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不死鉴>第131章 心间明月照彻长夜2
  朝天歌这才知道他说的那个地方,就在将地与临台地交界,也在临阳城东郊。

  山路崎岖难行,穷光蛋在身旁飘动,好在并无积雪,不然打滑,二人都得丟大丑。

  山河不知为何会说出要去那个地方的话,也没问身为大祭师的朝天歌是否介意,行至半路,突然想折回。

  朝天歌却道:“不必想太多。”

  他这才定了定心。

  劲风吹散了笼月的云,一弯新月清晰可见,旁边坠着颗明亮的紫微星,相映成辉。

  二人静默一阵,山河又开了话匣子,道:“宵皇可还好?”

  “还好。”

  听他答得顺畅,或许真的还好。

  “你之前在宵皇,应该很少出来吧?”

  山河的话题转得快,朝天歌也淡定地接着:“很少。”

  得换个问法,否则这一问一答,颇有种审问犯人的感觉。

  “其实我有几个疑惑,那时从上幽城出来后,便没来得及问。”

  山河斜睨了他一眼,看他长睫下垂微扬,着实赏心悦目,继续道:“你在城隍庙时,可见到了那一首祭辞?”

  朝天歌微顿,道:“见到了。”

  “如今想想,那风格还真挺像你。你可知是何人留下的?”

  “不知。”他回答得够干脆,但丝毫不影响山河分享的心情。

  “是你们的十二世祖,朝然。”

  山河直截了当,再看朝天歌的神情,有那么一瞬恍惚。

  “其实当初在宵皇墓庐的朱砂碑,我就看到了你们先祖的墓辞,他的生平事迹都在上面了吧?”

  朝天歌没有答话,山河继续道:“上面记载着他曾到过上幽城,想来就是那时留下的。只是想不到,他会是那个供奉城隍神、修筑城隍庙、还留下祭辞的人,而你又和他如此相像,你说这是巧合吗?”

  朝天歌微蹙眉:“听闻当世的迹象,或多或少是前世投生时忘记清除的。”

  “是忘记清除还是刻意带走的?”山河有些纠结,却不打算透露他与背鼓少年的故事。

  朝天歌没有跟他一起纠结,而是道:“茫茫人海有相似之人不足为奇,更何况一脉相承。”

  “说的也是。不过你的名字为何不在朝氏传承一脉上?”山河趁机问了个同样困扰许久的问题。

  朝天歌侧首,对上那近在咫尺的热辣辣的目光,倏忽又转正了脸,道:

  “百年修一次谱,下次修,我的名字会被写进去。”

  “人生又有几个百年……”山河忽慨叹。

  朝天歌却接口道:“你可以有无数个,只要你愿意。”

  他的语气中透着一股坚毅,山河仰头望了一眼星月,苦笑道:“一个人活太久,又有何意思?”

  孤月尚有星辰为伴,而他只身遍尝人世百态,虽看尽世间的得意与失意、荣宠与羞辱,最终深入他心的,却只会是“世态炎凉”。

  他历经无数个春秋更替,活似个神仙,实则并不快活。

  听上去有几分颓败,但这就是他与所有人的区别,是无形的沟壑,此刻却横亘在他们之间,绵延千万里。

  这条沟壑便是,纵然他可以陪所有人经历生老病死,却无人可伴他终生,那个能与他并肩而立、陪他一路走下去,甚至是到生命尽头的人,根本不存在!

  这是朝天歌心知肚明的,如一条无形的戒鞭不断鞭笞着自己,使他心似薄云蔽月,百转千回。

  看朝天歌沉默不语,跨过了一道坎后,山河终于问道:“你累不累?休息一下?”

  长夜漫漫,让堂堂宵皇祭师如此折腾,背着他走这么一段本不该走的坎坷山路,山河心里一面愧疚着,一面又沉溺着。

  “你不重。”朝天歌如是道。

  “但我骨头硬啊。”肯定硌得慌。

  “不会。”朝天歌中气十足,上下山如履平地,山河靠在他背上,渐感惬意。

  他其实很是困乏,身心俱疲,只是良夜苦短,舍不得就这么闭上眼了。

  前边是一大片被风吹得乱舞的枯黄乱子草,山河直了直背,道:“在乱子草后边!”

  这片山头是他们家的,而这片草是当年山北寻与曲思满种下的,秋日粉红一片,甚为浪漫,可今时来的并非好时候,只能见遍地衰黄。

  绕过乱子草,前方渐开阔,穷光蛋飞在前头,照出了一大一小两座坟。

  朝天歌愣怔在坟前,一动不动。

  山河道:“放我下来吧。”

  朝天歌这才将他放下,目光凝滞在墓碑上。

  他“愣”的是想不到此处竟有两座如此朴实的坟,坟前衰草丛生,荒凉寂寂。

  “怔”的是这大坟竟然是合葬之坟,碑右下角刻有“不孝子山河,叩立”几个字。

  这是山河父母之坟!

  而旁边矮小一半的坟竟是山河自己的!

  他竟然给自己立了个坟?!

  朝天歌蓦地转过脸看他,眼神很是惊诧。

  山河落地站不住多久,有些虚晃,一只手拦腰过来,被借势一带,就到了一个结实的怀里去了。

  四目相对,有些微妙的窘迫,这种窘迫把适才的震惊都排挤在外了。

  这张通透的脸让山河愣了神,或许眼神太过肆无忌惮地透露着欢喜,让朝天歌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但要松开手也不对,就只好硬着头皮,在那避之唯恐不及的注视中,扶着他就坟旁草堆坐下。

  “你先歇着别乱动。”朝天歌的目光在他脸上掠过,就起身了。

  见他整理衣衫后,在坟前行了个欠身礼,山河忽觉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了。

  “我擅作主张将你带来……”山河愧疚的目光匆匆扫过他一眼,又仓促低垂了两睫,怕见他面露难色。

  “我不介意。”朝天歌一脸正色,走过来就又蹲下,手释灵力给他揉脚。

  山河凝视了他一阵,又将目光转向了坟头,和从前来此的心情有着天壤之别,不知是否因朝天歌在此的缘故。

  而那带着些许庆幸与知足的眼神,似乎又在告诉他的爹娘:看,这个人多好……

  “站起来试试看。”朝天歌收了手,示意他起身。

  山河回转神来,脚腕子动了动,好像是可以使劲了,还真的能站起来了。

  朝他感激一笑,后退了一步。

  “朝天歌!”山河喊了他一声,而后郑重地作了一揖,“山某余生必全力以赴结草衔环,来报答贵人的救命之恩!”

  他声音朗朗,似在说给自己的爹娘听。

  这样的话,他说过多遍,但今夜有些许不同。

  朝天歌愣了愣,他不需要山河的结草衔环。

  “你……”朝天歌顿了下,“无需报答,你只管好好活着。”

  相信这也是他爹娘的夙愿。

  山河一脸爽快神色,道:“那便好好活着来报答你吧。”

  他转身对着坟墓叩首三拜,一拜道:“阿爹,阿娘,孩儿来看望你们了。”

  朝天歌肃然端身,山河再拜道:“孩儿在外一切安好,身在他乡,常念爹娘。”

  朝天歌眉间萧索,这“一切安好”掩盖了九死一生。

  三拜起身,山河上前清理着坟头草,喃喃道:

  “你们可知这十七年来,变化有多大……”他抿了抿嘴,“哑姑娘死了……”

  他拔草的动作不停,话却停了下来,朝天歌心头一凛,虚握的拳捏紧了几分,走了过来,山河匆匆收敛了伤情,深吸一口气,悠悠地道:

  “孩儿又去了一趟孤西之域,这一去便是十年,和一匹单峰驼作伴,它虽然聪明,但是有些老气横秋,和你们的儿子一样。后来经过星辰地,就跑去种花了,阿娘,我种的星辰花一定比阿爹种的乱子草好看!本来是想带些种子回来种的,可是不知发生了何事,一夜之间烧没了,我也只好回来了。”

  朝天歌听着,既觉有些好笑,又有几分难言的苦涩。

  山河朝他望过来一眼,又转头对墓碑喃喃自语道:

  “这半年来,孩儿结识了许多朋友,云陆道长云追月,古道热肠,重情重义,孩儿在外也承蒙他照顾。还认识了一壶老道,你们知道吗?原来在二十三年前,他就已经见过孩儿了,这些年来即使整座城的人都认为我是个妖孽,老道也坚决认为我是个神仙,虽然我也不是。”

  说到此处,他苦笑了下,继续道:

  “孩儿又去了许多地方,南陵城和我们临阳原来就隔着个尸山乱葬岗,那边盛产木头,能工巧匠居多,善于制作傀儡。这门技艺真的很了不起,逼真到有时连我也分不清是傀儡还是人了。”

  他在坟前话着家常,总让人听出了几分苦涩来,那么多年,他岂非时常独坐坟前说着这样的话?

  朝天歌咀嚼着他话里行间的孤独,不免心生哀愁。

  山河用一把草当掸子,扫去碑上的灰尘和草屑,道:“孩儿又去了不归城和乔城,就是在那认识了一壶老道。”

  他对那儿的遭遇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着实对此二城没有什么好印象。

  “阿娘,你知道么?洛都破阵录上,至今未有人能超越阿娘,阿娘实在太厉害了。洛都还是没什么变化啊,变化最大的还是千灯古镇和雁南归城了。当然,最开心的还是去了鹿无城,那里是宵皇人的地方。”

  朝天歌眼里倏然闪过一丝受宠若惊,他静静地听着。

  山河回身看着朝天歌道:“那里的山水实在太美了,阿爹没去实在可惜。宵皇人很实在,孩儿喜欢跟他们打交道。有尽忠职守的庆生兄弟俩,有大义凛然的朝光兄妹,有将枯燥乏味的城令倒背如流的若悯姑娘,还有成日将他的‘天歌哥’挂在嘴边的阿泽,还有……”

  他停顿了片刻,含笑望着朝天歌,认真地道:“还有人人敬仰的大祭师朝天歌,他是宵皇人的领袖,也是孩儿以性命相托之人。”

  恰似一缕清风拂过脸庞,朝天歌顿觉心旷神怡,对他点了点头。

  山河心间畅快,眉眼舒展开来了,转头攥起一根小木棍,就往自己的坟走去。

  朝天歌看得出奇,他拿着木棍在自己的坟头挖什么。

  “你在做什么?”

  山河一边挖土一边道:“我在此埋了东西,等我挖出来你就知道了。”

  看他用木棍挖着冷硬的土,实在吃劲,朝天歌不知从何处拿出一把七寸长的玄色匕首来,递给他道:“用这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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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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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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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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