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想与你朝夕相伴>第21章:
  “老陈,买菜回来了啊,你家小子刚才回来了,还带了个姑娘。”

  门外响起了男人的声音,宁朝夕竖起耳朵注意听,发现是刚才那位李叔的声音。

  没多久,店铺外就走进来了一个男人,大概四十多岁左右的年纪,两鬓微白,棱角分明的脸上五官立体,不难看出年轻时的俊气,宁朝夕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想起了陈浔,和面前这位男人有五六分神似,特别是眉目的位置。

  男人微微驼着背,穿着老旧的棉质外套和裤子,脚上套着一双布鞋,手上还拎着两大袋东西。

  宁朝夕慌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叔、叔叔……”她有些紧张,站起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伤脚,疼得她表情抽搐了一下。

  陈父温和地笑了笑:“你是?”

  宁朝夕弯了弯腰,礼貌道:“叔叔你好,我是陈浔的同学,我叫宁朝夕。”

  “原来是阿浔的同学啊,你好。”陈父把手里的袋子放在一旁,“我们搬来这里那么久,阿浔还是第一次带同学来。”

  宁朝夕笑了笑,略有些局促地碰了碰鼻子。

  这时,陈浔从楼梯上下来,手里攥着一瓶药油,看到陈父打了声招呼:“爸。”

  陈父应了一声:“你这孩子,去干嘛啦,家里来同学怎么也不会招呼人家。”

  “她脚扭了。”陈浔解释道,看到尴尬地站在原地手脚不知道往哪放的宁朝夕,略微蹙了蹙眉,“坐吧,别站着。”

  “外面天色不早了,同学,要不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饭吧。”陈父开口道。

  宁朝夕连忙摆手:“不、不用了叔叔,我等会回家吃就好。”

  陈父还想说什么,被陈浔打断了:“爸,她的鞋跟坏了。”

  听言,陈父看着她换下的靴子,他蹲下身把其中一只靴子拿起来看鞋跟断裂的地方,宁朝夕在旁边道:“叔叔,还能修好吗?”

  陈父兀自琢磨了好一阵,说:“可以修好,但是要费一些时间。”说罢,他转头对陈浔说:“这断裂的地方你来处理,我去后厨帮你妈忙,顺便跟她说今晚多准备一双碗筷。”

  “叔叔,不用了,我……”她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听见陈浔问她:“鞋子你是想明天我给你送去还是你今晚带走?”

  “我自己带走吧。”让他明天特地跑一趟给她送鞋,宁朝夕实在不好意思。

  “那就是了,坐下。”

  忽然就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他说的是如果让他明天给她送鞋的话她就不用留下,如果她要今晚带走的话就得留下吃饭。

  盛情难却,宁朝夕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好,只好应承下来:“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会。”他说。

  陈浔把手里的药油递给她,宁朝夕接过来,发现是自己上次给他的那瓶跌打酒,他没用完,还留着。

  “你自己涂还是我帮你?”陈浔问她。

  “我自己来就好。”宁朝夕立马道。

  她扭开瓶盖,浓郁的药酒味扑面而来,她倒了点在手心,按在扭伤的部位用力的搓揉,她咬着牙忍着痛,没敢吭声。

  陈浔走到她对面搬了张小板凳坐下,他拿起她的靴子,看了看断开的痕迹,在身后的工具箱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宁朝夕看着他修长白净的手指在摆弄自己的鞋,好奇道:“陈浔,你也会修鞋啊?”

  “嗯。”他没有抬头,低声应道。

  “这里的皮鞋全都是叔叔自己做的吗?”

  “嗯。”

  “哇,陈浔,你爸爸好厉害啊。”她的语气里难掩崇拜之情,“那他会给你做鞋子吗?”

  “每年生日都会做一双。”

  陈浔听到她发出一声惊叹,抬眸看去,就看见她清澈明亮的大眼睛里盛满了光,就听见她兴奋道:“那你还留着吗?”

  “留着。”似乎也受到了她的情绪感染,陈浔勾了下唇。

  “在这里吗?我可以看看吗?”宁朝夕想象了下那样的场面,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陈浔也没有辜负她的期待,点头道:“在我的房间,吃完饭带你去看。”

  “好呀好呀。”宁朝夕连声应道,她话音刚落,放在书包里的手机就响了,她拿起来一看,是宁父的来电。

  她看着来电显示,瞬间就想起自己忘记跟家里说今晚不回去吃饭了,她按下接听键,放到耳边‘喂’了一声。

  果然就听到宁父着急的语气:“小夕,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家?”

  宁朝夕看了眼对面在修鞋的陈浔,微微侧过身子,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把事情的原委都跟宁父交代了一遍,她才道:“爸,对不起啊,我忘了跟你说。”

  “没事儿,那你现在是在你那位开鞋铺的同学家里吗?”宁父再开口时声音缓和了些许:“你留在人家那里吃饭会不会不方便?”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他们执意留我在这里,盛情难却啊爸。”说着,宁朝夕偷偷瞄了眼陈浔,他正低头专注地修鞋。

  “那你回头得好好感谢人家。”

  “嗯,我知道。”

  “吃完饭别留太晚,早点回家,知道吗?”

  “好,我知道啦。”

  陈浔一家吃饭的地方在后院的小房间里,吃饭前陈浔把店铺的铁闸门拉上,这才带宁朝夕去了后院。

  后院就在鞋铺的后面,不算宽敞,但与周围形成了一处独立的院落,宁朝夕看到有水井和矮树,还有缠满了枯藤的藤架和晾衣绳,上面挂着的几件衣服在风中招摇,她羡慕道:“陈浔,你家好好啊,还有个小院子。”

  她说:“我从小就特羡慕别人可以住在那种带院子的房屋里,我觉得好棒啊。”

  陈浔一笑。

  “我从小就立志等我以后赚了大钱,我一定要去买一幢带着独立院落的屋子,哈,我还要在院子里安置那种藤椅,你知道吧,就是那种可以摇晃的,晚上可以躺在上面看星星,累了就睡觉。”一想到那样舒适惬意的情形,宁朝夕不由得咧开嘴笑。

  陈浔似乎可以透过她的形容想到那样的画面,也笑了:“会实现的。”

  宁朝夕看着他,弯眼笑道:“陈浔,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我以前跟别人提起,他们都说我异想天开,那些人可坏了,非要戳穿人家,做做白日梦还不行吗,反正也不要钱。”

  陈浔盯着她在灯光照耀下闪闪发亮的眼睛,忽然很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但他很快就克制住自己的冲动。

  “走吧,别让叔叔阿姨久等了。”宁朝夕的话让他回神,陈浔收回视线带她进了小房间。

  饭桌上,宁朝夕见到了陈浔的母亲,是个很温柔秀丽的女子,虽然上了年纪,但依旧风韵犹存,她待人也很热情,一个劲地往宁朝夕碗里夹菜:“来,同学,多吃点,别客气。”

  “谢谢阿姨,够了够了,不用夹那么多。”宁朝夕看着自己的碗里盛满了菜,受宠若惊道。

  陈父剥了虾沾了酱油放到妻子的碗里:“尽招呼别人,你自己也多吃点。”

  从饭桌上就可以看出一对夫妻的恩爱程度,宁朝夕看着陈浔爸妈的举动,想起了自己的父母,简直是天壤之别。

  正出神着,宁朝夕的碗里忽然多了只虾,她一愣,抬头看去,正好看见陈浔收回的手。

  宁朝夕眼睛微弯:“谢谢。”

  陈浔看着她脸上浮现的笑容,耳根微烫,他淡淡道:“不客气。”

  陈父陈母是过来人,他们把这一切尽收眼底,彼此默契地对视一眼,却没有说些什么。

  第一次来人家家里吃饭,宁朝夕实在是不好意思,饭后帮忙收拾碗筷,本来还想去洗碗的,结果被两位长辈阻止了。

  “你这孩子太客气了,这里不用你,让阿浔带你玩去。”陈母说。

  宁朝夕被人从厨房里赶出来,摸了摸鼻尖,对陈浔讪讪道:“你爸妈人真好。”

  陈浔扬了唇没说什么,反而道:“不是要看鞋吗?”

  提到这茬事,宁朝夕的兴奋劲立马被调动,她眨着眼睛点头:“嗯嗯!你现在带我去吗?”

  “嗯。”

  陈浔带她上了二楼的房间,他推开其中一扇房门,房间不大,但很整齐,简简单单地摆了一张床、衣柜和书桌,最显眼的就是靠墙摆放的十几个鞋盒还有他的画板和画具,除了这些之外,宁朝夕还注意到书桌旁有一个纸箱,里面装满了画筒。

  一进门,她就闻到了一阵清冽干净的味道,清清爽爽的很好闻,跟陈浔身上的味道相似。

  陈浔把墙面上堆积的鞋盒取下来,每个盒子上都标注着年龄,宁朝夕最好奇他小时候的皮鞋,她拿了一个标注着‘陈浔一岁’的盒子,打开来看,鞋子只有她半个手掌那么大,很精致小巧的一双小皮鞋,只觉得萌得心都要化了。

  “陈浔,陈浔,这个超级可爱啊,哈哈。”她的眼睛都亮了,回头问他:“你有没有穿过?”

  “不记得了。”那么久以前的事,陈浔的确没什么印象了。

  宁朝夕好奇地把一个接一个盒子打开,陈父真的很用心,也很爱自己这个儿子,每双鞋都下足了心思,款式和鞋样都不相同,随着他年龄和身高的见涨,鞋码也不同,但都同样精致完美,每一双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

  宁朝夕最后打开标注着‘陈浔十七岁’的鞋盒,忽地开口问他:“陈浔,你快十八岁了吧,你爸爸也给你准备了鞋子吗?”

  “每晚都在赶工。”不知想到了什么,陈浔的眼底漾满了温情。

  “你爸爸真的很爱你。”

  宁朝夕同样想起了自己的父亲,眉目间漫上了笑意,真好,她和陈浔一样,都有个世间最疼爱自己的父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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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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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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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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