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在七十年代养大佬>第四百一十章 有的人看别人过得好就不高兴又没用
  谢国居都迷糊了。

  “也就是说,孩子你们要给我和你妈带?”那以后这两人回来了,孩子准保认生。

  谢琳琅也考虑过这问题。

  但是这一次,对方是带着强硬的态度的。

  严婷分析过,要是沈固拒绝,这条路估计也就走到头了,说不定之后所有跟机械有关的发明,都要经过监管控制。

  并且不允许额外自制一些小东西,哪怕是什么自己动的三轮车,或者是旧的发动机改造的拖拉机啊之类的“小手工”。

  可谢琳琅知道机械这两个字,对于沈固的重要性。

  所以她选择了跟着沈固一起去。

  海岛上的气候湿度,都不适合小新年,小新年对于湿气非常的敏感,要是她去了,只会难受。

  万一得个湿疹之类的毛病,可痛苦了。

  这才决定把小新年送回来,左右,她也断奶了,没什么需求了。

  而她自己要跟着沈固走,一方面是因为不愿意跟沈固分开吧,还有就是自己已经攻克了北华那边地域限制的难题,初步改造了庄子,畜牧站和供销社,也在进行了良好的运转。

  所以,她又蠢蠢欲动,想挑战一下自我了。

  现在想来,自己一开始的在镇上买卖,再到后来的养猪,再到后来的大队畜牧站,再到北华畜牧站,再到蔬菜大棚,她都是起了个头,然后潇洒的准备离开。

  会不会有点想渣男啊。

  当然,这句话,她是不会说的。

  两小时后,巧娟美滋滋的回来了,还带着给谢国居带的一根大鸡腿。

  回来一看闺女一家回来了,鸡腿立刻易主:“闺女啊女婿啊,吃鸡腿吗?很好吃的。”

  谢国居眼巴巴的看着。

  巧娟背过身,看不见。

  跟闺女聊了一会,得知了闺女的要求,巧娟是喜不自胜。

  她最疼爱的闺女生的娃她本来就爱,这孩子还是她亲自照顾到三四个月才离开的,怎么可能会不想天天见到呢。

  就是:“你们要是去了一年半载再回来,娃娃估计不认识你们了。”

  谢琳琅深吸一口气,巧娟见她也是很困难才下的决定,就不问了。

  几个嫂子纷纷跟谢琳琅去了炕头上聊着,巧娟做饭去,谢国居抱着孩子乐呵。

  孩子跟他玩了一会,都熟悉上了,逗弄一句就叫公,讨喜得很。

  女人堆里,汪翠云收回了自己一直盯着谢琳琅的视线。

  这就是小姑子啊,可真好看,跟那挂历上的美人儿一个气质的,好看。

  还更显得年轻。

  说起话来,跟大家说的夹杂方言的话不一样。

  要是谢琳琅能读心知道了这个想法,谢琳琅表示,就算是畜牧业,也有人去考的普通话证书啊。

  所以她带的就是一股子标准的普通话。

  离分别还有个把月,谢琳琅在家里住了下来。

  得知自己的新房被占用来做试验点,她也没生气,反正镇上也有房子呢。

  三五天的回去住一趟。

  这一日,两人选择了一个下午,打算过一下二人世界,家里孩子多了,竟然也会觉得加起来太吵了。

  两人虽然没有刻意穿金戴银,但是那气度那打扮那精神头,明眼人一见,就知道他们是赚钱了。

  所以在大队一路走来,遇上的人,不是说他们发财了就是带我发财啊之类的话,加上那这视线着实让人心中不喜,沈固见谢琳琅不耐烦了,干脆提议去镇上散散心、

  之前沈固给谢琳琅亲自涂漆改制的自行车,还被谢家好好的收着呢。

  沈固推出来,检查了一下链条,也没生锈,就骑车,两人去了镇上。

  镇上,谢国乐也回来了。

  她跟婆家又吵架了,自己讲理,婆婆不讲理,所以输的人一直都是自己,这一次她脾气上来,就跑了。

  在家里把日子焦头烂额的谢国乐,这会才会正好走到这一条街巷,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见到谢琳琅夫妻两推着自行车并排走之后,谢国乐默默的躲在一边,竟然开始跟着两人。

  其实她现在过的也不算是差劲,自家男人进了厂子做干事,自己混了个临时女工,只要勤快,就能挣钱,婚后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可生了孩子之后,

  家里婆媳关系反而不好了,成天都有事要她丈夫来断案,丈夫疲惫,回来之后也跟她吵,站在自己亲妈那边,谢国业自诩娘家没用,所以气弱,每天的日子过起来都没什么滋味了。

  可越是这样,谢国乐就越是想看看谢琳琅现在的日子,是不是也是表面光。

  谢国乐远远的看着谢琳琅和沈固的身影。

  如今的谢琳琅已经为人妻子为人母亲,可那身段那打扮,看上去反而比当年谢国乐来帮着亲娘和小弟劝她嫁人的时候,那副小姑娘的时候,更加的苗条洋气了,也更加的光彩照人。

  谢国乐心里一阵郁闷,这么个农村妹养猪女,竟然还能过得那么好。

  还比她好一百倍。

  身旁的沈固忽然朝着这边看了一眼,那眼神,犀利得像是一把剪刀,直插向谢国乐的心脏,一眼就要剖析出谢国乐那些黑暗的小心思。

  谢国乐收回视线,不敢再看。

  反正,男人结婚后,要么有钱就变坏,要么就被柴米油盐给烦躁的不想过日子了,她且等着看。

  “怎么了?”谢琳琅注意到了沈固情绪上的变化。

  沈固收回视线:“没什么,看到个丑东西。”

  “哦,好的。”

  两人朝着家的方向去,冷不丁见到了同样并排走,一看就是一堆夫妇的夏自强和红姐。

  “你们回来了?”红姐淡然笑笑,跟谢琳琅打着招呼。

  谢琳琅点点头,看着沈固去开门,放车子。

  “进来坐坐吧,上次都没能好好问你具体情况,现在怎么样了。”

  “我们结婚了。”红姐露出一直包着的手,一枚金戒指闪烁了一下它的壕气光芒。

  果然是有钱人的行事。

  一直把红姐当做赚钱大佬的谢琳琅感慨道。

  沈固跟夏自强去了外面,不知道聊了什么,两人一起出门了一趟,回来之后在书房那边咕咕叨叨的。

  似乎这次两对夫妻见面,关系亲近了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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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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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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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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