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姐原来有偷听的爱好."任北辰戏谑的声音传来。
季白榆睁开眼睛。
不知道太阳是不是太亮了。任北辰的五官,都是那么的鲜明,似乎在闪着光。
“怎么了?”任北辰看着她出神,问道。
季白榆摇摇头说:“你刚才拉小提琴了吗?”
任北辰点点头说:“但据我所知,你并不擅长乐器。”
季白榆突然感到幻灭。能拉这么漂亮的小提琴的人,嘴巴却有毒。
任北辰看着她失望滑稽的样子,拿起手里的书,随意翻了翻。
“这些书对你来说太难了,”他说。
“我那里有些初学者看的书。改天我给你拿来。”
“认识你这么久,终于说了一句像样的话。
”季白榆把书放在窗台上,揉着胳膊。
“原来我这么失败,是不是脸不好看的原因?”任北辰毫不夸张地摸了摸他的脸颊。
季白榆笑着问:“小提琴难学吗?”
任北辰叹了口气,“你有兴趣吗?”
“上了大学,一定要培养一两个爱好,更别提读这么‘难’的爱好了。”季白榆敲了敲那摞书。
任北辰笑了笑,热情地说:“我可以免费辅导。”
免费?季白榆咀嚼着这两个字的味道,有一丝微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尤其是在任北辰这里。
“我真的不认为你是一个善良的人。”季白榆半开玩笑地说。
任北辰不介意,但微笑着回答说:“我也不认为我是个坏人。”停顿了一下,他又补充道:“这也是一点售后服务。”
季白榆扬起眉毛说:“怎么说呢?”
"任安已经被调走了。"
任北辰冷冷地看着阳光下的花草,然后转身对季白榆说:“她因为几方的压力,不得不申请调职。”
“不过,她会回来的。”
过了一会儿,他说:“这一次只能算是对她的一个警告,也正好给了我展示的机会.所以,你是不是觉得我变得有点像好人了?”
虽然他在笑,但是季白榆觉得笑意没有到他的眼底。
尽管他和任安有多年的怨恨,但他们始终是一家人。
他和外人一起对付家人,怎么可能真的开心?
“我曾经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季白榆打断了他的沉思,抬头看着树叶间的缝隙说:“我进孤儿院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了。”
“孤儿院的妈妈一点都不喜欢孩子,她总是把别人捐的零食玩具拿出来换钱。而且规定每天必须按时吃饭,错过时间就没饭吃。
我有时候让她不开心,她就不给我吃的。我还记得她经常说的话,‘你们是孤儿,不是大小姐’,所以我们别无选择。”
季白榆笑着继续说:“他是一个较早来到孤儿院的孩子,但他从来没有想要讨好孤儿院的妈妈。其他孩子一次两次吃亏后都听话,就裴萱萱不听话。
我们一起被饿了几次,于是他就带我出去偷树上的果子。”
“后来我忍不住在厨房偷肉,被狠狠打了一顿。他甚至陪着我挨揍……”
季白榆的喉咙哽咽了,停顿了很久才说:“那天晚上他带我出了孤儿院,我们决定再也不回去了。”
“我们走了很久,离开了大城市,只想躲得远远的,以免被孤儿院的妈妈发现。我们看到了田野,抓到了青蛙,抓到了蛇。”
“第一次看到蛇的时候感觉很可怕,但是第一次吃的时候感觉很香,我们在外面呆了十天.最后还是被找回来了。”
“后来怎么样了?”任北辰继续问道。
“后来,他走了,”季白榆苦笑着说,
“他上了一辆漂亮的车。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车……”
任北辰隐约觉得喉咙发紧,忍不住问:“再后来怎么样了?”
季白榆摇摇头,伸手拿起书,说:“没有后来了。”
太阳有点刺眼,季白榆眼睛有些疼。
她不止一次的怨恨过。
上帝把她变成了孤儿,她为什么要去那样的地方,但是现在的一切已经很好了。
当她决定逃离收养她的人的家时,一切都变得美好了。
上帝对她微笑,给了她云彩。
至此,她的生活不再痛苦。
“季白榆!”裴萱萱远远地喊道。
季白榆赶紧收起情绪,看着裴萱萱跑向她,问:“怎么了?”
裴萱萱的脸涨得异常红,喘着气说:“我给你拿着吧!”
季白榆想拒绝,但是她书非常多,只好让她去。
“今天下午不是全校都没课吗?你是要去教室吗?”裴萱萱看着她,怀疑地问。
季白榆一愣,这才想起来,
然后他转向学校门口说:“我忘了让人来接我了。”
“要不我送你吧!”裴萱萱甜甜一笑。
“我的司机来了。”
季白榆上了车,把书整整齐齐地放在座位中间,偶然瞥见座位后面放着几份传单,但引起她的注意的是“天启”这几个大字。
这似乎是随意被捡起来的,她说,“原来在天启大楼里有一个心理治疗室。”
裴萱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
“我回国前一直在看心理医生。其实已经好多了。我父亲坚持要继续看下去。我很早就在天启大楼预约了,但直到现在都没去过。”
“你看我像有问题的人吗?”她补充道。
季白榆笑着摇摇头。
下车后,季白榆突然想起谢瞬的欢迎会就是在天启大楼办的,而且她落水的地方就挨着心理治疗室。
周末季白榆从王妈学了几个菜式,想着送去公司给聂清规尝尝。
当他到达公司时,被告知到聂清规已经离开了。
季白榆看了看表,觉得不好意思,真的是她没把握好时间。
“季小姐,你要不再等一等?”秘书小姐说得很温柔。
季白榆摇摇头,虽然聂清规平时很安静,但他的生活质量也很精致。
当他回来以后,食物凉了恐怕也不太好吃了。
季白榆失望之余,在下楼时遇到了即将离职的云朝。
云朝高兴地走过来说:“季白榆,很高兴认识你。我上次说过要请你吃饭。后来听说你上学了,都这么久没联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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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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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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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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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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