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春天里的小樱桃>13.chapter 13
  为什么不能说?

  车厘子怕夏志打死她。

  小时候大家乐此不疲玩着王子公主,皇上妃子的游戏,而作为小霸王的车厘子,当然是扮演着皇上的角色。

  她记得那时,一群小屁孩在院子里,她把家里沙罩扯了下来,明黄色的长形布料,披在身上,手一挥,威风堂堂。

  大家争先恐后的要当她的妃子,甚至有两个小女孩为了皇后这个宝座而大打出手。

  车厘子头疼不已,余光瞟到旁边一直不做声的夏志身上。

  夏日阳光茂盛,大榕树枝繁叶茂,光芒被切割成碎片,落在地面,而夏志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唇红齿白,衬衫干净,身上散落着几块金色光斑。

  像个闪闪光的小王子。

  车厘子色心一动,手直直的指了过去,声音又脆又亮。

  “我要他当我的皇后!”

  众小孩纷纷侧头,望向那个榕树底下的人,夏志明显被吓到了,微微张开唇,乌黑水润的眸子愣愣地看着她。

  车厘子说完就立刻跑了过去,在他面前站定,然后一把拉起了夏志的手,走到众人中间,把他的手高高举了起来。

  “我的正宫娘娘!”

  她话音落地,凑过来在夏志那张精致秀气的脸上亲了一口,随着吧唧一声的脆响,夏志呆在了那里。

  “礼成!”车厘子朝气十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夏志的一张脸已经涨得通红,连同耳朵都染成了火烧云。

  他咽了咽口水,目光往右转,落在那张饱满可爱的脸上,随后是两人紧紧牵在一起的手。

  扑通扑通,不知为何,心脏跳动得有些异样。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车厘子对夏志都是爱妃爱妃的叫着,那个时候的他着实听话乖巧,也不反抗,也就这样默认着。

  像个温顺的小媳妇。

  车厘子现在回忆起来,思忖着,这件事情如果让全班都知道了,那么估计夏志也要挥剑斩断两人多年情分了。

  她想起自己方才着急时的举动,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

  下了课,夏志起身往外面走去,车厘子连忙站起来,跟上了他。

  “夏志夏志——”课间十分钟,走廊上人并不多,大部分都是教室趴着睡觉或者复习预读,车厘子追过去抓住了夏志袖子。

  “干嘛?”他冷冷淡淡的说。

  “我刚刚错了…”车厘子向来会服软,双眼可怜兮兮的望着他,放软了声音认错。

  “错哪了?”夏志雷打不动的追问。

  “不该揭你的短。”她乖乖的说。

  “嗯。”夏志稍显满意的点点头,往前走了几步,好似又想到了什么,停住身子侧头问道。

  “我说车厘子,你当时为什么要突然凑过来亲我一下?

  “这、这不是行礼吗、呵呵。”车厘子尴尬的站在那里,恨不得有台时光机可以穿越过去,抽那个脑残的自己两耳光。

  “是吗?”夏志闻言勾起了嘴角,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眼睛定定的看着她。

  “我以为你是见我生得好看呢。”

  !!!车厘子脸再度爆红,此情此景,堪比当年的流血事件。

  她张大了嘴,瞠目结舌,哑口无言。

  夏志那张秀气漂亮的脸上笑容格外好看,见她这样,连眼角都轻轻弯起,里头晶亮,像是闪烁着点点光芒。

  车厘子就这样呆呆看着他转身,然后背影慢慢消失在楼梯口。

  一阵冷风吹来,恍然回神,车厘子狠狠掐了把自己的脸。

  “啊——痛!”她痛得泪眼汪汪,又伸手揉了揉,来回折腾间,方才心头的异样却消了一大半,她狠狠的握了握拳头。

  那个人又抽风了!

  车厘子想。

  --

  受伤有受伤的好处。

  每天车接车送不说,回家也享受到了难得的待遇,范饶饶温声细语,饭桌上的菜丰盛又精致,就连零花钱都比平时多了几块。

  范饶饶还特意嘱咐她在学校吃好一点。

  车厘子终于过上了可以打两份肉的日子!

  食堂,她一边咬着鸡腿,一边吃着排骨,满足得泪眼汪汪。

  中途车厘子瞧了眼花姒盘子里的水煮白菜和西红柿鸡蛋,忧心忡忡。

  “姒姒,你就吃这么点,上体育课会不会饿晕过去啊。”

  花姒嗔了她一眼,好笑道:“我这个才是女孩子正常的食量好吗!”

  “啊!”车厘子恍然大悟惊叫一声,指着她声音轻颤:“难怪,你们都那么瘦那么苗条——”

  她捏了捏自己肉肉的脸颊,气鼓鼓:“就我圆圆的。”

  “你也不胖啊。”花姒一本正经的解释:“你只是脸有点婴儿肥,明明身子还是纤细的。”

  车厘子虽然是饱满的瓜子脸,可总体来说不胖,她个子算矮,但腰细腿瘦,而且腿型特别好,笔直匀称,就算穿着宽大的校服,也有几分娇小玲珑的感觉。

  只是一眼看过去,大家见到那张脸的第一印象,就会觉得她不瘦,毕竟一般只有微胖的人,才会有饱满圆润的脸颊。

  车厘子放下了手里的筷子,捏了两把脸上的肉,重重叹了口气。

  “我这辈子,估计是瘦不去了…”

  花姒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的车厘子在班里堪称国宝,谁也不敢动她,谁也不敢骂她,只要稍微惹她一下,马上就会捂住头叫痛。

  吓得始作俑者立刻跑上来嘘寒问暖。

  这招屡试不爽,车厘子得意的不行,每天指使着夏志帮她打水倒垃圾,一拒绝,就捂头哀叫,明知她绝大多数是装的,夏志也无可奈何,只能乖乖的听她差使。

  这天回家,她又开始作妖了。

  “夏志夏志,我头疼…”车厘子坐在后座,手里抓着夏志腰间布料,把额头抵在他背上蹭了蹭,状似十分痛苦的呢喃。

  “然后呢?”夏志习以为常的问,这段时间已经成了条件反射,只要她一叫头疼,肯定必有所求。

  果然,后头那人的声音立刻变得生龙活虎起来。

  “你给我唱个歌吧!”车厘子眼里都是兴奋,想到当年站在讲台上红着脸的小男孩,愈的心痒痒。

  “就唱蜗牛和黄鹂鸟!好不好好不好!”

  小时候的夏志不仅长得漂亮可爱,声音也是嫩嫩的,记得那时好像是小学三年级,音乐课上老师抽查人上去唱歌,刚好点中了他。

  那个时候的夏志还是羞涩内向的,一站到讲台上就手脚无措起来,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方才颤抖的开口唱着。

  他唱的就是这蜗牛和黄鹂鸟,又萌又嫩的声音配上他羞涩微红的脸蛋,简直可爱的爆炸。

  车厘子一等他下台就控制不住地伸手捏了两把他的脸。

  夏志当时窘迫得快要哭出来,乌黑的眸子开始泛出水雾,车厘子又是拿出棒棒糖哄了许久,方才把他安抚好。

  那个时候的他多可爱啊,哪像现在——

  耳边立刻传来了那道冷淡果断的声音,毫不犹豫斩钉截铁。

  “不要。”

  车厘子望天,悠悠叹了口气。

  然后,小声哭了起来。

  “嘤嘤嘤头好疼…好想听别人唱歌…”停顿几秒,她见夏志没有反应,吸了吸鼻子又继续道:“算了,痛死我算了,反正也没人在乎,没人心疼——”

  “好了。”夏志忍不可忍的打断了她。

  “我给你唱。”

  他轻咳了两声,方才轻轻的开口。

  “阿门阿前一棵葡萄树”

  “阿嫩阿嫩绿地刚芽”

  “蜗牛背著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少年的声音清澈,润朗,还带着特有的干净,像是山涧中的清泉,不掺任何杂质。

  平日里略显冷意的嗓音,此刻被歌曲的调子压低放柔,两者混合起来,是说不出来的好听。

  车厘子微微眯起了眼,满足的轻轻晃起了双腿。

  --

  亏得她从小上房揭瓦的性子,车厘子的身体素质一直很棒,感冒烧都是少有,这次伤也很快就痊愈了。

  痂掉的那一天,除了车厘子,众人纷纷目光惊异的停留在她额头,打量片刻,方才出感慨。

  “幸好幸好,没有留很明显的疤。”

  新长出来的那片肌肤粉嫩幼滑,和旁边的肤色明显不一样,但好在只有一个浅浅的痕迹在,估计过段时间,肤色一致了,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那里曾经受过伤。

  按理说车厘子应该开心的,她确实也开心了一会。

  但没过多久,她就现周围的人对她态度变了。

  谁也不会让着她,也没有了之前的小心翼翼嘘寒问暖,甚至于还会故意弹她脑门。

  名曰检查一下有没有后遗症!

  车厘子气死了。

  生活又回归正轨,只是自从这次受伤之后,她隐约察觉到了气氛和之前的有些不同。

  事情最初,是从作业本莫名其妙失踪开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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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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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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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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