为国家做过天大的贡献,保护了你们这些让华夏中兴的老一辈。”
“不仅仅是这些。”
高老爷子皱眉沉默了很久才松开,这是他终于下定了某个决心的迹象,让高云华猛地紧张了起来,做好了倾听的准备。
高老爷子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高云华大吃一惊:“陈天寿,是你二婶的舅舅。”
“什么,他是二婶的舅舅!?”
“是的。”
高老爷子接着说道:“那个假扮高飞去了岭南,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的安归王,就是他的亲生女儿。”
咣当一声,高云华从椅子上出溜到了地上,脑子里轰轰的叫:啥,啥,啥?陈天寿是爷爷的救命恩人,是二婶的舅舅,他的亲生女儿却是安归王,他的亲生女儿,和二婶的亲儿子,我那亲亲的高飞兄弟,还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
靠,这不是乱了吗?
爷爷既然早就知道这些,为什么还要暗算安归王?
难道说,就是因为高飞和安归王乱了,爷爷才不惜狠心除掉她的?
哦,老天爷,干掉恩人的亲生女儿,自己小儿媳妇的表妹,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厚的脸皮,多黑的心肠啊!
高云华呆坐在地上,看着老爷子的眼里,全是崇拜的茫然。
高老爷子也没理睬他,犹自在那儿吸烟,喝茶,悠然自得。
好半天,高云华才爬了起来,重新坐下,也赶紧点上了一颗烟:现在,他需要尼古丁来清醒一下,搞清楚老爷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高老头始终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高云华才喃喃的问道:“爷爷,当初二叔娶二婶时,你就知道二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了吧?”
“当时不知道,就以为她是一个想嫁入豪门的痴想者。”
高老头实话实说:“但在得知她生下了高飞后,我才认真了起来,派人追查她的身份来历,彻查她的祖宗十八代。”
高老头这样说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依着高家在华夏的特殊地位,高健城要想找个媳妇,出身背景肯定得经过严加盘查的。
“要不是得知小艇竟然是陈天寿的外甥女,你以为爷爷我会同意这门亲事,让你二叔那个没心术的随便找个女人娶进家门?”
高老爷子有些自大的冷笑了一声,但接着就说:“在你二叔成婚后的即日,我就去了白云观,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陈天寿。当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对我躬身作揖。我能看得出,他是感谢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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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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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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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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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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