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李霁穿了一件月白色绣有祥云图案的礼服,腰系玉带,佩同色香囊。沈连城穿的礼服,也是月白色,领口绣有两朵淡黄色邹菊,不会花哨得惹人眼目,也不会素淡得默默无闻,恰到好处。
两人站在一起,金童玉女,相得益彰。
二人出门的时候,被沈怜儿看到了。
目送着二人离去,沈怜儿心里生出了几分落寞。遥望着那两个一看就是一对儿的身影,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极为难以企及的事儿。
怀着这样的心情,她决意回王家,回到二姊姊那里,被二姊姊骂一顿也好。
是的,这一刻,她就是希望有个人能骂骂她。骂骂她,她就有干劲了。
然而,回到王家,见到二姊姊沈如秀,沈如秀的脸色却是异常的平静。
“腿上的伤好了?”沈如秀开口第一句话,关心的则是这个。
沈怜儿点头,有些羞愧。她的二姊姊,也是真正关心她,爱护她,为她好的。
“今天回来,是想通了?”沈如秀又问。
“我……我回来拿些衣物。”沈怜儿低声说着,抬眸偷偷地看了沈如秀一眼。她期盼她下一秒的暴跳如雷。
然而,深如秀又让她失望了。“姚嬷嬷,还不快去给你家娘子收拾收拾。”
“是。”
“姊姊你就不气我?”沈怜儿沉不住气了,上前一步问,“你为何不骂我了?”
沈如秀看着她,忽而笑了,却不答她的话,只告诉她:“你随时想回来,就回来。那件事,我不再管了。”
“姊姊……”沈怜儿不相信。
这时,王崇景一身锦衣从外头走了来,精神奕奕的,见了沈怜儿便笑着打了招呼,而后问沈如秀:“向府宴席,夫人果真不去?”
沈如秀不冷不淡地摇了摇头,“不去。”
“姊夫也要去参加向府宴席?”沈怜儿惊讶问。
王崇景与沈如秀相觑看一眼,想了想问:“怎么,你大姊夫和大姊姊也受邀了?”
“嗯!”沈怜儿点头,“他们离向府远,早早地就出发了。”
“那既是这样,夫人你可要去?”王崇景看了沈如秀,不无期待问。
“向家会请他们,也不足为怪。”沈如秀想了想,不以为意,仍是没有兴致出门。更何况,若有不寻常事,王崇景自会帮她盯着些的。【愛↑去△小↓說△網wqu】
她不想出门。陈襄不在京都,这座城于她而言便是索然无味的。
“那好吧!我去了。”王崇景有些失望,怅然转了身。
“姊夫何不带上我?”沈怜儿突然开口。
“这……”王崇景听言回头,只觉不妥,但试问的目光,还是落在了沈如秀脸上。
“一起去吧。”沈如秀竟然答应了。
“那姊夫到门口等我!我去换身衣裳。”沈怜儿高兴,一溜烟的功夫便跑没影了。
王崇景暗暗叹了口气,想了想,向沈如秀走近了些,不无怜惜道:“自打来了京都……不,自打嫁给我,你就极少出府门。你这样成天呆在家里,我真怕你闷坏了身子。”
“是怕我闷坏了身子,还是怕旁人说你没有妻室?”沈如秀冷冷地瞟了他一眼,起身,意欲往内室去。
“阿秀!”王崇景忍不住唤住她,皱眉冲着她冰冷的后背,凄声问:“我如何做你才能高兴些?”
“什么也别做,别碍我的眼。”沈如秀毫不留情丢下话,嫌恶地大步离去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王崇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觉眼睛辣的痛,于是抬起,闭了闭。
自从娶了沈如秀,他的心情,就没有一日是踏实的、安稳的。但他偏偏为她一举一动所牵绊。她高兴,他便高兴,她不悦,他也不悦。可是,他把她当妻子,想疼在心尖尖儿上,她却没有一刻视他为夫君。
新婚那日,为了不与之洞房,她甚至拔下发簪,直抵他下面,要让他断子绝孙。他哪里知道她的心竟那么狠,那么冷?但因为爱着她,所以才事事随她的愿,唯独有一条,他不能答应。
什么也别做,他不能答应。
带着沈怜儿来到向府,他很快看到了李霁和沈连城,自然凑了过去,热络地与李霁攀谈上了。
“你怎么也来了?”李霁表现得不无欣喜。
“与向家有些生意往来,这才受了邀请。”
沈连城好奇的是,跟着他来的,竟是沈怜儿而非沈如秀。
沈怜儿一身水绿色的裙衫,两袖随风鼓动,飘然欲仙,往那里一站,不知吸了多少人的眼球。
“怜儿妹妹想来玩,怎么不跟我们一道?”沈连城笑道。
“我回二姊姊家,二姊姊身体不适不愿来赴宴,这才替她来的。”沈怜儿巧笑倩兮,话语机灵。
这赴宴,岂有替的道理?沈连城失笑,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两位,好久不见。”突然,一个声音犹如鬼魅一般在沈连城和李霁身后幽幽地响了起来。
二人回头,只见一位贵公子坐于一副轮椅之上,后边由一个五大三粗的大块头推着。
贵公子满面春风,手执一把折扇,轻松自在,正是楚霸天。大块头则是凶神恶煞,两眼发红,要把视线所及之处的人生吞活剥了一般,正是张奎。
李霁见了,下意识将沈连城护在了后头。
“不必紧张,我还能在这样的场合,取了二位性命不成?”楚霸天笑了笑,两只明眸善目直盯着沈连城看。
而听了他这一句话,王崇景和沈怜儿都是十分的讶异,对轮椅上的人的身份,也尤为好奇。
沈连城则是回转身,对他二人道:“你们先去别处瞧瞧吧!”
听言,王崇景和沈怜儿,也不好赖着不走,便顾步回头地回避了去。
“你究竟是何身份?与向家的人,又是何关系?”沈连城从李霁身后走前一步,直言相问。
“不为我晓桦山上死伤的兄弟道歉,反开口便是对我的盘问,实在无礼。”楚霸天合拢了折扇,一下一下地拍着另一只手的掌心。(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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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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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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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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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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