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名为明将,实为明贼,为了供养他那二十万士兵,公然劫掠漕政银钱,还纵容手下抢掠我大明百姓,皇上,此人不得不防啊!”
黄得功眉头皱的很深,可见其对左良玉之忌惮。
同样皱着眉的还有崇祯大帝,他身边的老虎太多了,虽然北方暂时安定,但南方依然有两只,而且是最难搞的两只。
张献忠在川蜀蹦跶好几年了,但在崇祯眼里,这家伙除了逃跑、诈降和劫掠之外没什么大本事。
而黄得功所说的左良玉,他又何曾不知道,这人在武昌也盘踞了快一年了,在闯军围城之时,不仅没有奉诏来勤王。
而且还以朝廷不发军饷之名,公然劫掠了楚王府,还擅自把楚定王朱华奎一家给杀了。
左良玉用劫掠所得大肆扩充军力,经锦衣卫查证,仅三个月前兵力已经超过了二十万,至于现在……
一直以来,朝廷缺兵少马,左良玉虽然不听诏,但至少没有公然打出反明的旗帜,崇祯也是没办法只好当做没有这号人。
可现在,问题摆在了桌面上……
“此人手下士兵有一半是军士出身,可那另一半,皆是各地流寇,皇上,此人不得不防啊!”
黄得功说的苦口婆心,一点没有看到崇祯的脸色愈发的坏。
防防防,拿什么防?你以为朕不想灭了他!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那么黄爱卿有何高见?”崇祯忍着心中的愤懑问道。
“这……”黄得功语塞。
是啊,拿什么防?
京营江北一战损失士兵一万八千,目前北方也只是暂时安定,四处缺乏士兵,京营有守卫京城的责任,自不能长期派到外地。
更何况这七八万人,去打左良玉二十余万,人家又有城池可守,能干的过吗?逼急了左良玉,左张二人合谋怎么办?
一个大叔,一个大爷陷入沉思。
另外一个吃货终于吃饱喝足。
“皇上,微臣记得南方还有个叫什么良玉的,微臣想想……”
刘鸿渐毕竟不是历史学家,也不像其他穿越的同行般无所不知,但是他也是有备而来的。
只见他双臂撑在桌边低下头作思索状,而精神却瞬间进入了戒指空间。
老子的全球通史呢?哦,在这儿,让我找找,唐、宋、元、明,明,明,明末,找到了!
秦良玉!竟然还是个女将军!
丈夫马千乘,汉伏波将军马援后人,世袭石砫宣慰使(俗称土司),马千乘被害后,其子年幼,秦良玉代夫职。
兄长秦邦屏,泰昌元年浑河战役战死。
兄长秦邦涵,泰昌元年浑河战役战死。
弟弟秦民屏,天启四年平定奢安之乱中战死。
儿子马祥麟,崇祯十五年战死于襄阳。
儿媳张凤仪,崇祯六年战死于河南侯家庄。
侄子秦拱明,平定沙普之乱中战死。
……
嘶——满门忠烈!
纵观十几年明末风云,举家为大明战死的将领并不多,孙承宗算一个,而另一个便是时年已七十岁高龄的女将军秦良玉。
真是个意外!
“侯爷可是说的伏波将军夫人秦良玉?”
见安国候手撑着桌子半天没动静,还以为侯爷喝多睡着了,担心他被皇上斥责,赶紧出声提醒。
“对!对!对!就是他,老黄你知道干嘛不早说,害我绞尽脑汁死了不少脑细胞!”
刘鸿渐回过神儿来刚想发言,就被黄得功抢了先。
“啥?脑细胞?”黄得功一时没反应过来,这脑细胞是个啥东西?
“这个秦良玉朕听说过,朕还专门为她的事迹写过诗。”崇祯见多了刘鸿渐的胡言乱语并不以为意,似乎是陷入了沉思。
“蜀锦征袍自翦成,桃花马上请长缨。
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
马千乘一家当年在南方为朕做了不少事,唉!可这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他的夫人还活着吗?”
秦良玉一家乃是川蜀边境世袭的土司,崇祯继承大统之初,南方土司叛乱频繁,唯有秦良玉所部扛起了镇压叛乱土司的重任。
但土司就是土司,在崇祯心目中,土司皆是蛮野之人,即使秦良玉一家立的功劳着实不小,但一直没被他重用过。
这么多年过去了,以至于有人再提起秦良玉,崇祯竟然不知其是否健在。
“禀告皇上,秦夫人目前仍据守在其世袭驻地,石柱县,臣年初率所部平叛将刘波之乱时,还与秦夫人见过面。
秦夫人身体还不错,在臣攻打刘波期间,多亏了秦夫人在后方防范贼将张献忠,让得臣没有后顾之忧!只不过秦夫人驻守于穷山恶水、缺兵少将,处境十分艰难。”
黄得功如实禀告,说实在,黄得功征战多年,如果真要找个他佩服的人,只能是这个比他还大了十几岁的巾帼女英雄。
但他也知道,大明的皇上向来对这些土司心存忌惮、缺乏信任,而他现在也是处于风波之中,不敢多言。
否则他必定力荐皇上重新启用秦夫人,以及她的白杆兵。
听到此,刘鸿渐抬头看了一眼崇祯,发觉皇上也在看着他,于是便重重的点了点头。
一向倚重的朱纯臣,回头便捅了他一刀。
现在在崇祯心中,除了垂垂老矣的大伴儿王承恩,只有面前这个屡次创造奇迹的年轻人最让他信赖。
至于六部那些大臣,守成尚且不足,更别说战事了。
他把朝政大事交给这些大臣,结果十六年来,疆土频繁丢失、国库跑老鼠、内怒跑蜘蛛。
他穿着打补丁的衣服上朝,补丁还是皇后打的,为了缩减开支支持北境战事,他的皇儿、公主竟然连肉都吃不上。
而这一切的一切,皆是在面前这个年轻人来到朝廷后,得到改变。
外人不知道的是,每次建虏起事挑选良将时,他都是在赌,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谁忠谁奸,也不知其能力如何(没有厂卫)。
他输了十六年,直到面前的年轻人来到他身边,他,再也没输过。
若是面前的年轻人说,他能领兵去剿灭张献忠,剿灭左良玉,崇祯当然愿意赌,他也相信,这个年轻人可以做到。
但是,这世间之事,往往过犹不及。
他最信赖的人,也是最懒的人,不仅放着好好的督师不做,还非要给他种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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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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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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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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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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