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侯爷看着沈墨笑而不语。而他的对面,自己的爱女杨紫缨正在意味深长的看着自己……这位侯爷立刻倒吸了一口凉气,赶紧伸手把沈墨转过来,面向了杨紫缨。
“紫缨!还不快见过你沈家哥哥?看看我,光顾着说这些没滋淡味儿的话,差点把正事给耽误了!”
侯爷说的话里边,“正事”两个字也很有意思,弄的沈墨和杨紫缨见礼的时候,两个人也都有些不自然。
就见这时的杨紫缨跳下大了鹿,然后插烛般盈盈的一拜,沈墨就觉得迎面一股灵秀天然的气息,朝着自己扑面而来。
“沈家哥哥多日不见,紫缨好生惦念。”这时的杨紫缨一边行完了礼,一边还美目流盼偷着看了沈墨一眼。
沈墨赶紧还礼,嘴里还笑着说道:“多年不见,妹妹也长大了。”
听到这里,杨紫缨也不由得心头微微一动!
……
要说在多年以前,沈墨还在临安当捕快的时候。那时他见到了杨紫缨都是以郡主相称,哪里敢“哥哥妹妹”的乱称呼?
不过此刻的沈墨,跟崇福侯一家完全说不到上下级的关系,倒像是亲人更多一些。
所以这杨紫缨开口一称呼沈家哥哥,沈墨也立即从善如流的改了称呼,倒是让杨紫缨的心里立刻便是一股暖意涌了上来。
……
要说这位杨紫缨姑娘,当年就钟情于沈墨。只不过当时她年纪还小,另外沈墨也已经有了家室。以崇福侯的地位来说,便是两个人有什么心思,势必也是没什么结果的。
不过现在情况倒是倒过来了,在赵与莒还在临安当天子的时候,侯爷这位后党领军人物就开始渐渐失势。等到赵与芮挟裹着沈墨的兵威再度入主临安之际,他就彻底成了一个没什么实权的配角。
因此崇福侯来到这沈墨治下的通州,也是有些为了让自己舒心畅意的意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杨紫缨再见到沈墨,这位姑娘心里的小心思……那就不用说了吧?
这几年来,杨紫缨对沈郎君朝思暮想。直到身量渐渐长开,年龄也开始到了婚嫁之期。可是却依然不肯择一家贵胄嫁了,而是一心就想着跟她的“沈家哥哥”相好。
要说这件事,其实很多人都知道,就连赵与芮都知道侯爷的掌上明珠有主儿了。
这位侯爷宠爱女儿,另外他对沈墨也是极为欣赏。所以他把这个女儿捂在手心里,也是始终未曾许配人家。
等看到这两个人今日一番见礼,侯爷一看见自己女儿的那番神态,就知道自家这只凤凰这回怕是要飞!
……
这时的杨紫缨听到沈墨说她长大了,于是笑着向沈墨低声问道:
“光长个头了吗?紫缨有没有长得比原来漂亮一点?”
听到了杨紫缨这句暗藏攻击性的话,沈墨随即笑道:“妹妹这句话是练了多长时间了?我可不信你能信口说得出来!”
“……好多日子了,我都忘了多少遍了。”
听到了沈墨的话,杨紫缨的两个肩膀立刻可爱的垮了下来,脸上也是一脸挫败的神情。
“没想到,还是被你一眼就看穿了。”
听到这里,沈墨也忍不住笑。
这姑娘天真灵透之极,就算是故意做出成熟些的姿态也是学得不像。不过她这番心思倒是毫无遮掩,让人见之不免怦然心动。
至于说沈墨是怎么看出,杨紫缨是反复排练过这一段话的……那还用问吗?
别说沈墨自己,就连他的弟子如今都是天下顶尖的密谍!
这些弟子们无论是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那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的。以沈墨的教学水准,会看不出来这么个小丫头在他面前弄的那些可爱的小手段?
见到这个情景,崇福侯为了避免这两个年轻人尴尬,连忙过来把话题岔了过去。侯爷知道这件事不管后续有什么发展,却也不宜在这个尘土暴扬的工地上详细细谈。
在这之后,沈墨拍了拍那头名叫“小猪”的大鹿。又引得李凌豪和李凌杰两位保镖一阵戒备。话说这种大型麋鹿如果是野生的,那可真是极为凶狠!
在秦岭山脉之中,每年死在它那双大鹿角下的人,可比什么野狼毒蛇之类的要多得多。
不过小猪显然没有攻击这位沈郎君的意思,而是晃了晃头,把那个挂在旁边的安全帽,在自己的鹿角上碰得“咔咔”作响。
……
在这之后,沈墨又和崇福侯在工地旁边聊了几句。大致内容就是要帮侯爷找个好地方,修建一处园子便于他在此居住。还有从临安开始侯爷寄存在沈墨这里的那批银子,该如何交付给他之类的事。
结果一说起这件事,侯爷随即摇着头笑道:“那两千多万两银子堆在我家里也是返潮生锈,还不如拿出来在通州做点事。”
“等到这里的重建工程做完了之后,我也该闲下来了。你看我拿这笔钱做点什么?我倒是不怕累,最好是有点儿意思的生意,也省得我无所事事的闲着。”
沈墨一听侯爷这句话,就是微微一笑。看来如今这位侯爷已经铁了心在通州这里不走了,而且还要在此地投资做生意。
同时他这也是信任沈墨,用自己的银钱来支持沈墨的意思。虽然咱们的沈郎君现在已经不差这点银子了,但是人家这番心意总是要领的。
“既是如此,倒是有一桩又赚钱又热闹的生意。而且若非才华横溢如侯爷这般人物,只怕也做不来。”这时的沈墨在心里才稍稍一想,立刻就想到了一桩生意,非常适合崇福侯。
不过这件事却是一句两句难以说清,所以沈墨现在先卖了个关子。
在这之后,他又跟侯爷说起往日沈墨当捕快时的事。两个人说起当年在丰乐楼前搭台,穿着女装唱戏,聊到畅快时不由得一起哈哈大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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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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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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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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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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