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位姚王,其实更适合做一位战士、一位将军,而不是一位君王。
现任姚王姚临,八尺壮汉、身壮如牛,五岁便可举起数百斤大鼎,是位天生的大力士。好习武,个人战力极强。
自登基以来,凡有战事,姚王必定亲身上阵,带军阵前。
“这么个野蛮好战的男人还能被戚娇给拿下?”圣元不是吹,就它这么多年的阅历绝对能断定姚王不是个轻易会为儿女情长动摇的男人。
俗称,真*钢铁直男。
“他当然不是。”荀妩点头道:“但四国都在戚娇的搅局下打了起来,他一个好战分子,只是战斗血性被激发跑过去掺一脚而已。”
圣元:......
“他脑子有毛病吗?”
大概吧!荀妩挑眉,不予置评。
在原本故事走向中,姚临确实没有爱上戚娇,只是在观摩薛齐大战时看到戚娇奋不顾身站出来保家卫国,对这个女人印象比较深刻。
毕竟他那贫瘠的大脑中除了战斗就是战斗,在那之前对任何女人都没有印象呢。
圣元表示,无fuck说。
“那你准备拿他怎么办?”
迄今为止,荀妩在四国都布下暗线,那些暗线除了消除戚娇带来的影响之外,也会在日后的五国统一路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什么都不做他也能把自己作死!”荀妩才不会为了这种人去浪费美人。
因为好战,所以带着全国百姓参与乱战,导致生灵涂炭。姚临这种人,就该让他尝尝被百姓反噬的滋味。
对姚临本人,什么都不用做。可对姚国,该部署的一点也不能少。
因为姚王常年在兵营练兵,更时不时带兵出战,导致姚国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办政模式。君王走到哪儿,王国朝政就在哪儿处理。
这一缘故导致姚国的众多肱骨大臣常期不在家,整个姚国王都的王公贵族和臣子府邸大多都是些老弱妇孺留守。
所以,荀妩把姚国王都定为第一家圣元阁进驻的不二选择。男人不在家,女人们不就可劲儿的倒腾自己嘛~有那些贵妇人打头,圣元阁还愁打不开销路?
“圣元阁这桃花粉是又好闻又好用,我偶然买来用用,没想到效果这么好。你们看,我这脸啊都比之前滑嫩了不少呢!”
“何止桃花粉,那梨花香、杏花红,哪个不是爆款好货。”
话说这爆款好货的词儿她们还是从圣元阁店员那里学来的呢,形容受顾客欢迎,卖得好的货物,可贴切了。
“就是就是,唉~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抢手了,我昨日让下人一大早去买都没抢到。也不知是哪些人下手这么快,真是。”
“姐姐莫气啊,妹妹我这儿还有些囤货,索性先赠你些。不过先说好,没得挑的。”
“行行行,我不挑,你给我什么都行。快快快,拿出来给我。”
没错,圣元阁就是个卖护肤品、化妆品的地方。这玩意儿吧,只要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市场。加之圣元阁品质过关,又有圣渉阁在背后做公关营销,刚一上市就抢占了姚国王都市场。
荀妩每日就笑呵呵躺在家里数钱,真不愧是她悉心研发了这么久的东西,揽金效果杠杠的。
到时候她自己也囤个几百上千套,带到下个世界去用。指不定还能发一笔大财。
“主人,圣元阁的货品在姚国王都极受欢迎,之前投入的成本已经成倍收回。按照手下人的出货能力,我建议开设分店。”
淮云是个冷面美人,虽然才十五岁,但在商业上极有天赋,现在是圣元阁的大掌柜。
“可以,你有没有想好要怎么开、去哪里开,预算多少、预计投入多少人力金银,以及预计如何收回成本?”
淮云是有备而来,荀妩刚问完她就掏出厚厚一本装订的计划书。
不做无准备之事,这是荀妩教给她们的。
“您请过目。”明明已经很紧张了,可是淮云愣是一点情绪都没露出来,冷着一张美人脸看起来十分淡定。
要不是荀妩看到她捏着计划书用力到发白的手背,她差点就信了她的淡定了。
“不用紧张,我本来就有开分店的打算。”只要她的计划书没差错,荀妩就算为了鼓励下属也会把这计划书落实下去。
但显然,荀妩还是低估了这位商业小天才。
这份计划书做的堪称完美,从开分店的立意到最后的净收益预估,看得出是废了很大的心思。里面还有细心的实地调查分析,总结了几个备选地的优劣。
圣元忍不住吟诗一首:“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荀妩忍不住瞅了眼它面前的某伟人诗集,心道多看书还挺有用,都成文化器灵了。
“计划书做得很好,既然你是圣元阁的大掌柜,分店的事情就由你全权负责,需要什么东西你自己去库房支吧。”
她拿了个小令牌出来,上面刻着圣元阁的字样,代表她把圣元阁的事全权交给淮云。
淮云原本想着计划书不被拒绝就好了,没曾想主人直接放权给她,当真是受宠若惊。
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淮云忍不住红了眼眶,坚定地接过了那块象征圣元阁大权的令牌,令牌轻轻巧巧一块,却好似重如千斤。
淮云发誓道:“我绝对不会让主人失望的。”
圣元阁在姚国境内遍地开花,有王都众多达官贵人女眷引领风尚,它们在地方的分店推行得十分顺畅。
与此同时,除周国以外的另几国王都也都相继开张了圣元阁的分店。
至于为什么不在周国,按照荀妩的说法是,周王奸诈心黑,要是生意太好被他看上,指不定就把你给抄了底,岂不是白给他做嫁衣。
“主人,淮盈姐姐来消息了。”才刚十二岁却出落得十分水灵的淮雪步履曼妙行至屋内,一举一动都可见她的绝佳仪态。
淮雪就是当年第一个被荀妩收养的小女孩,大概是感念荀妩的恩情,她选择留在荀妩身旁做随侍,心甘情愿照顾她,只做个婢女。
其实,作为最出色的淮字辈女子,她们最差也能嫁个王侯之家。再不济也能掌管废王城的一部总权。也就是淮雪,只想留在荀妩身边。
按照她的话说:“我可是掌管主人衣食住行的大管家,你们做的事可都没我重要。”
“拿来看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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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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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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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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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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