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为何不一开始就学只有一半的雅字呢?
姬稷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赵枝枝这么一问,他敛神坐下,沉思半刻,道:“学字若如此简单,岂不人人都能识字?”
赵枝枝脱口而出:“人人都能识字不好吗?”
姬稷凝眉。
古往今来,只有贵族才能识字。
晦涩难记的雅字,一开始就是用来记载贵族间的高雅举止,是只有少数人才能拥有的特权。没有人想过要让贵族之外的人学字,贵族学雅字,是约定俗成的事,良民与奴隶,为何要学字?
姬稷出生起便是高高在上的王子,而后成了更为尊贵的太子,从小到大,所思所想,皆是高位者的想法。高位者在乎的,是权谋地位,是霸主利益,考虑一件事,必定是因为这件事对权力的巩固扩大有好处,是国与国之间的考量。至于民与民之间的考量,少之又少。所谓民,一个数而已。
姬稷从小侵染在权力的熏陶中,他的心免不了和其他人一样,高傲而冷漠。生下来就握有权力的人,很难看到匍匐在他们身下的民众。倘若现在问这话的人,不是赵枝枝,姬稷只会觉得她无礼唐突,是个脑子有病的人,说不定会将她拖出去斩了。但正因此刻问话的人,是他的赵姬,所以他才愿意低下他高傲而冷漠的心,认真思考她的话。
“为何要人人识字,又不是人人都需看文章做文章。”姬稷反问赵枝枝。
赵枝枝张嘴道:“会识字,又不止是看文章做文章。”
姬稷又问:“那还能拿来做什么?”
“能拿来做很多事!”
赵枝枝将自己认为的识字好处一一列出来,“学会识字,就可以将自己重要的事记下来。以前赵姬想事情,要想很久很久才能想起自己几个月做的事,想到最后还有可能想不起,但自从赵姬学会识字后,赵姬将重要的事记下来,之后再想,就不用绞尽脑汁,直接翻看自己记下的雅字就可。”
她喘口气,继续道:“大家都能识字的话,就算远在千里之外,也能向彼此传递自己的心意,不必再为了一句话,天南地北地跑来跑去。”
她越说越激动:“还有,街上的铺子挂上大家都认识的字,大家上街玩,不必进铺子,就能知道铺子卖什么。”她想到自己以前上街时的烦恼,“现在的铺子,挂的都是符号,好多一样的符号,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赵枝枝说完,瞥见姬稷面容深沉,淡眉微蹙,似在为她的话发愁。
赵枝枝没有多想,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错话,太子问话,所以她才说这些话的。这些话全都是她的心里话。他想听,她就告诉他。
就算有不妥之处,她也不怕自己的话惹恼他。
太子要是生气,她亲亲他就好了。
赵枝枝说干就干,抱起姬稷的脸就要亲上去,亲之前不忘讨问他的回应:“殿下,赵姬说的话,到底有没有道理?”
要是有道理的话,他最好夸夸她,不然她下次再也不和他说这些了。
要是没有道理的话,那就算了,当她没说。
赵枝枝努嘴在姬稷的唇上和脸上嘬了好一阵,姬稷回过神,反客为主,捧住她的脸嘬回去。
“你是谁?”她忽然听见他沉声问。
赵枝枝懵呆,殿下怎么了,他傻了吗?
“是赵姬啊。”
“你真的是赵姬吗?”他又问。
赵枝枝点头:“真的是赵姬。”
“不对,不是赵姬。”姬稷一把捞起赵枝枝抱到身上,她被迫变成一只八爪鱼,双手双脚使劲夹住他。
“不是赵姬会是谁?”她哼声问。
“是鬼。”
赵枝枝奇怪地盯着姬稷:“殿下作甚说赵姬是鬼?”
姬稷:“若不是鬼,怎会突然变得如此聪明。”他托住她在半空中颠了颠,“孤的小傻瓜,变成聪明鬼了。”
赵枝枝反应过来,得意洋洋地笑,并不满足他这点子夸赞:“有多聪明?”
“简直就是天下最聪明的人。”
赵枝枝笑得合不拢嘴,不停问:“真的吗?真的吗?”
姬稷狠狠亲她一口,发出啵唧一声:“真的。”
赵枝枝用耳朵蹭他的嘴:“再多说几句,多夸几句。”
姬稷亲她的耳朵,一边亲一边喃喃道:“聪明鬼,聪明鬼,赵姬是个聪明鬼。”
赵枝枝得了夸奖很是高兴,吃起夜食来都格外有劲,今晚多吃了半碗饭。
吃完夜食,两个人继续讨论识字的事。
姬稷对于赵枝枝刚才说的话给与充分肯定:“如赵姬所说,人人都能识字的话,确实可以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于百姓而言,这是件好事。”
赵枝枝挺胸昂首:“那当然啦。”
姬稷隐掉后半句。
对于贵族而言,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人人都能识字,雅字便不再是贵族的专属,学识亦不再是贵族的专属。人人都有学识,岂不人人都能做贵族?
若是人人皆通道理,久而久之,天下便再无贵族良民之分。这样的事,贵族不会允许,他们必会全力阻拦,无人愿意摧毁自己的统治根基。是以人人识字只能是种美好的愿望,至少目前是这样。
姬稷看着他面前一脸纯真笑容的赵姬,忽然觉得自己变得渺小起来。他的心,和赵姬的心比起来,似乎有些狭隘了。赵姬的心,不因贵族和奴隶而异,光是这一点,他就无法相比。赵姬来到他身边以后,他才发现,原来他一直都将殷王室以外的人之外视作蝼蚁,因为大家都这样,所以他从未觉得奇怪。
直到现在,他仍是这样,但他偶尔会感到愧疚。这份愧疚,是赵姬沾给他的。有时候他会为了这份愧疚心,自发地考虑从前没有想过的事,比如是否可以用更仁厚的方式对待他的子民。
赵姬的心,不仅仅是纯洁而已,他不敢居功,这颗善良的心,不是他养出来的,是赵姬天生如此。她总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她的每个想法,都是快乐而天真的。
世上还有会第二个赵姬吗?可能不会再有了。
姬稷牵住赵枝枝的手,他不愿意破坏她的美好期冀,尽量放柔自己的声音:“人人都能识字固然方便,但雅字很难学,就算只学一半形态的雅字,对于寻常人而言,也要耗费巨大的精力,他们连饭都吃不起,哪有功夫学字?”
“如果只学几个常用的字呢?比如说水,床,米,豆,大家每天可以用到的字。”赵枝枝用手在他手背上比划:“有些字多去掉一些笔画,学起来就很容易了,看一眼就能记住。”
她将自己拆掉乱改的几个字写给他,“殿下看,改成这样,是不是就很容易记住了?没学过字的人能记住,而学过雅字的人,也能认出它的原字,再次写的时候,就能偷懒了。”
姬稷瞧了瞧,她改动的那几个字,确实简单易记,至少比他改过的好记。
赵姬改字的初衷是偷懒,所以怎么方便怎么来,而他同她闹着玩改字,改的几个字虽然少了几笔,但依旧不忘遵循雅字该有的庄重严肃,所以不如她的字简单易懂。
“殿下,赵姬可以教云泽台的奴随们学这几个字吗?”赵枝枝不想浪费自己辛苦想出来的成果,今晚的她,是身处才智巅峰的她,以后她可能再也不会有这么聪明的时候了。
姬稷虽然对人人识字的前景不抱希望,但这不代表他不愿意让他的赵姬开心:“若是云泽台人人都能学会这几个字,孤就让安城的人也来学你的字。”
一座新城,最适合用来承载新的事物。
赵枝枝听他说要让安城的人一块学,激动得一口气改了几十个字。因为太过兴奋,所以改出的字改到最后,她自己也不知道在写什么。还是第一次改的字最好。
姬稷挑出赵枝枝随手改过的字,总共十二个字:“先让人学会这几个字再说。”
赵枝枝原本觉得十二个字会不会太多,但是太子都发话了,她也就不觉得多了:“好。”
姬稷问:“要不要给你的字取个名字?”
赵枝枝也认为该另外取个名字:“殿下觉得,取什么好?”
姬稷打趣:“赵姬为了偷懒,所以才弄出这些字来,就叫懒字吧。”
赵枝枝鼓起腮帮子,懒字?
一听就很懒。虽然她勉强算个懒人,但她学字可不懒。
赵枝枝想半天,最后还是点了头:“好,就叫懒字。”
姬稷逗弄不成功,只好自己找台阶下:“换个名字。”
赵枝枝都可以:“换什么?”
姬稷将她的名字放进去:“叫枝字。”
因为用自己名字命名太过羞耻,第二日赵枝枝教字的时候,仍称它们为“懒字”。云泽台人数众多,如何让这么多人快速学会懒字,成了赵枝枝最大的烦恼。好在,这个烦恼很快迎刃而解。
阿元听说她要教懒字,给她出主意:“一个字一个字地教,每次教一个,先将字教给建章宫的小童们,然后让小童们教给其他人,一个人学会后,必须教给下一个人,每个人都要做另一个人的老师,直到所有人都记住这个字。然后再开始教第二个字。”
云泽台众人风风火火地学起懒字,阿元主动担负起寺人的识字重任,他的办法很有效,很快,所有人都学会了赵枝枝的十二个新字。
赵枝枝自己称新字为“懒字”,但其他人都称她的字为“枝字”,近来云泽台众人碰面,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今天你学枝字了吗?”
姬稷下令给季玉,让季玉将赵枝枝的字教给安城百姓。
起初安城百姓对学字没有什么兴趣。在他们看来,识字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吃力不讨好,他们又不是贵族,又不要做文章,学字做什么?随着季玉大力宣扬新字,大家发现,小季大夫让他们学的字,好像并不难学?三岁孩童都能毫不费力地记住,而且这些字全都是用得上的字。于是安城上下全都开始学新字。
大家很喜欢这些新字,街市铺子全都用上赵枝枝的字。
新入城的商人看见大街小巷的字,其中有认识几个雅字的人,对着铺子上的字看了好半天,惊讶不已。
这是什么字,明明没学过,却能认出来?
商人好奇问:“这是什么字?不像是雅字,怎么从来没见过。”
“这个,叫枝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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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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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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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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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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