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一声游荡江湖,还从未见过这般凌厉的眼神。
不知为何,这一刻在嬴政面前,他竟然有种莫名的卑微感。
这种感觉,他从未有过,哪怕是曾经和燕太子丹、韩国公子韩非坐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过。
他心中一动,瞬间察觉到面前之人并不是那般简单。
秦用虽然平日里不怎么喜欢荆轲,但说到底毕竟是客人,这做人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岂能在这个时候驳了客人的面子?
眼看嬴政没有回话,秦用立刻笑道:“荆轲,这位便是我店中的常客,赵家商会的赵郎!”
说着,秦用又看向嬴政,笑道:“赵郎一眼就认出荆轲,莫非曾经见过?”
嬴政收回目光,方才他看向荆轲的眼神看似随意,实则却带着些许排斥。
他并不是很喜欢荆轲这样带游侠,自以为是,横剑闯天涯。实际上就是到处惹事生非,还自以为正义罢了。
此刻秦用突然插话,他也不好继续瞪着荆轲,而是收回目光,用那天赵高的那番话笑道:“曾经在燕国做生意时,见过荆轲大侠一面,不曾想今日再次相遇,倒是缘分!”
秦用闻言,笑道:“如此说来,那倒是瞧了。看来赵郎与赵管家,还是在同一时间见过荆轲大侠的!”
嬴政没有说话,那边,随着嬴政的目光一开,荆轲却是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不知为何,这赵郎的眼神并不凌厉,但给人的压迫感却是十足,让人有些承受不住。
在那样的眼神之下,即便他一生逍遥纵横,但依旧有种再也逍遥不起来的感觉。
“的确很巧!”
荆轲应了一声,心中却默默警惕起来。
“好了,相互认识就差不多了,赵郎,你可知道,我盼你也是盼得好久了。”
“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咱俩也是老相识了,这酒楼中好不容易弄出一些好久,却无人痛饮,可谓寂寞!”
“今日前来,这酒水奉上,就当是我请客,你可不能吝啬你的意见。若觉得这酒有何不妙之处,还望多多提点!”
秦用见荆轲和嬴政的眼神有些不对劲,似乎两人天生不和一样,却也没有调节的意思,而是话锋一转,把话题引向另一边。
不管这两人将来如何,至少如今在酒楼就都是他的客人,只要眼前不出事就足够了。
“哦,好酒?”
嬴政眼睛一亮,他今日前来,虽然有正事要嘱托秦用,但这酒水,不也是他前来的理由之一吗?
怀着秦用出品,必属精品的想法,嬴政是真的很想知道,秦用酿造的酒,是否也如同他做出来的饭菜,想出来的计谋那般,令人惊叹。
“来,给我乘上一爵!”
嬴政也不客气,推出面前的酒爵,笑着说道。
秦用见状,立刻舀起一瓢酒,轻轻倒在嬴政面前的酒爵中。
虽说这酒经过秦用的提纯,勾兑,调制,算是让秦用满意了,放在这个时代,应当是前所未有的美酒。
但有些东西他觉得好好,不代表就真的好,首先得适应人群。
在他看来,这赵郎家大业大,一生闯荡无数,喝过的酒应该也有不少。
自己觉得这个酒好,不能代表权威,但要是身为这个时代赵郎也觉得这是好酒,那才是真正的好酒。
毕竟赵郎才是一个比较有见识的客人。
“请!”
放下酒瓢,秦用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对嬴政笑道。
嬴政左右看了看,也不废话,仰头一口喝了个干净。
在那酒水入口的刹瞬间,他只觉一股辛辣瞬间裹住舌头,酒劲强烈而不刺激,下一刻,酒水从浓烈化作温和,吞入腹中的那一刻,一股淡淡的甘甜涌上舌尖。
所谓入口柔,无非如此。
这种骤然间的口感变化,让嬴政眼睛一亮,惊讶道:“好奇妙的感觉!”
“再来一爵!”
喝酒,享受的就是那种酒味变动的感觉,当即,嬴政又推出手中酒爵。
秦用见状,嘴角喂养,不用嬴政评价,他已经知道这酒如何了。
不好喝的就,别人尝一口就不会再有下一口。
一般的酒,别人和一口,便不会如此迫不及待的想要再来第二口。
只有真正让人觉得好的酒,一口之下,意犹未尽,才会迫不及待想要再来一爵。
当即,秦用再度为嬴政斟满酒爵。
嬴政这次没有直接仰头就饮,而是轻轻闻了一口,直觉酒气入鼻芳香馥郁,带着一种令人向往的味道。
轻轻泯上一口,入口辛辣,转瞬甘甜,浓浓的粮食香味席卷而来,伴随着酒气直冲上脑,当真奇妙无比。
接着,他一口饮尽,酒水流过喉咙,带着一种莫名的刺激,却又十分舒坦。
“好酒……好酒啊……”
嬴政放下酒爵,一脸惊喜之色。
他自问喝过这天下无数好酒,但能与面前这酒相匹配者,绝度仅有。
“入口柔,芳香馥郁,既有秦赵之酒的烈性,又不乏韩魏美酒的温顺。既有楚酒的甘甜,又不乏燕酒的回味悠长,更带着齐酒浓浓的香味。”
“集百家所长于一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真奇妙无比,美味无双啊!”
嬴政开口就是一番称赞,说话间,直觉舌尖香味悠长,连绵不尽。
这就是粮食酒的好处,不像一般酒精对酒,即便添加了香精,但香味也是转瞬即逝,根本无法与其媲美。
再则,这个时代虽然还没酒精与香精这样的东西,但这个时代酿造的酒,本身就十分粗糙,根本提纯不出这样的酒精弄厚度,以及粮食酒香味。
用秦用的话来说,这个时代的酒与其说是酒,倒不如说是一种汤,酒汤,随便喝的那种。
“哦,这般说来,赵郎觉得此酒甚妙?”
秦用眼睛一亮,虽然从嬴政的品酒姿态中,他已经知道答案,但面对嬴政的夸赞,心中依旧莫名有些振奋。
这酒第一次放出,就得到如此赞美,以后难道还能愁卖吗?
“妙……妙……简直妙极了!”
在秦用的面前,嬴政也不摆什么臭架子,有一说一,毫不迟疑,伸出大拇指称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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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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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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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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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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