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今天下午有评书吗?”
“这位公子,评书是今天上午的,下午没有了,公子如果想听评书,可以明天再来。”
陈锋决定去小巷里找老头。
上次见过老头之后,两人又有过两次接触,彼此也有了些了解,老头姓徐,陈锋叫他徐大爷,老头叫他陈公子。
陈锋每次去找老头,都会听他说一下以前跟随镇北王的故事,也算是从一个侧面了解这个世界的父亲。
对陈锋来说,镇北王只是一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外加一些八岁前的模糊记忆。
但是,从内心深处,陈锋却有一丝小小的渴望,那是对亲人家庭的感情归属的渴望。
无论谁,都不希望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孤儿,无依无靠。
没有人牵挂你,也没有你牵挂的人,这种状态说起来很洒脱,
但是在夜深人静,或者某一天你面对困境孤苦无依的时候,
或者当你看到别人一家团圆父子嬉戏的温馨场景时,
你会突然发现内心的孤独和失落。
人是群居动物,骨子里还是隐藏着归属感,没有归属感的人,即便你是这个世界的王者,也只能被称为“孤家寡人”。
顺路买了一坛酒,两斤卤牛肉,花生米和几样小吃,一路直奔徐老头居住的地方。
这个世界有一件事让陈锋感觉意外,就是在饮食方面,有很多食品和穿越前的地球有些类似,比如说这个世界也有牛羊猪这类可供食用的动物,还有同样酥脆的油炸花生米。
当然,这个世界也有很多新奇的食谱是以前的地球没有过的,或者说是陈锋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
陈锋是个吃货,只要有机会,各种食物他都愿意尝试一下,喜欢的食物下次还会重复吃。
“徐大爷,在家吗?”
陈锋在门外喊着。
“唉,是陈公子吗?快进来呢。”
陈锋推门进入,老头已经起身从屋内拿出了一把椅子出来。
两人接触的时间不长,加起来也就三次。
一个孤独的老人和一个流浪的年轻人,一碗酒下肚,很容易找到情感上的共鸣。
徐老头算是陈锋穿过过来之后第一个能够当做熟人聊天的人。
“陈公子,快过来坐。”
“徐大爷,还是老规矩,喝酒吃肉讲故事。”
“哈哈,好,我喜欢。”
徐老头年纪大了,老伴前几年去世了,无儿无女,他一生最骄傲的就是在北境前线跟着镇北王冲锋杀敌的故事,对镇北王打内心敬重崇拜。
偶然的一次,徐老头去茶馆喝茶,听到有人痛斥镇北王通敌卖国,他很是气愤,和人大吵一架,回家后越想越气,便将自己在北境前线亲身经历的故事写下来,编成评书的模式在茶馆讲给大家听。
依云县城的居民绝大部分都不了解北境前线的实际战斗情况,听到老头说起前线战争的故事,大家充满了好奇。
茶馆老板也觉得可以借此招揽顾客,就干脆给老头安排了一个活动,每天讲讲北境前线的战斗故事,奇闻异事。
十年前的镇北王是大炎帝国家喻户晓的战神,没有人怀疑徐老头讲的故事,加上大炎帝国君上也曾经颁布旨意,乾元58年之前有关镇北王的英雄事迹可以宣传,所以茶馆和听众也就逐渐接受了徐老头的评书,茶馆的生意因此提升不少,老板很开心。
偶尔也会有人和徐老头争执几句,说一些镇北王通敌卖国的话,甚至当面大骂镇北王,老头一开始还和人争执,时间长了,老头也懂得沉默了。
他知道,他只是曾经镇北王手下的一名小兵,很多事不是他能够理解和决定的,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讲述镇北王的英雄事迹,尽一点绵薄之力,维护自己心目中的偶像。
风和日丽,天气正好。
陈锋和徐老头坐在屋檐下,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说起徐老头当年在边境杀敌的往事。
......
酒过三巡,两人都有些醉意。
老头喝了一口酒,双眼看着陈锋,说道:
“陈公子,老朽观察你很久了,你和镇北王一定有不寻常的关系,对吗?”
陈锋微微一笑,
“徐大爷,此话怎讲?”
“哈哈,很简单,你能瞒过别人,却瞒不过我这双眼睛,”
徐老头神秘一笑。
“哦,徐大爷,我看您双眼昏花,眼角挂着两坨眼屎,难道还有什么特别的功能不成?”
“哈哈,臭小子,你别忘了,我曾经是镇北王手下的兵,跟了他整整二十年,虽然我和镇北王每天接触的机会不多,但是二十年下来,我对他的音容外貌实在太熟悉了,”
“哪又怎样?”
陈锋喝了一大口酒,抓起一块牛肉放入嘴中猛嚼。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发现,你的眼睛,眉毛和镇北王有七分相似,”
“嗯,真的?”
陈锋一愣,看着老头。
说实话,陈锋对于这个世界的父亲镇北王已经没有太多印象,小时候仅有的一点印象也非常模糊了。
徐老头点点头,微笑道:
“你也姓陈,和镇北王容貌有几分相似,而且你对镇北王的事情如此感兴趣,老头子在茶馆说书好几年了,从来没有人对镇北王的故事如此感兴趣,所以,我一猜,你和镇北王的关系就不简单,
我说得对吗?”
陈锋微微一笑,不承认,也不否认,不置可否。
经过几次接触,陈锋确定老头的确曾经是镇北王的手下,而且对镇北王很敬重,即便让他知道一点端倪,对自己应该也没有太多危险。
再说,陈锋并没有亲口承认,只是给了老头一个默认的神态。
其实陈锋就是给老人一个安慰,让他觉得自己敬重的偶像镇北王在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儿子,也算是后继有人。
“哈哈,好,痛快!”
老头一拍桌子,倒了一满碗酒,
“陈公子,干,老朽今天高兴,就是死也瞑目了,镇北王后继有人,痛快!”
“哈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突然,一个声音从院子外传来,紧接着一道黑影一闪,一个身穿黑衣的年轻人站到了院子中。
陈锋和徐老头都是一惊,顿时酒意全醒,懵逼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操蛋啊,居然还有人偷听他们俩的谈话,这实在太邪门了。
年轻人左手提着一把黑色长剑,面带诡异笑容看着陈锋,
“我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就是陈锋,镇北王世子,对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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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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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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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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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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