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穿我自己>第 105 章 第 105 章
  琅俨/文

  她,

  她们,

  她们的。

  “根据我们在昨天进行的沟通,您是更想要从您的第三任丈夫开始说起吗?”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把他称为我的第三个前夫。‘第三任丈夫’这个说法可能会让人产生误会。”

  “这是一个很容易纠正的问题。但我有点想要从你对于这个用词的抗拒来切入我们今天的工作。”

  “我觉得可以试试。”

  上个月的时候,有一本新书刚一面世就得到了相当高的关注度,销量也是惊人,几乎是一经出版立刻就冲入了各大图书销售网站的新书销售榜。

  到了现在,这本书更是直接和今年的热门书籍一起,进入到了年度热销榜。将其受欢迎的程度称之为“火到发烫”也毫不为过。

  所以,这本书的标题是什么呢?

  ——《我的前妻张昭昭》。

  妙,实在是妙。

  这么说是因为这本书的出版,在各个方面都相当妙。

  首先是它的出版时机。

  在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张昭昭才和她的击剑运动员小男友分手。因而,这本书就立刻让大家那关心张总感情生活的心有了安放之处。

  而等到它冲上年度图书热销榜,则又是张昭昭开始追求年轻赛车手的时候。

  总的来说,就是“赶趟”。

  一次赶趟,两次还是赶趟。

  其次再来说说它的标题。

  这个标题所点出的主题是清晰且明确的,然而“我的前妻张昭昭”,这之中的“我”,指的是哪个“我”?

  如果是对于张昭昭的感情生活有所了解的人,也许会以为那是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深刻印迹的第二任丈夫,郁先生。

  而如果是对于郁先生也有些了解的人,可能会相当感慨。因为从没有真正靠写字挣到什么钱的郁先生终于写出一本畅销书了!

  但……不是,真的不是。

  写出了这本书,并借此赚了一票的,是张昭昭的第三个前夫,沙川。

  对对对,就是张昭昭唯一一个女儿的父亲,也是张总唯一一个不跟爸爸姓的小孩的父亲,沙先生。

  沙先生在书中好好地说了一下他的前妻,也详细说了张昭昭那不为人所知的第一段婚姻。

  [昭昭的第一任丈夫姓李,比她足足大了14岁那么多。如果我早点知道这件事,我一定不会答应家里让我和她结婚的馊主意。一个女人,一个能接受比自己大14岁的丈夫的女人,我怎么还能让她和比她要小了3岁的我在一起?李先生的年纪,当我爸都完全够了。]

  张昭昭在同她的第三任丈夫结婚之前,是已经在行业内积累起了人脉,也得到了许多同行的信任了。但那时候的她到底还很年轻,也还没有完成足够的原始积累。在她想要从依旧在飞速发展的原公司辞职创业的时候,被十分看好她的上司成功挽留。

  她的老板当时冒着风雪来找她,对她说:昭昭,如果你还不确定从我们这里离职之后能获得比现在更快的发展,那我劝你再多留几年。

  那年那天的张昭昭被说服了。

  但,这样的情况在她和第三任丈夫结婚后,就突然改变了。

  她得到了丈夫家里给到她的资金与资源的支持,且就此一飞冲天。

  并且,由于张昭昭的婆家聪明反被聪明误,既是看准了眼也是看走了眼,在沙先生父亲的主导下,让张昭昭和她的儿子签了婚前协议。于是那家在几年内被飞速发展起来的公司,张昭昭的这任丈夫在两人离婚时竟完全分不到什么钱。

  反倒是张昭昭的婆婆由于在张昭昭创业的早期就给她投了钱,作为她公司的股东,到现在都一直能够分到相当可观的红利,两人也是直到现在都保持着友谊。逢年过节的,这对前任婆媳还能互送礼物。

  这也是大家所熟悉的那个故事的开始。

  可现在,沙先生却是把时间往前推了9年,且也讲了张总的第一任丈夫因为年老色衰而被她无情抛弃的过往。

  当然,这都是沙先生在书里以他的角度写出的故事。

  [在同李先生结婚的时候,昭昭还很年轻,李先生却已经不年轻了。可是昭昭却是一再拒绝成为李先生的复通同意人。直至她们之间签下协议,李先生也保证会在昭昭怀孕之后辞职在家全力带孩子,昭昭才勉强同意为他签字。]

  瞅瞅,多损啊。

  要写自己的前妻,就写嘛!写写你俩的婚姻故事啊。

  可沙姓前夫为了销量,居然把这都给写进去了。你怎么不说说那年的张昭昭连大学都还没毕业呢!不想那么早生孩子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可想而知,张昭昭对于这本书的问世究竟会是什么样的态度。

  但她没有去告自己的第三任前夫名誉侵害,而是选择自己也找人来写一本她的个人传记。

  不就是踩着她的名气蹭热度么?

  行啊,那你这本上了年度图书销售榜的畅销书也让她来蹭蹭呗。

  打官司多伤和气啊。而且和前夫打官司,还只能给本就已经很火的那本书再拉一波关注。她像是这么不理智的人吗?

  西风借完东风,再让东风借借西风,大家有钱一起赚嘛。

  传记作者:“我想,大家现在对于你已经和第四任‘前夫’都离婚了的事应该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要把‘第三任丈夫’改成‘第三个前夫’呢?”

  张昭昭:“如果在书里把沙先生称为我的‘第三任丈夫’,这可能会让他以为我对他还余情未了。”

  传记作者:“但你其实完全不会?”

  张昭昭:“你觉得他现在的样子还像是能让我对他余情未了的吗?”

  这位被张昭昭请过来跟她合作写书的传记作者在她的家里一共待了三个小时。在谈完了在昨天敲定好了的那几个问题和张昭昭的一些重要经历之后,她就离开了。

  在替自家老板送走了那位传记作者后,张昭昭的助理便来到了她的书房,说道:“昭昭姐,沙先生给您打的女儿的抚养费到了,一共是八千。他说明年定晴就满二十岁了,还剩下的十个月的抚养费,他现在就一次结清。”

  要说起这一个月八百块的抚养费,那就可有的说了。

  这之中,实在是牵扯到了太多张昭昭和沙川之间的恨与仇。至于爱与情么,那则是完全没有的。

  如果说要比一比在商业方面的素养以及做生意的头脑,沙先生绝对是张昭昭的四个前夫里最厉害的一个。并且,他在和张昭昭离婚的时候,也是狠狠地恶心了自己的前妻一把。

  他赶在两人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官司结果出来之前,把自己未来十七年的工资几乎全都换成了公司的期权和股份。由此,他每个月就只用给到张昭昭八百块的小孩抚养费。

  但张昭昭也是个狠人。

  她,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三年后,她听说沙川在同她离婚后,险些又去做了结扎手术。而这,居然只是因为当年的花心小王子希望女人们不要因为他“离异已复通男性”的身份而拒绝他的求欢。

  后来,还是沙川的爸爸亲自在医院门口把他拦了下来,并当着很多人的面怒问他:你就这么管不住你的那根东西吗!

  妙啊,谁能想到呢?

  昔日女人缘那么好的沙先生居然也会沦落到如此田地?

  张昭昭在得知这件事之后,当即决定把她攒了三年的28800元抚养费全都捐给帮助贫困男孩安全结扎的基金会。

  打那以后,张昭昭只要收到沙先生打给她的一个月八百块的巨款,就会以前夫沙川的名义捐给该基金会。

  并且,她还会把捐款凭证发给沙先生,附言道:川儿,你真是个好人。我替孩子们谢谢你。

  如此看来,这两个人之间的仇,真的是很深,很深了。

  张昭昭:“告诉基金会的联络人,我也已经给她们捐了很多年的钱了。捐款虽然不多,但贵在坚持了那么多年。我希望她们能给捐赠人做一面锦旗。”

  助理:“好的,昭昭姐。”

  张昭昭:“上面要写——男性结扎,一个都不能少。关爱贫困男孩身心健康,沙川是个好榜样。对了,‘关爱贫困男孩身心健康’要小字。只要比蚂蚁大一点就可以。”

  在助理把这几句话记下之后,张昭昭就又说道:“沙先生下次签售会的时候,我希望基金会的人能亲自把锦旗给他送过去,再和沙先生合个影,留个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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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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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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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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