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宋会长在外面对她喊道。
金三顺不敢不应允,就低着头,有些丧气兮兮地走了出来,习惯性地拿了餐巾帮宋志超围好,然后帮宋志超装饭,摆筷子,开酒---这些都是她平时的工作。
宋志超倒也习惯了被人这么伺候着,反倒没人伺候,他现在有些吃不下饭。
没办法,资本主义生活就是这么腐朽,更容易腐化人。
宋志超拿了碗筷,一切准备就绪,一扭头,就看到站在旁边模样如丧考妣的小保姆金三顺。
宋志超忍不住了:“你能不能笑一笑?”
“对不起,会长,我笑不出来。”
“那也别绷着一张脸啊!你这样,我怎能吃下去饭?”
“那我到门口站着,你需要什么的时候叫我。”
“不用了,你站在哪儿都是那个德性。”
宋志超让金三顺继续站在旁边,开始吃饭。
果然,自己炒的菜就是香,还有那三十年茅台,就是醇香十足。
可是宋志超扭头一看见金三顺那张脸,原本愉悦的心情就打折一半。
“咳咳,三顺啊,你能不能别绷着脸?可以要去想一些开心的事情!”
金三顺:“……”
“比如说,你看会长我今天做了这么丰盛的饭菜,这么多我一定吃不完,等会儿还不是便宜了你?”宋志超谆谆善诱。
金三顺:“……”
依旧是苦瓜脸。
宋志超也觉得这个理由有些牵强,吃人家的剩饭剩菜如果也算开心的话,那么天下幸福的人就太多了。
“要不你想象一下,今天是你阿妈朴春花入职的日子,你是不是应该替她高兴?”
金三顺:“……”
宋志超就加码道:“好吧,不如这样,我答应你,看你平时买菜挺辛苦的,我送你去学开车,费用我出,等你考到了驾照,到时候就可以开车买菜了……”
金三顺:“……”
一脸惊愕,脸上也露出惊喜之色。
宋志超还以为自己这一招凑效了,得意道:“是不是很高兴?”
金三顺刚刚浮现一丝的惊喜立马收敛:“我高兴不起来。”
“为什么?”
金三顺就哀怨地看了一眼正挂在庭院内,晾干吹风皱巴巴的那个LV包。
宋志超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然后说了一句话:“我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应该干洗……”
金三顺:“……”
随即哇一声哭起来,“我怎么没想到?”
是啊,可以拿去干洗的,说不定还能抢救的更好。
可是现在,却被自己直接洗了,皱巴巴的,这还是LV么?快成尿布了!
金三顺越想越窝心,哭的声音就更大了。
宋志超看着哭得稀里哗啦梨花带雨的小保姆金三顺,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个会长貌似有些多嘴。
……
宋志超也不知道是怎么捱着金三顺那张苦瓜脸吃饭吃到一半,这时候,电话响起,却是私人司机全武烈打来的。
在电话里,全武烈向宋志超汇报了之前宋志超让他借助警察同仁查到的一些情报。
宋志超听完情报,神情凝重,当即放下筷子,对金三顺说:“你收拾一下,我有事情要去处理。”说完就起身,准备离开。
金三顺虽然心情糟糕,却还没忘记自己本分,立马取了外套给宋志超穿上,然后又取了皮鞋给宋志超换上。
过程中,宋志超一言不发,表情越发变得凝重。
金三顺知道,可能出了什么大事儿,也不敢再耍小性子,忙伺候好宋志超离开。
宋志超走到大门时,却见全武烈早已在外面等着。
宋志超朝全武烈点了点头,然后迈步朝着外面走去。
大门口处,小保姆金三顺非常恭敬地鞠躬对着宋志超宋会长的背影说:“祝您工作愉快!”
……
送走了宋会长,小保姆金三顺重新回到客厅。
此刻,整个客厅空无一人。
不用说,她又自由了。
原本很热闹的韩式庭院,显得很是安静。
住在屋塔房的韩佳人现在发展很不错,工作一波接一波,赚的钱也越来越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走红。因此这屋塔房她也不怎么回来了,就算回来也是悄无声息,不像以前那样上个楼咯咯噔噔惊天动地和小保姆金三顺吵吵闹闹。
母亲朴春花也去宋氏集团工作了,看样子应该是应聘上了。
也是,有了宋会长帮忙,怎么可能会应聘不上?
现在整个庭院只剩下自己和院子里的那棵月桂树。
月桂树也开始开花了,散发着幽香,好像在告诉世人,我也没闲着,我也在努力。
只有自己---
金三顺郁闷地看了看那尿布一样还没晾干的LV包---学历低,不努力不说,一向自认很小资,实际上却不识货。
啊,好郁闷啊!
金三顺有些乏力地坐在了餐桌前。
然后---
她看见了满桌的鲍鱼翅肚。
再然后,她食欲大动。
都是好吃又好珍贵的东西!
不吃多浪费!
不吃白不吃!
金三顺拿起了筷子,狼吞虎咽。
呃,味道好极了!
果然都是珍贵的菜,吃起来也很是美味。
金三顺吃的满嘴油腻,幸福悄然涌上脸颊。
“不行,不行!我不能这样高兴,这样开心的,我应该为自己差点死掉的LV包包祈祷和祷告---阿门,原谅我吧!”金三顺又咬了一口鲍鱼,呃,好吃!
吃着吃着,金三顺就又看见了那瓶价值千万韩币的茅台酒。
“这酒为什么会这么贵?”她充满好奇。
忍不住,金三顺就把酒拿过来,又取了宋志超用过的小酒杯,心说:“倒一小杯尝尝,应该没问题。”
一小杯白酒,看起来黏糊糊的。
金三顺端起来,小小地抿了一口,立马,她就皱起眉头,太辣啦,太难喝了!
偷喝酒,还偷喝这么贵的酒原本是一件幸福的事儿,可是现在,金三顺却觉得这酒太难喝了。
“还不如红酒好喝,可为什么宋会长会这么喜欢喝?”金三顺又开始好奇了。
于是,她就拿了筷子,又沾了一点白酒放进嘴里吮咂了一下。
“妈呀,还是很辣!”金三顺忙呼扇着嘴巴道。
“可是……为什么还想喝呢?”金三顺拿出筷子又沾了一下,吮吸一下。
这味道……强烈的火辣,却好像很香醇,又好像很下饭。
忍不住,金三顺夹了一片菜,一口吞掉。
这种一口酒一口菜的感觉实在太棒了!
小保姆金三顺越喝越觉得这白酒味道似乎……很不错。
一杯下去!
两杯,三杯,四五杯!
很快,她就晕眩了。
不,准确地说是“醉”了。
“看以后谁还瞧不起我!”
“看以后谁还说我没知识,没文化!”
“鲍鱼吃了,燕窝吃了,这样的生活谁能比?”
金三顺觉得浑身燥热,她脱掉外套,用手指勾着,直接甩到了衣架上。
“哇,好酷啊!没想到我甩衣服这么厉害!”金三顺嘴里嘟囔着,“金三顺,你很棒,你要加油哦!以后不要再被那个宋会长欺负了!”
“送什么LV包包却不告诉你牌子,还说让你拿去买菜用---他要不说这话,你会真的拿去买菜吗?他人好坏的!”
“坏蛋宋志超!坏人宋会长!他老是骂你,训斥你,欺负你---你要反抗,你要革命,你要反对压迫,你要为自己报仇!”
“对,一定要报仇!把他的好酒喝光光!”
“什么酒那么贵,我喝光你!”
金三顺直接拿起那瓶茅台酒,对着瓶口呱唧,就喝了一大口。
辛辣,刺鼻。
不过却很刺激!
真的很刺激!
哈哈!
一千万韩币的好酒啊,她金三顺今天也算是偷喝到了。
一个字---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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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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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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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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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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