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野猪,相向冲锋,胜负未分。、
可在不远处的赵军,此时就已然知晓了结果。想来两秒之后,就能听见李宝玉的惨叫声了。
难道他会未卜先知?
不,因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这一战,那野猪先后挑翻了自己和李宝玉后,便冲破了两条猎狗的围杀,逃之夭夭。
还知道,这一次虽然失败,但却不曾打消他对打猎的向往。
虽然现在家里管得严,但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继母对他和两个妹妹并不好。
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干脆早早地给他说了一门亲事。从此他和父亲分家,另立门户,娶妻生子。
婚后生活倒也惬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错,在山中林场任检尺员,这在当时可是一份美差。
关键是这份差事不累,还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在闲暇的时候,他就在家练枪、训狗。
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山里人只要有钱,弄一把枪根本不难。
从此,他便时常入山,带狗围猎。
赵军的枪法好,而且他训练的猎狗还厉害。不出三年,便成了远近闻名的猎手。
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成
一次性筷子。
几年下来,攒了一笔小钱,然后这个朋友就去了罗刹国,在远东那边收购人参,再卖回国内。
在他的带领下,赵军去了罗刹,期初就是帮着这朋友收购人参,再倒卖赚取差价。
但后来,赵军直接自己进了远东那些大山,在山中寻参采参。
比起他那个朋友,赵军可是在山里长大的,知道什么地方能长人参、能出人参。
就这样,不过两年,赵军就发了。
在千禧年时,身家近千万,那是何等的豪气?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此话诚不欺人。
赵军有钱之余,还有了小三,有了小四,甚至有了小五。家里的妻儿早已被他抛之脑后。
在与妻子离婚后,他更是流连于牌桌旁。
老话说:挣钱好比针挑土,花钱好比水冲沙。
何况这是败家呢?
在被人做局坑了一把以后,赵军猛然发现自己没钱了。
不,不光是没钱,竟然还拉了不少的饥荒。
树倒猢狲散,他一落魄,那小三、小四和小五,立马就成了别人的了。
他曾一掷千金,给那些女人在城里都买了楼,更是大气的都写了人家的名字。
可现如今,赵军再想上门,人家都不给他开门。
四十岁的他,突然一无所有了。
不,还有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
可他拿什么还啊?
林场的工作早已辞了,曾经日进斗金的他,哪里还看得上那份“苦”差事啊?
山里的房和地,那也不值钱啊。
最难的时候,是他的大姐和两个妹妹帮了他。
在他富裕时,姐妹们没沾着他什么光。
在他落魄时,姐妹们倾尽所有地替他还债。
心灰意冷,又没脸见人,了无牵挂的赵军,干脆游走各个城市之间,给人打零工。
或是打更,或是在工地上搬砖、扛沙子。
要知道,这样是挣不到钱的,有时候赵军连温饱都困难。
所以,在外面混了十五年,仍然是毛干爪净。
最后,他向工地的工友借了五百块钱,踏上了回乡的火车。
回到村里,早已物是人非。
他无处可去,沦为了村溜子。只能住在大姐家里,靠着姐妹们的接济,混到了2021年,他55岁生日这一天。
这一天,他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三十五年前,这一年,他才二十岁。
落魄时,他曾无数次想过,如果上天能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怎么选择?
可此时,他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有一件事。
就是,今天一定要干翻了这头野猪。
原因无他,因为半个月前,大姐生产,自己的大外甥出生了。
大姐对他的好,无需多言。而就在他刚回村那一年,那个冬天特别冷,是他大外甥进城给他买的棉衣、棉鞋。
这头野猪,正好给大姐补补身子。
想到此处,赵军双手一撑地,两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就起来了。
他刚一起身,就见李宝玉与那野猪已短兵相接。
李宝玉双手持刀,奔着野猪脊背就扎。
那正是野猪挂甲之处!
锐利的刀尖,竟然不能刺破猪身。
随着李宝玉奋力、野猪前冲,就听咔嚓一声,木棍折断,半截木棍带着侵刀落地。
用力过猛的李宝玉止不住身,往前一个踉跄。
这时,野猪一低头,脑袋穿李宝玉双腿,猪身发力一挑,只将李宝玉挑在半空。
一米九十多的大小伙子飞过猪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毕竟是过了三十多年,记忆出现了些许偏差。
原来李宝玉并没有赵军想象的那样,发出一声惨叫,而是连哼哼声都没能发的出来,就直接摔晕了过去。
好狗护主!
见主人被野猪挑翻在地,李宝玉家的大黄狗可就急了。连叫都不叫,直奔野猪就冲。
猎狗虽勇,但身型、体重、力量都差野猪许多,围猎多是仗着速度、团队配合。
所以往时,猎狗与野猪厮杀、缠斗,决不硬拼。
可此时,幼主生死不知,大黄狗哪里顾得上其它?
啪。
一声闷响,大黄狗很干脆地被野猪一嘴巴抽飞出去。
大黄狗落地,摔了个七荤八素,但一个轱辘,翻身而起,再次奔向野猪。
这时,赵军眼见大黄狗一条后腿不敢落地,就知道大黄狗那一下摔的不轻。
还好啊,这头野猪是头母猪。
要是那长了獠牙的公猪,将近三百斤的公猪,那一双獠牙如尖刀一般,不论是李宝玉,还是大黄狗,恐怕都要吃苦头了。
“嗷……”
这次惨叫的是野猪。
就是野猪发威,连伤人、狗之时,赵军家的大花狗早已潜到野猪身后,给这士气正盛的野猪又来了一口。
这时,赵军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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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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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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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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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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