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举手,一脸无奈的说道。
这要再说下去,他都觉得秦用会怀疑他瞧不起厨子,把他给赶出去。
如今嘴都吃刁了的他,是在是有些舍不得离开咸阳了!
“哎,等着,今日还是我亲自下厨!”
秦用摇头,对于这个时代的很多理念,他是真的无法接受。叹息一声,便朝着后厨而去。
“喂,掌柜的,状元是什么?”
突然,荆轲响起了什么,大声叫道。
秦用脚步一顿,面露苦笑。
这科举考试可是从隋朝才开始的,唐朝时期完善了制度。
这个时代,连科举考试都没有,哪儿来的什么状元?
“拔尖儿的!”
秦用随口回了一声,然后离开了。
“拔尖儿的?”
荆轲皱眉,沉思片刻,似乎明白什么意思了。
随后,荆轲的目光又放在了那柜台上,秦用那一叠宣纸上。
来到酒楼已经多日,荆轲也早就发现了这东西,上面可以写字,而且写出来的字,似乎还特别显眼,容易辨认,仿佛天生的文字载具。
他不是一个文人墨客,对这东西没用太大的兴趣。
可是,看到秦用的那副字时,他却又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
不是那些字给他的熟悉感觉,是那字中的随意潦草,仿佛撩拨起他心中的某根弦。
这字潦草而不杂乱,整齐而不严谨,给人一种随意逍遥的感觉。
没错,就是随意逍遥的感觉。
荆轲眼睛一亮,这不就是自己一生追求的那种大逍遥,大自在吗?
他不属于诸子百家的弟子,但一生尊崇庄子,对于庄子那逍遥天地的意境,可谓十分向往。
而这字上面给人的感觉,不就是那种大逍遥,大自在的意境吗?
这一刻,荆轲想到了。
他脑海中不禁浮现曾经燕国一座酒楼中,一人敲筑,高歌吟唱,一人舞剑,欢声大笑的场景。
那是他这一生中最放松的时刻,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真正的感受到何为大逍遥,大自在。
想到那敲筑的人,荆轲嘴角若隐若现浮现一抹笑意。
他拿起柜台上,秦用的狼毫,在那宣纸上写下几行字,最终把宣纸折了起来,转身出门了。
……
秦用在后厨一番忙碌,待得出来时,赫然发现,荆轲已经不见了。
“怎么回事?”
秦用一愣,随即摇头。
此时,阿瑶正拿着在他身上衡量出来的尺寸去做衣服,而乌桓已经前往作坊帮忙,整个酒楼中就她一人。
反正荆轲不在,饭菜却已经弄好了,那就自己慢慢品尝吧!
当下,秦用也不等人,自己先行用膳。
待得他吃饱喝足,荆轲回来了,看着已经吃得差不多的饭菜,有些不满道:“我说掌柜的,你这就有点不够意思了,我就出去一趟,你怎么还连等都不等一下就先用上了!”
秦用起身,撇了他一眼,笑道:“怎么,你这钱都不够吃三顿饭了,莫非我还得像伺候大爷一样的伺候你?”
“这要是三顿饭过后,你还不走,那我不得亏死?”
“饭菜就这些,反正没吃多少,想吃就将就着吃吧,不乐意,我退钱,你走!”
秦用没好气的瞪了荆轲一眼,别人重他一届名仕,秦用可不管他是不是名士。
反正迟早一天,这名仕都是要惹大麻烦的,语气交好,倒不如早点拜托关系。
关键这摆脱不掉也就算了,偏生接下来连吃饭前都没了,他还不愿意帮忙干点活,何必还要给他好脸色?
荆轲一阵无语,这一辈子,他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种做冷板凳的待遇。
凭他的实力,走到哪里,不是被人奉为座上宾的存在?
只要他愿意,现在随便招呼一声,怕是这咸阳城都不知道多少贵族会想尽办法拉拢他作为食客。
也就这秦用,根本不甩他,有些气人,但也让荆轲有些无可奈何。
“好吧,反正接下来都是混吃混喝的日子,咱也不挑剔了,等朋友到来,自然可以再逍遥一番!”
荆轲摇头叹息一声,心中暗自想道。
秦用回到后院,差不多又过了两个时辰,正值大中午时分,乌雅回来了。
他手里面捧着一套选黑色的大袖长衫,来到秦用面前,恭敬道:“少爷,裁缝铺那边紧赶慢赶的也就做出这一套,剩下的还得再等两天!”
秦用此刻正在院子中誊抄《吕氏春秋》
闻言,他抬头看了过来,笑道:“给我吧!”
对于这衣服做的慢的事,他倒是不在乎。
毕竟是一间小小的裁缝铺子,一个人再忙活,一天能做出两套衣服已经很快,很了不起了。
毕竟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到处都是人工机器,蹭蹭蹭的产量就上来了。这些衣服,可都是手工一针一线缝制而成的。
取过衣服,回到房间中换了过来,顿时觉得一身清爽。
这衣服,再也没有之前那紧绷的感觉了。
刚走出房间,却只见院子中,荆轲横剑而立,目光正看着他。
“掌柜的,今日荆轲拿出看家本领,再混两天吃喝如何?”
荆轲咧嘴一笑,表明自己的来意。
秦用无语,一个能把混吃混喝说得如此坦然之人,这世间还真是少见。
尤其当这个人还是一个名人名仕的时候,就更是让人无语了。
不过说起来,秦用还真想再看荆轲舞剑。
虽说这些天,荆轲舞剑的很多时候,他都没时间观赏,但不得不承认,这荆轲的剑客游侠之名,觉不是吹捧出来的。
那一套舞剑下来,给人一种极其的享受。虽说舞剑的是一个男人,但却比一个绝世美女舞蹈更加好看,更加有意境,吸引人。
“来吧,让我看看你的看家本领,若能让我满意,给你白吃两天倒也不是不可以!”
秦用回到树下,那桌案后面,却没有再度誊抄书籍,而是笑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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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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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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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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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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