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学时头铁选了一个过于放荡不羁的专业,导致了他找工作时异常魔幻的场景。
这是他接受的第一顿来自社会的毒打。
终于,他在离家很远的一座城市里找到了工作。
虽然是座陌生的城市,但公司确实是个大公司,这让他喜出望外。
毕竟是第一次工作,还花着父母的钱,他也不好意思租太贵的房子。
还好他运气不错,用很便宜的价格租下了一个距离公司很近的公寓。
萧岚也问过房东,房间里是否发生过什么凶杀案才会这么便宜,并且表示了自己对凶宅并不介意。
不过按照房东的说法,是因为公寓有些旧,并且这套房空置了很久,家具可能都老化了,所以才会这么便宜的。
房东还主动说,要是发现家具有损坏的,可以联系他更换,态度简直好的没办法。
萧岚原本就是看中了这个价格和位置,他并不在意什么生活质量,足够方便就好。
后来他又在网上查询了和房子有关的信息,也发现确实没有凶杀案的报道。
因为不在一座城市,他直接在网上和房东敲定了一切,约定到了入职的日子就直接搬过去。
到了入职的前一天。
萧岚乘坐高铁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然后按照导航找到了公寓所在的位置。
公寓附近有条街相当的热闹,其中有很多商铺和餐厅,萧岚对此很满意,他以后可以很轻松地在附近解决伙食问题了。
到了公寓楼下。
萧岚发现和自己想象中的斑驳破旧的公寓楼不一样,这栋公寓虽然有些年头,但设计上却是十分精致的法式新古典风格,而且维护得不错,哪怕岁月流逝也丝毫不显得破败。
要说有什么不足,就是公寓周围的建筑都比较老旧,没有什么人迹。
大部分人气都被不远处那条热闹的街占去了,导致这边的商铺纷纷关门。
但这样也好,晚上肯定会比较安静。
萧岚进入公寓,敲响了管理员的房门。
因为房东之前说钥匙在公寓的管理员那里,他需要先拿到钥匙才能进屋。
管理员姓张,是个养着一只二哈的大爷,二哈名叫铁憨憨,一直在旁边沉迷啃拖鞋。
张大爷把钥匙交给萧岚,顺便问了一句:“你怎么会住712?那屋差不多十年没人住了。”
萧岚跟他解释了一下自己过来的原因,无非也就是便宜和方便。
张大爷眉头微皱,却没多说什么:“行吧,你要是有什么事就来跟我说一声。哦对了,公寓的电路有点老化,可能路灯什么的有时候会失灵,我已经报修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弄好,你还是小心一点别摔了。”
萧岚谢过张大爷,拿着钥匙离开了。
在电梯里,萧岚遇到了一个看上去很活泼的小卷毛。
小卷毛自称王泰迪,也是这里的住户。
两人聊了几句,萧岚惊奇地发现这人居然是自己的邻居。
王泰迪也笑了:“真的好巧啊,电梯里也能遇到邻居。”
说话间,电梯的灯光闪烁了一下,看着有几分诡异。
王泰迪却一脸淡定:“别担心,老电梯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毛病,估计灯管又该换了。”
电梯到了,两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萧岚回头看了一眼电梯,发现电梯又恢复了原本的样子。
大概这个灯泡是有点接触不良。
走廊上的灯泡坏了几个,显得有些昏暗。
一个人蹲在不远处的角落里喃喃自语着。
走得近了,萧岚发现那是个穿着很时尚的年轻男子,头发染成了亚麻色,长得还不错。
但这个人正拿着一面镜子,有说有笑地自己跟自己聊天,仿佛精神分裂一样。
“阿晟,你说我今天这套衣服帅不帅啊?”
“帅,但是你胖了两斤。”
“……你好无情。”
等到两人稍微远离了地上的人。
王泰迪悄悄说:“他就是个精神分裂,自己幻想自己有个叫阿晟的朋友,但还好,这人没有暴力倾向不攻击人的。”
萧岚:“……”
这仿佛不能称之为还好吧,真的不需要送他去医院吗?
路过楼梯间的时候,一个穿黑色风衣的人影正好下楼。
王泰迪对着他挥挥手:“祁医生好啊~”
萧岚随着他的声音看过去,黑风衣的人影刚好转身,萧岚只看到个瘦高的背影和一头白发,看身高和肩宽,这个祁医生应该是名男性。
祁医生闻言也没有回头,抬起手挥了下,就径自离开了,看上去很孤僻的样子。
王泰迪解释:“这是祁医生,住在这里的大家有病都经常去找他。”
萧岚疑惑:“为什么不去医院?”
王泰迪说:“祁医生虽然手法粗暴了一点,但是他的医术其实很好,而且收费合理。”
萧岚:“能形容一下具体粗暴到什么程度吗?”
王泰迪思考了一下:“你听说过中世纪吗?”
萧岚:“……”
那个放血疗法盛行的中世纪吗?!
这位医生真的有医师资格证吗?!
萧岚还在震惊之中,但这时前方一扇门打开了。
从中走出来一个黑色长卷发的漂亮女人。
她身穿红色的修身长裙,身材高挑,充满了御姐气场。
女人背着包,一副准备出门的样子,她看向了萧岚的方向,和两人礼貌性地点点头示意,然后便走向了电梯。
等到女人走远,王泰迪说:“你看小姐姐漂亮不?”
萧岚大方承认:“漂亮,她是模特吗?”
王泰迪笑得有些戏谑:“不,他是个网红主播,男·主·播~”
萧岚:“……”
这个公寓里看起来怎么到处都是人才……
终于到了712门前,王泰迪跟他挥手告别:“再见啦,我哥在等我呢。”
说完,他就走进了隔壁开着的门。
萧岚面对着眼前落了灰的房门。
虽然知道里面没有人,但他还是按照以前妈妈说过的住酒店的习俗敲了三次门,这是在告知里面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东西自己要进来了。
不管有没有用,好歹尊重一下习俗吧。
反正又不花钱。
开门后,屋里传出了一股封闭已久的房间专属的陈腐味道。
萧岚站在门口说了声:“你好我叫萧岚,今天开始会住在这里,打扰了。”
屋里静悄悄地没有回应。
当然……还是没有回应比较正常。
萧岚按了灯光的开关,虽然多年没用,还好灯泡是完好的。
接着他又打开了窗户通风,清爽的风从外面灌入,瞬间驱散了室内的憋闷气味,让萧岚觉得舒适了不少。
他开始打量起这个房间。
房间里装修的很好,从屋内的陈设也看得出原本住在这里的人很有品味,当年一定没少花心思,同时财力也必不可少,不知道为什么房东会让这样的房间空置十年呢
房间里的家具相当齐全,厨具、杯碗、茶壶一应俱全。
萧岚随手拿起桌上的茶叶罐子,里面的茶叶当然早就坏掉了。
但这个罐子可是来自一个全球知名的品牌,哪怕萧岚这种不喝茶的人都听说过,看来原本住在这里的人口味相当地挑剔。
客厅里还有一个很大的落地书柜,里面塞得满满当当的都是书。
萧岚看了一眼,里面什么类型的都有,从宇宙起源到量子力学又到志怪传奇,最后还有陈年八卦杂志,这人好像是个爱阅读并且什么都看的人。
萧岚在房间里检查了一圈。
而且虽然家具都落了一层厚厚的灰,但大概是因为门窗都是紧闭的,家具本身的质量也过关,竟然全部都保存得不错,正常使用完全没有问题。
房间不大,只是一居室,简单划分了客厅和卧室。
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样的配置对于一个人居住的萧岚来说还是绰绰有余了。
不过,大概是位置的原因,这间房的采光不太好,总显得有些暗。
虽然天色尚早,但大扫除可是很花时间的,萧岚需要抓紧时间开始打扫。
他挽起袖子,在厕所找到了扫除工具,麻利地干了起来。
不过十年没住人的房子打扫起来可不是个轻松的活,很快就已经入夜。
到了深夜,萧岚才勉强把客厅的范围打扫出来,扫下来的灰都是一大口袋,看上去今晚想睡床是不可能了。
他去厕所洗漱了一下,既然床还不能睡,他干脆直接在沙发上躺了下来。
夏夜的微风吹拂着,驱散了一天的燥热,让人觉得分外舒适。
时不时传来的虫鸣变成了一首催眠的摇篮曲,加上打扫的疲惫,萧岚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梦。
萧岚醒来的时候,耳畔是清脆的雨滴声,鼻尖还嗅到了清新的空气,就像是大雨过后的草地那样,让人感觉整个人都被洗涤了的清爽空气。
等等,大雨——
他没有关窗户啊!
脑子里闪过了水漫金山的场面,萧岚一咕噜爬起来。
结果盖在身上的薄毯因为他的大动作掉了下来。
萧岚摸着毯子有些疑惑,他什么时候盖的毯子?
不远处躺着他的行李箱,这时行李箱已经打开。
而这条毯子确实是他带来的没错,难道是他半夜觉得冷了自己起来拿的?
然后他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然后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壮举?
萧岚一头雾水。
他看向窗户的位置。
原本大开着的窗户这时已经关上了大半,只留下一道小小的缝隙。
这样既可以让新鲜空气进来,使室内的空气循环,又不至于被大雨打湿屋内的陈设。
萧岚站起来走到窗户边向外看去。
窗外的雨还在继续,看起来只能算中小雨,不过地上一地的树枝和落叶说明了昨晚的雨势肯定不会小。
萧岚更疑惑了。
难道他晚上不仅起来拿了毯子,还自己关了窗户?
他这么牛掰的吗?怎么自己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难道就一个晚上的时间,他已经脱离了妈妈口中那个睡觉滚到地上也醒不来的死猪境界,进化到了梦游的程度?
是不是进化得有点太快了……
不然,总不能是屋里藏着个任劳任怨的田螺姑娘吧?
都什么年代了,这种旧社会的妄想还是早点甩掉比较好。
大概是换了新环境不适应,加上昨天太累了,萧岚想着。
这时,手机的闹钟响了起来。
第一天上班的职场新人可不敢迟到,他来不及继续思考昨晚的事情,动作迅速地完成了换衣服、洗漱、拿东西、出门的整个过程。
然后他带着伞冲向了社畜的圈养地——公司。
唯一的住户离开,室内又陷入了寂静。
仿佛所有的生气都随着萧岚匆匆的背影远去了,一切都变得凝滞。
空无一人的屋内,被萧岚不小心碰掉在地的毯子忽然自己飞了起来,落在了沙发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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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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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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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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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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