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夹墙内,无疑是最常见,也是最保险的地方了。
当然了,夹墙内藏着的也不一定非得是金银珠宝,还有可能是条暗道,可以直通地下河,然后找到一座地下皇陵--就像在外蒙蒙戈尔时,被铁屠砸开的那面夹墙一样。
高飞可没敢奢望,在这面夹墙后面能找到一座帝王皇陵。
不过,从夹墙的高度来看,这里面肯定会藏有一些东西。
很可能,是方家那位回乡致仕老祖藏下的宝贝。
王晨踮起脚尖,敲打着下面的墙壁:“听声音夹墙的厚度不是很厚,用青砖应该能砸开。”
“你站到门口去,免得被崩起的碎屑伤到。”
等王晨听话的站到门口后,高飞深吸了一口气,抡起沉重的青砖,重重砸在了墙上:咚!
一声大响过后,用灰膏抹的整平的墙壁,立马陷下去了一大块,白色的灰尘飞扬。
高飞动作不停,依旧拿着青砖狠砸。
接连十几下后,墙上出现了一个脑袋大的窟窿。
看着疯狂砸砖的高飞,王晨喃喃的说:“如果里面没什么东西,那就是罪过了,破坏了这么好的建筑。”
“不会有罪过的,我看到里面有东西了。”
高飞说着,青砖开始转着圈的砸,很快就砸出了一个半米见方的轮廓,最低限度就是画像中女人手指的高度。
等高飞扔掉青砖后,王晨拖了一把椅子快步走了过去,站在上面向夹墙内看去,快看到了一层黑黝黝的油毡纸。
“里面是什么?”
王晨伸手,却又缩了回来。
“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高飞伸手揪住油毡纸,用力向外拽。
“不会是金条吧,成堆的。”
“如果仅仅是金条,那对我来说没多大用处。”
“是啊,你高先生现在是大老板,几百万的金条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了。”
王晨笑道:“不过,金条在国人心中,却是留给后人的最佳硬通货。”
“那就把它们留给我们的儿子吧。”
“去你的,你怎么确定我会生儿子?”
“因为你腰圆皮股大,生儿子不难的。”
在高飞的胡说八道中,从夹墙内取出了一个木箱子。
木箱子的材质很沉重,也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用砖块轻轻敲打,发出了类似于金属的声音。
木箱子上带锁,锁头是老式的,已经生锈了,用砖一砸就掉在了地上。
“慢点,里面会不会有什么机关?比方你一打开,就会有弩箭飞出来?”
就在高飞要掀起箱子盖时,王晨一脸紧张的阻止了他。
“你是武侠小说看多了吧?”
高飞不屑的笑了笑,不过看在王晨关心他的份上,也不好意思的大意了,后仰着脑袋,双手慢慢掀起了箱子盖。
并没有什么飞箭之类的东西从里面飞出来,一切都像人们打开货物箱子那样正常。
金条。
箱子里正如王晨所预想的那样,满满一箱子金条。
根据箱子的高度、宽度和长度来算,如果里面全是金条的话,最少得有一百多斤重才对,正所谓寸金,寸金,一寸大小的金子,就是五百克的。
不过刚才高飞托着箱子下来时,却没有感觉到太费力,这说明金子下面还有别的东西。
“发财了,真是发财了。”
高飞拿起一块金条,在手里掂量着,眼睛迷成了一条缝:“老婆,用这一根金条,就能给你打个拴狗用的金项链了,到时候你挂在脖子上,我牵着咱去遛弯,晚上那个啥时,牵在手里……”
“去你的,你戴上我牵着吧啊!”
王晨和高飞现在恩爱的不得了,可在他胡说时,仍然会感到脸红,抬手在他肩膀上擂了一拳:“别放在地上,放在椅子上。”
高飞把金条一块块的拿了出来,递给王晨。
王晨整齐的码在椅子上。
箱子内一层的金条,有十八块,每块都得在两千克左右。
虽然现在是亿万富翁了,不过高飞在取出这些金条时,还是喜笑颜开的。
没有谁嫌钱多,这要是放在他刚回国那会儿,别说是这么多金条了,就算是一块,他差不多也会高兴的直接死了个比的拉倒。
“看来我老妈的那位老祖,的确是个大贪官,要不然怎么能存下这么多硬通货?”
高飞向外捡着金条,嘴里却大发感慨。
“行了你,白得了这么一大笔财产,还没堵上你那张犀利的嘴巴。”
王晨训了他一句。
高飞愕然抬头:“你不觉得,我最犀利的不是嘴巴,而是舌头吗?”
“什么舌头呀,你舌头有什么犀利……”
说到这儿后,王晨猛地想到了什么,脸儿攸地飞红,拿起一快金条作势就要砸他的脑袋时,高飞却说道:“下面果然还有别的东西。”
“是什么?”
王晨收回金条,低头看向了箱子,就看到一个被红绸子包着的东西,从金条内露了出来。
“不知道。”
高飞说着,加快了捡金条的动作,很快就把红绸子包裹着的东西周围的金条,都拿了上来,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这东西捧了出来。
东西很坠手,但绝不是金属。
不过,这东西既然被藏在金条下面,就说明它要比金条还要重要。
“咦,下面还有一本书呢。”
跪在地上的高飞刚把东西放在椅子上,王晨就看到了一本书。
高飞看去,双眼瞳孔就猛地一缩,失声叫道:“《安归经》!?”
箱子的底部,放着一本白色丝帛封皮的书,封皮上面竖着写有三个字:安归经。
“这三个字读作安归经吗?咦,还真是。”
王晨仔细辨认了那三个小篆字,才认出果然是‘安归经’三个字。
王晨读大学时,曾经研究过华夏古文字,所以才认出这三个小篆字。
可高飞这种半文盲,是怎么认出这三个字的?
而且看他此时的脸色,不但认识这三个字,而且还好像见了鬼那样,接连喊了他几声名字,他都没有听到,只是愣愣的看着那本书。
第一次听到《安归经》的名字,是苏北山告诉高飞的。
后来,彭云木、秦紫阳等人先后登场,给他讲述了有关《安归经》的传说。
从那时候起,高飞就知道《安归经》总共有四套,那就是安归王持有的白色、东宫持有的红色,中宫持有的黑色,和西宫持有的青色。
这四本经书,高飞都有幸见过,不过现在他手里只有一本,那就是几天前老实和尚送给他的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
其它三本经书,红色封皮的在莫邪征东手中,白色和青色封皮的两本经书,都应该在安归王手中。
而且高飞确信,那本从成吉思汗陵内发现的白色封皮《安归经》,在外蒙时就被安归王带走了--但现在,怎么可能又出现在这个箱子里?
怎么回事?
安归王在去岭南之前,是来过方家老宅,也有可能把两本经书藏在这儿,但绝不会藏在夹墙内--夹墙在此之前从没有被破损过,这一点高飞敢用脑袋担保。
那这本白色封皮《安归经》,又是怎么藏在这儿的?
从墙壁的年限来看,夹墙存在至少也得数十年了,也就是说这本经书藏在里面也最少数十年了,这--难道说,方家祖辈,和安归教有关?
如果有关的话,那么这本白色封皮经书,和在成吉思汗陵通天棺内发现的那本,哪一本才是真的?
还是说,两本都是真的?
两本都是真得的情况不可能,因为彭云木当初在告诉高飞时,就曾经明确说过:世界上,总共只有四本《安归经》,因为每一本经书,都是楼兰凌玉公主亲手所著,里面隐藏了很多秘密,唯有四本经书齐全后,才能从中找到那些秘密。
依着正常人的思维,能够被一代天骄带进坟墓中的东西,自然是如假包换的了。
可谁敢确定,方家老宅中的这本经书,就一定是假的呢?
“勿被法转心,执空即顽空,住色心不明,不生知见法不明,若生知见障心灵,执其两端用其中,自生自灭、别用意念去强平。六祖一闻经语,言下大悟,知见不生悟何生……”
就在高飞发呆时,王晨取出了经书,翻开第一页小声念了起来。
她念是不是狠流畅,毕竟小篆不是她在大学主修的课程,能认识这种文字,就是单纯觉得这种字体好看,才用心学了一段时间罢了。
不过,这也足够王晨能把经文念下来了。
高飞被王晨的声音惊醒,问道:“你念得什么?”
“书上的文字呀,好像真是本经书。”
“你认识这上面的文字?”
“嗯,在大学中学过一段时间,不是很精通,但读懂却没问题的。”
“拿来我看看。”
高飞拿过经书,随手翻阅了起来。
正如他看到的第一本红色封皮《安归经》那样,经书内每隔几页就是一副插图,插图的内容和他以前见到的大同小异,基本就是描述古楼兰的兴亡历史。
不过,最后几幅插图却是高飞没见过的,其中有妙龄少女骑着骆驼,在夕阳下的沙漠上带着很多人前行,也有随从躺在地上的,最后那幅插图,却是那个妙龄少女在一个小亭内。
小亭被花木所包围,一条小溪从左边流淌过,少女展开双臂,探出小亭昂首向天。
插图中的小亭周围,明明有很多雨点,半空中还有闪电,可右边的天上,却偏偏挂着月亮。
月亮带着月晕,看起来很真实。
少女展开双手看着天,满脸都是愤怒的哀伤神色,嘴巴大张着好像在咒骂着什么,一道闪电正向下劈过来,好像要劈在小亭子上那样,狂风把花木吹的斜向一旁。
高飞看着这幅插图愣了很久,才掀过来--后面,就是封皮了。
这幅插图,是经书的最后一副,也是最后一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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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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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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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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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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