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用有些好笑,这大包小包的把马身上都挂满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去露营呢!
“公子,这您就不知道了吧?我姐说了,有备无患!”
乌桓咧嘴笑道。
“得得得,用不着这些,全部收起来。没人带两三套换洗的衣物就差不多了。咱们是去办事的,没时间拖拖拉拉的!”
秦用摆了摆手,他现在的事情忙得飞起来,路上可没心思慢慢照顾这些东西。
“另外,乌桓呐,你现在就去衙门,给我弄三柄防身剑过来!”
说着,秦用有对乌桓吩咐了一声。
“剑?”
乌桓闻言,眼睛顿时一亮。
身为男人,对于武器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发自血液中的喜爱。
奈何大秦管制较严,为了防止私斗,就连家中的菜刀都得报备,更别说剑这些兵器了。
那东西,除了士人,一般百姓根本接触不到。
“没错,马上就得出门了,弄来防身!”
秦用点头笑道。
这个时候再去市集上找人打造铁剑已经来不及,最简单快速的办法,那就是去衙门找。
“好嘞,少爷稍等!”
乌桓赶忙应了一声,立刻朝着外面跑了出去。
“夫君,这些东西真不带啊?”
乌雅有些不舍的看向秦用,长这么大,她也是第一次离开咸阳,要出远门。
以前总听爹娘说起在外面多么多么的不容易,她也害怕晚上露宿山林的时候,连一床被褥都拿不出来。
自己和弟弟倒还好,从小什么日子都过过。可夫君不一样,这换季的时候,万一冻坏了怎么办?
“你这丫头傻不傻,三匹快马,不说日行千里,但跑个三四百里没问题吧?”
“多带点钱,路上随便找个城镇歇脚不就好了,带这么多东西作甚?”
秦用摆了摆手,无奈道。
对于他来说,这世上可还没见过什么东西是钱不能解决的。
只要钱带够了,啥事都不叫事。
“好吧!”
乌雅闻言,低头应了一声,把东西从马背上放了下来。
接着又去收拾了几套衣物,弄成几个包裹,分别挂在另外三匹快马的背上。
而此时,乌桓也凭着宣文君的名义,从衙门弄来了几口锋利的长剑。
秦用接过其中一柄,只觉手中一沉,还真别说,这剑还挺有分量,比荆轲的剑还略长一些。
抽搐长剑一看,还是青铜打造的。
虽说这个时代,铁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物,算是彻底步入了铁器时代。但人们打造东西,大多依旧会选择利用青铜。
毕竟青铜的技术比炼铁技术更加成熟。
而这秦国的剑,向来比其他列国的剑都要略长不少。
同是青铜打造兵器,但谁都知道,青铜剑不宜过长,否则容易断裂。
可秦国的剑不一样,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配方打造,不光长还坚韧。
“少爷觉得怎么样?那府令告诉我,这是衙门最好的剑,是战场杀敌用的,你觉得如何?”
乌桓不懂剑,他也在一旁看了半天,忍不住问道。
“嗯,还不错,防身足够了!”
秦用点头一笑,道:“拿一柄给你姐,每人带上一柄剑,遇到麻烦也好防身!”
乌桓赶忙应了一声,把另一口剑交给了乌雅。
乌雅有些嫌弃,她并不喜欢舞蹈弄剑的,这剑那在手里面,就跟那这个啥似的,沉沉的,让人很不舒服。
不过在秦用的目光注视下,她还是把剑收了起来。
接着,秦用一声招呼,三人各自牵着快马,来到城外,径直纵马而去。
此次出行,秦用的目标很明确,正是栎阳。
……
秦用这边刚走不久,待得嬴政那边下朝后,也收到了他最后留下的一封信。
“宣文君已经走了?”
嬴政拿着信,对一旁的赵高问道。
“启禀大王,已经走了!”
赵高拱手应道。
顿了顿,赵高又道:“如大王所料,宣文君并不是很重视公输楠,此番出行只带上老甘的一对儿女。”
“不过为了保护宣文君,奴臣又吩咐两名铁鹰剑士在后面随行保护,若有任何危险,随时可以出手!”
嬴政微微点头,道:“很好,这山间匪徒的确是个麻烦,曾经寡人没时间管他们,如今这商税之事已定,该找机会好好清理一下了。等这次天下论道过后就动手吧!”
说着,嬴政打开秦用派人送来的信。
看完后,笑道:“这宣文君做事永远这般雷厉风行,说办就办,这才一天的时间,连天下学府的建造位置都已经选好了!”
赵高一脸疑问,却听嬴政又吩咐道:“立刻召集天下匠人,同时召集栎阳附近城镇的民夫三千人,不日赶往栎阳听从宣文君调令。”
“同时传达王令与那栎阳令,但凡宣文君有任何需要,务必全力配合。否则耽误了宣文君的大事,寡人拿他试问!”
赵高闻言,赶忙拱手应诺一声,退了下去。
……
在秦用离开咸阳的第二天,咸阳论道开始,随着秦用这一走,嬴政也不再躲躲藏藏,开始光明正大的出行。
一切按照秦用提早设计的那般,嬴政在王宫大殿之前摆下无数桌案,迎接天下士人前往王宫广场,举行了第一场会考。
尤其是在嬴政按照秦用早就铺排好的那般,宣布大秦科考制度的时候,天下士人为之震动。
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些士人当场就不干了。
什么意思?这读书人,什么时候还要给出一个排名了,真当这是菜市场的大白菜,还要挑挑拣拣分好坏层次呢?
当然,也有人瞬间就乐了。
虽说同样是士人,但这士人,大多指的都是读书人。可这读书人的家境也是各有不同。
有些读书人,家中或许就是一个小富商,这种人,没有任何关系可走。有时候就算偶尔出现一两个成才的,最终都有可能被淹没。
反倒是那些出身大贵族的,例如某一国的公子,或者某一国王公大臣士子,那就不一样了。
凭借关系,走到列国,哪儿都吃香。有时候为了维持两国的关系,哪怕是个废物,都有人捧着。
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本身就很不公平。
如今对于这套科考制度,将士人划分三六九等的做法不满意的,大多都是那些贵族士子。
尤其是那些腹中没有几分本事的贵族士子,更加不高兴了。
这要是得到的排名层次不够,以后岂非都没脸混下去了?
反倒是那些普通的士人,更加乐意接受这一套。倘若列国官位都能凭借考试,凭借本事获得,那简直就是太公平了。
于是,有一小部分人离开,但大多数都留了下来,接受这场会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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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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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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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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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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