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没有想到,秦用不下来则已,一下来,竟是这般气势凌厉。
当众人反应过来时,只见秦用贴着墙面而过,手中之剑,更是大开大合,如惊涛拍岸一般袭来。
当先出现在他面前的十几个人,还没反应过来,便已经被见光撕裂,在一阵阵惨叫声中倒在血泊中。
众人大吃一惊,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却见秦用继续出手,贴着墙面横扫而来。
一路之上,他双脚踩踏在墙面上,把墙面当做地面使用,简直令人难以想象,他到底是如何保持这般姿态的。
在秦用前面的其他人终于反应过来了,一个个连忙抬手阻挡秦用的攻势,却发现,和之前没有任何的差别,秦用出手,他们在秦用的面前,连走过一个回合的资格都没有。
“噗嗤噗嗤噗嗤……”
撕裂的声音,吐血的声音,竟是那般的雷同,一时间再度遍布整个阁楼大厅中。
秦用右手挥舞,长剑凌厉。
他能清楚的感觉得到,自己体内的真气流转越来越顺畅,越来越迅猛。同样的,自己出手时,力气也越来越大。
同时,水生金之力在体内衍生,让他出手之下,不仅有水行之柔,水行之凶猛,更有金戈无坚不摧的之力。
五行相生相克,各有特色,各有强处。
水行之力,有柔和的一面,也有惊涛骇浪,滂湃汹涌的一面。
金之力,重在坚守,在于凌厉。
这世间,金代表的就是利,锋利。所以人们打造的兵器,用的都是金铁。这金之力此刻衍生,便给了秦用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
这让秦用的攻势越来越凌厉,加上各种增长,秦用的实力,比原先更加暴涨将近一倍。
他的速度很快,快的超乎人的想象之外。
他的剑很凌厉,但凡触碰着,有死无生。
血腥继续弥漫,惨叫声此起彼伏。
恐惧,在一度弥漫这里。
此时此刻,众人方才发现,他们又天真了。
他么来到一楼汇聚,妄想着秦用自投罗网。
结果,秦用压根就不如他们的愿。
秦用又不是傻子,明知道有网,还要往中间跳,那不是找死又是什么?
他是下来了,可他就落在大网之外,不断从外而内,一层一层,不断撕裂大网。
只见整个大厅一楼,秦用腾转挪移,纵横来去,始终围绕着所有人转圈。
他的活动范围很大,却也很小,自始至终,他就贴着最外围的人而动。
相反,这些人的活动空间反而很小,只要被他攻击,就连闪避的机会都没有。
众人绝望了,这特么的简直不讲武德啊!
没看到大家都在这中间等着你吗?
你这么厉害,不来中间畅快淋漓的打一场,你给我跑到外面去浪,这不纯属欺负人。
然而秦用可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此刻自己很爽,杀得很爽。
之前虚弱时,他被这些人欺辱伤害得有多惨,现在他杀起人来就有多爽。
看着血腥四溅,惨叫声欺负。
他自己宛若游龙,纵横来去,那种无敌于天下的感觉,再度滂湃内心深处。
那首诗,侠客行,再度涌入秦用脑海中。
此时的这一幕,和曾经东出候府的那一幕何曾相识?
同样的血腥,同样的沙发,这天下,贯古绝今,除了侠客行,又有那首诗能体会这一刻热血?
一番厮杀,纵横来去,所有人的眼中都只剩下了恐惧,未有秦用畅快凌厉,却也消耗极深。
他现在的真气是越来越流畅了,出手之间也是越来越厉害了,奈何体力有些更不上,消耗同样越来越快。
不知不觉,他又是气喘吁吁,手软脚软。
眼看已经斩杀百余人,秦用脚下一动,直接冲天而起,一脚踩在二楼的栅栏上。
“哈哈哈!”
秦用仰天大笑,道:“好,杀人何时爽?莫过此间情。今日,尔等就慢慢享受死亡的快感吧!”
“大家慢慢来,本君不急,今夜,本君一剑一人,一刻钟杀十人,慢慢陪你们等,让你们多享受享受砧板鱼肉的感觉!”
说话间,秦用凝视着下面。
他能清楚的看到,这一刻,下面所有人的眼中都充满了惊恐。
没错,是惊恐,包括镇北侯,成阏君等人,看向他的眼神都和看一个疯子一样。
秦用很享受这样的眼神,让一群曾经高高在上,俯视天下众生的人,此时此刻仰望着自己,恐惧着自己,这是一种成就感,一种征服感。
不过,这不够,他还要那种嗜血燃烧的感觉。
他仰头,宛如张口饮江河,一坛子酒,一口喝下。
大手一挥,酒坛子飞出,直接砸向人群中间。
人们纷纷散开,最后,那酒坛子落在镇北侯,成阏君的脚下,四分五裂。
两人的脸色难看到极点,他们绝望,他们悔恨,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脑子发热,对这位动手。
此时此刻,这是赤果果的羞辱啊。
数百人,竟然拿人家毫无办法,只能站在这里,宛如鱼肉一样,等人家慢慢下刀。
可是,现在悔恨,已经晚了。
他们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
但还没说出来,却只见秦用又拿出一坛子酒,挥舞着手中血色淋漓的长剑,哈哈大笑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曾经在东出候府杀人之时,秦用念的就是这首诗。
如今,他同样念得也是这首诗。
此时此刻,唯有这首诗,方能展现那种十步杀一人的江湖豪情。
不过上次也好,这次也好,这首诗,秦用都只是念了一半,后半段,秦用并没有念。
这首诗,乃是李白的侠客行。
李白,虽是一届诗人,却也是一个剑客,最是江湖豪情。
这侠客行,描写的乃是战国距今为止,前十几年的事。
这前面几句还行,江湖侠气凌然,可后面的诗句,虽然也不缺侠气,但在这个时候念出来,那可就不妥了。
因为后面的诗句,描写的本身就是赵国,秦国,还有魏国的恩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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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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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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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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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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