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可思议的看向林浩“怎么可能,他凭什么继承棺材叔的一切,咱们这儿是不接受新人的,他不能成为我们的成员。”
林浩看了大家一眼,对于棺材叔宣布的东西,有一部分人没有任何反应,的有些人只是诧异的看了他一眼。
对于这个叫做耳朵的男人的话,大家也都是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一眼,就再也没有别的反应了。
好像这些人,对什么都产生不了兴趣一样,就像他刚见到的棺材叔那样。
他们的态度,可以说的上冷漠,就像这一切都跟他们无关一样。但是分明,说的就是关于他们的事情。
林浩静静的坐着,没有说话,他想,现在还不该他说话。
棺材叔将目光落在耳朵的身上,声音听不出任何喜怒,回答耳朵所提出来的问题“他不会成为你们的成员,他将是你们的领导者,或者,你们可以叫他,主人。”
棺材叔的话在这个空间里异常的清晰,甚至还回旋了一会儿。
林浩抬起头,就看到耳朵震惊不可思议以及不愿意相信的表情。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有野望的人,或者,应该说是年轻不知事。
他大概曾经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的囊中之物吧,林浩在心里想。但是没有想到出现了他林浩这样一个人物,一下子,就打破了他的梦想。
林浩能够理解这个年轻人的感受,就像你一直在吃一盒饼干,一直以为是自己的,到头来,却发现那是别人的。
“凭什么?凭什么他会是主人?棺材叔您不一直都说你是大家的伙伴吗?为什么他是主人?”
耳朵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突然而来的一个主人,他的声音不自觉的变大,有点刺耳。
这样质问的语气,令棺材叔很不满意。他冷冷的问“耳朵,你以为呢?你以为为什么?”
耳朵说不出来话,他若是知道为什么,他还会问吗?
可是他不甘心,他看着棺材叔的目光是失望“我是您捡来的不是吗?我无父无母,您一直对我那么好,我以为,您,是把我当您的孩子的?您对我的怜惜都是假的吗?我不信!既然我是你的孩子,为什么你的继承人会是他?”
面对这样的质问,棺材叔皱紧了眉毛。他失望的看着耳朵“你不该渴望不属于你的东西。而且,你担不起这个责任。”
这里除了耳朵,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没有继承人,棺材叔死的时候,就是他们的末日。
他们跟耳朵不一样,因为耳朵是最小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是棺材叔捡回来的弃婴。他根骨确实不错,练武也是个好苗子。但是,终究太年轻。
因为他最正常,所以与外界打交道最多的也是他,这可能就是他野望的来由吧!
平时也没有人跟他挣什么,这些人虽然都是某一方面比较厉害的人,但是他们都对那些年轻人在意的东西不在意。不然,他们现在也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耳朵还想说什么,那个与林浩见过的大汉淡淡的开口“我们都是上一个主人捡来的弃婴,棺材叔之所以地位高,是因为他是主人的子侄,而且他是最适合与外界打交道的。
他不承认他是主人,因为主人有亲生女儿,那个才是真正的继承者。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共同守护的,主人的东西。”
其实这个大汉并没有说完,主人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主人,而是把他们这些人都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把她自己当成了一个母亲。算起来,他们这些人,都算是兄弟。
他们都记得,那个姑娘,会笑声像银铃一样的姑娘。是小姐。他们所有人都想保护的美好。
他们这样的人,能够得到的那些美好,就够回味一辈子了,别的都已经不在意了。他们想要保护某个人,他们愿意付出一切保护那个人。
但是小姐把他们都当做亲人,愿意以身赴死,也不愿意他们收到伤害的小姐。
假如不是棺材叔说,小姐的遗憾是没能一直陪着儿子。他们说不定就在那个时候做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吧!
他们都是经历过最艰难岁月的人,也都是生无可恋的人。
哦,除了耳朵不是。
耳朵是下一辈儿的人,是新一代的生命。
“哦,棺材叔以前并不叫棺材叔,我们都叫他表少爷。”不知道哪个人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
林浩仔细看了一圈儿,才发现那个人。也是一个奇怪的人,他并没有眼睛,眼睛里面空荡荡的,应该是没有眼球了。
他很没有存在感,如果不说话,林浩都没有注意到他。
“你,你们?”耳朵不可思议的看向这些人“你们愿意叫一个根本没有见过面的人主人?愿意给他当牛做马吗?”
“我们?”那个满脸疤的男人笑了,呲着一嘴大白牙“我们谁都不认的,得罪我们人都会死,都会下地狱。任何人都没有办法驱使我们,奴役我们。”
然后他眼中的凶光一闪而过,声音充满了邪恶“我们只认,血脉。”
他们这些人,都是旧时代的人。在他们那个时候,血脉才是最重要的,别的都不重要。
“迂腐!”耳朵忍受不了大声斥责,他是新时代的孩子,自然不明白,对于旧时代的人来说,血脉有多重要。
就像他们这些人,被救了以后,即使他们有再多的本事,心底里也会把自己当成仆人,然后无怨无悔的为主人做任何事情。
包括付出生命,都无所畏惧。
或者与其说那是他们的主人,不如说,那是他们的信仰。
“他,林浩,我姑姑唯一女儿的儿子,他是唯一的血脉。以后,不管是姑姑的,我妹妹的,还是我的,都将是他的。”
棺材叔突然这样说。
这时候才有一些人抬起头,仔仔细细的看向林浩,并且一遍一遍的打量林浩。
也有几个人,依然还是原来的样子。果然林浩的身份更让他们信服,他们第一在意的是血脉,四次才是个人能力。
“有证据吗?怎么证明?”一个声音从人群里穿出来,听得出这个声音的主人还在淡定,或者对这事虽然有点上心,还并不是很上心。
“dna是我检测的,是大小姐的儿子。”又是一个声音传出来。
这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但是他好像并没有双腿,下面是空荡荡的衣服。
那个见过林浩的汉子也说“印章我看到了,是真的。棺材叔对照过,印象是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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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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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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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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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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