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孟大爷的小儿子,今年三十岁出头了还没有工作,整天和社会上一群混子来往,被他骂过多次都没奏效。
所以,每当看到警车来小区后,他都担心和自己儿子有牵扯。
腿也不敢溜了,老孟大爷赶紧回了小区内,生怕会看到儿子被抓走的那一幕。
幸好,几辆警车并没有去他所居住的那片楼房,而是去了东南角,停在了39号楼前。
最先开进来的警车车门打开,刘小龙从上面蹭地就跳了下来,带着两个人就冲进了最中间那个门洞,嘴里还嚷嚷着:“捏捏的,敢特么的偷我哥们家,这谁啊,活的不耐烦了?嚓,高飞这小子也是,啥时候在这儿买的房子,我怎么不知道?被偷了,活该!”
跑步来到四楼,刘小龙直接冲进了开着门的屋子里,里面一个妇女正在换鞋,看到有人跑进来后,吓得啊的一声叫,差点摔倒在地上。
刘小龙可不管这些,扯着嗓子喊道:“高飞,高飞呢?这女人是谁,我怎么不认识?这么胖,你可别和哥们说,这是你金屋藏娇的地方!”
他的话刚喊完,就听背后有个小女孩的声音响起:“笨蛋,是这屋子,你跑人家家里算什么呢?”
“谁呀?谁敢骂刘爷笨蛋?”
刘小龙霍然转身,才看到对面屋子里的门开了,一个小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倚在门框上,脸色阴沉的高飞站在里面,对他点了点头后,就去了卧室那边。
刘小龙这才知道搞错了,跑错了屋子,赶紧对女主人道歉:“哎哟大姐,对不起啊,走错地方了,你海涵,千万别怪,更别送了,白白!”
砰的一声替人家关上房门,刘小龙在冲进对面屋子里时,顺势在苏樱脑袋上敲了一下,教训道:“谁家的孩子这样没礼貌?老师是怎么教你的,敢喊警察叔叔笨蛋!”
刘小龙压根不知道,要不是高飞在场,说不定在他的手还没有碰到苏樱脑袋时,手指头已经被削断了。
刘爷急吼吼的冲进卧室内,喊道:“高飞,到底是什么东西被偷了?我从市局调来了刑警高手,李承明很仗义啊,听说我用,都没有含糊一下!”
卧室内空荡荡的,没什么家具,不过却有一张很宽大的窗,包装着的塑料布都没有撕去,看来是新买不久的。
不过这张窗现在却被人用刀子割了个遍,上面的厨子、柜子啥的都开着,地上还散落着几根黄澄澄的东西,好像金条那样。
刘小龙马上就明白过来了,高飞肯定把东西放在了这张新买的窗里,以为这地方万无一失来着,结果却被偷了。
“到底什么东西被偷了?看你一脸如丧考妣的样子。”
刘小龙说着走到窗前,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黄澄澄的东西:“是金条吗?你可千万别告诉刘爷,你在这儿藏了十斤金条--哎哟,我嚓,这真是黄金!?”
可能是出于对黄澄澄颜色的热爱,刘小龙拿起一根后放在嘴里咬了一下,就看到上面出现了牙痕印,登时大惊失色。
高飞缓缓的说:“不是十斤,是足有一百斤。”
“啥?啥!?”
刘小龙登时懵了,老大会儿后才惨叫一声跳着脚的喊:“你特么的有病啊,上百斤的金条,就被你藏在这破地方!沃曹,你怎么没有被雷劈死啊?这是作孽哦--不行,这些都是我的,不许你再动一下,你这个败家子!”
看着刘小龙把剩余的金条拿起来,又恋恋不舍的放在原处(这是犯罪现场,需要拍照)后,高飞才说:“如果仅仅是金条被偷了的话,还没必要让我这么着急。”
刘小龙忍不住申银了声:“哎哟我的个娘哎,上百斤的金条被偷了,你都不心疼,那你告诉刘爷,到底是啥东西被偷了?”
高飞咬了咬牙,看着走进来的苏樱,恨声说道:“是经书,一本黑色封皮的经书!”
听说是本经书后,刘小龙松了口气:“哇哦,一本破经书有什么心疼的?你想要什么内容的我给你弄。《金刚经》啊还是《道德经》?就是《渔女心经》也是可以的嘛。”
话刚说完,刘小龙猛地明白了过来,嘎声问道:“是、是那种经书?”
去年高飞去外蒙蒙戈尔时,为了去找老实和尚和安归王,救铁屠,就把孙天扬那本青色封皮的《安归经》交给了他,让他和萨拉娜带回国内。
结果,那本经书却被随后赶去的楼兰王给抢走了。
开始时,刘小龙还不知道《安归经》有多了不起,后来才知道那玩意不是了不起,是相当了不起,竟然和国运扯上了关系,当时就吓得冒出了一身冷汗,幸好高飞没有埋怨他,他自己也装做忘记了。
不过从那之后,他就知道《安归经》有多重要了,后来更听说过关于这本经书的无数故事,知道除了牛叉的楼兰王,安归王,杀破狼三部要拿到这本经书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在努力搜寻经书的下落。
在刘小龙看来,高飞这个并不怎么合格的纨绔,和经书是没啥关系的,但实际上每一本经书的出现,都和这厮有着很直接的关系。
换句直白的话说就是,要想找到经书,只要盯着高飞就好了,反正这家伙到现在已经接触过全套的四本《安归经》了,可却没有保住一本。
难道他只是做为找到经书的一个引子,而存在的?
刘小龙觉得差不多就是这样,要不然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也不会再次遭窃。
“唉,你该把那本经书上交的。”
看着一脸沮丧的高飞,刘小龙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刘小龙现在很理解高飞是什么心情,和王晨刚结婚还没有度完蜜月呢,结果就被迫离婚去伺候一个修罗,好不容易拿到一本《安归经》吧,刚放在自以为很保险的地方,结果却又被偷了。
由此可以证明,高飞现在指不定是全世界最受关注的人之一,甚至每天放了几个屁都被人数算着。
高飞没说什么,只是点上一颗烟闷头吸烟。
刘小龙转移了话题,看向门口时才发现苏樱不见了,咦了声问道:“刚才的那小女孩是谁?”
高飞闷声回答:“知道她是谁对你没啥好处,你就不要多问了。”
高飞既然说不要问了,刘小龙就不问,抬手招呼市局人员进来勘察现场。
在警方啪的啪的拍照声中,刘小龙忍不住的又问道:“那些金条,你是从哪儿找来的,真有一百多斤?”
“没有一百斤也差不多了,是从方家老宅,就是我妈的祖宅夹墙中找到的,这些王晨都知道。”
高飞把没吸完的香烟仍在地上,踏上一只脚狠狠的碾灭,快步向楼梯口走去。
刘小龙赶紧问:“你要去哪儿?”
“我得找回东西,我的人都来了。”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了句,消失在了楼梯拐角。
刘小龙从窗户内向下看去,就看到李德才、陈大彪、兔子,老王等人,足足得有上百口子人,聚拢在楼下,手里还拿着菜刀板凳等东西,神情激动的和警方在争执着什么。
看来,警方担心这些拿着危险物品的人会惹事,在劝他们放下却遭到拒绝了。
刘小龙拿出电话,告诉下面的同事别管这些人,他们不会闹事的,并且很快就会散去。
同时,让同事去小区保安处查看监控录像,希望能从中找到偷东西的可疑者。
刘小龙能想到的,高飞也想到了,并早就在电话里告诉了梁明,让他赶来小区后,立即去小区保安处查看录像。
高飞刚走出单元门洞,梁明就举着手机喊着让一让挤过人群--看来,他已经看过录像带,并发现什么了。
刘小龙马上快步跑下了楼梯。
他猜的不错,梁明还真从监控录像上发现了可疑者,并用手机拍了下来:是一个身材魁梧,穿着黑色运动服,寸头,左边腮帮子上长着一撮黑毛的大汉,鹰钩鼻子薄嘴唇,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
黑毛大汉简直是太嚣张了,竟然是白天进行偷窃的,时间就在中午十二点四十三分,雨下的最急时,用一把螺丝刀撬开了防盗门,入室偷窃。
黑毛大汉撬门而入后,在屋子里呆了足足十一分钟,再出来时肩膀上已经背了个蓝色帆布包,沉甸甸的那种,出了小区后立即打车向西走了,车子是黄金出租的,车牌号为鲁A……
“老王,你和德才城阳去机场。大彪,你和梁明,兔子去车站。连雪,你和小四他们去高速路,看看能不能在这些地方的监控录像中发现黑毛!”
高飞眼珠子通红,看来黑色封皮《安归经》的被窃,已经让本来就很心烦的他彻底愤怒了,哑声吼道:“如果恰好捉住他,先把他腿子打折再说!”
“是!”
李德才等人嗷嗷的叫了声,纷纷转身跑向了自己的车子。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要想找到那个黑毛大汉很难,毕竟遭窃在在中午,现在都下午四点多钟了,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再说这是在数百万人口的都市,要想凭借这百十号人找到那个人,简直是大海捞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找不到,大家也得去找!
没见飞哥脑门上的青筋都蹦起来了吗?
刘小龙很想告诉高飞,这样做的意义不大,最好还是由警方出面,只要市局老大一个电话出去,全市的警员都会高效运转起来,不比这样瞎找强得多?
只是他没这样说,因为他觉得就算把他换成高飞,也会这样的。
做,总比干等着要好得多。
麻痹的,上百斤的金条和经书被偷,让谁谁不着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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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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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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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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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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