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在逼他,吕不韦在逼他,现在钟离也在逼他,几乎所有人都在逼他。一个未曾认识的女人,不管那个紫萱的背景有多大,都不是自己选择的那个。
在嬴政的心目中,正妃位置应该是胡姬的,只是被形势所迫,外面的许多事情需要胡姬去谋划,不得不退为其次。
阿房女也合适,这是个敢于骂自己的人,就算跟随在胡姬身边,也不改往日性格。嬴政就希望多些这样的人,有个性的女人,仿佛又回到了前世,这种感觉很好。可是不行,只要将想法说出来,肯定会被她再次痛骂。尊卑有别,胡姬都做不了正妃,何必出口相问?
孟姜也合适,可惜一直找不到,留给嬴政选择的很少,那些心爱的女人都因为各种原因成不了正妃,只能在六国公主里挑选。
唯一不合适的,可能只有丽姬,以丽姬的性格,肯定做不来这个位置。
在这些公主中,嬴政最看好敏代。当初在风雨小筑,听着敏代弹琴,互相谈论彼此心中理想,何其快意。那个时候,嬴政就已认定敏代是自己的女人,两者在一起,更能得到冷月的拥护,也符合秦赵两国的利益。
事与愿违,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差异,那位紫萱公主插足进来,让人极其的不爽。大婚之日,最好不要提成为自己的妃子,只要你不提,堵住了众人之口,才不会让太后等人尴尬。
如果那位公主提了,自己应该怎么办?
“好烦啊!”嬴政抱头抓着头,露出狰狞地表情,猛地打碎桌旁的杯盏,疯狂地言道:“如果你提了,必然被我拒绝,哪怕太后和吕不韦用权力施压,我也会坚持,最多这个秦王不做了。”
“只要能统一列国,做不做秦王有什么关系?到时候让雍城那边独立,凭我和胡儿的谋划,也能完成大业。逼急了我,直接让师尊出手,只要我阐明其中厉害,师尊会听我的。”
嬴政有这个自信,牧羊女天性平和,对感情之事忠贞。只要说清楚自己的感受,立一个不喜欢的女人为正妃,万一人家以后容不下丽姬,让他怎么办?
正妃之位之所以重要,就是一旦确立,后宫的女人就要以她为主。嬴政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可能天天在宫中,就算在了,暂时也没有能力去剥夺。现在的秦宫,还是以华阳宫为,芈氏的女人都太厉害了,自己的女人难免要受欺负。
赵姬的例子摆在那里,如果自己的女人也要躲起来,以后做什么事情,心里都不踏实。自己成为大王,母亲赵姬依然不敢在宫中自由走动,身为子女,看着都难受。
特别是某一日,赵姬竟然想要回雍城,至少那里是嬴政的地盘,可以带着宫女自由游玩。在秦宫,太压抑了,赵姬连大门都不敢出,生怕惹了什么事,给儿子带来什么麻烦。
许多人都知道,嬴政的位置还不稳,众多大臣都没有归心,这需要多年的人脉积累才能办到。留在秦宫,也会成为嬴政的负担。可是华阳夫人不同意,以一句“君王之母不可离宫”的理由拒绝,让嬴政和赵姬都没办法。
亲生母亲都如此,何况自己的女人?所以这个正妃,必定是自己选定的女人,不然心里总感觉要出事,根本静不下来。心不静,就会做出许多荒唐之事,嬴政知道这个道理,他可不想成为一个昏君。
本来指望钟离给华阳宫施压,现在好了,自从紫萱出现,钟离与太后成为一伙的,实在让人头疼。钟离不会害他,这点嬴政很清楚,但是钟离最大的缺陷,就是不知情为何物?说了许多次,她也不懂。
如果懂了,就不会跟太后走在一起。
冷月府密室。
“你不懂。”安轩轻声地说着。
钟离问了许久,安轩只说了三个字,闭眼不谈。
钟离问道:“是什么不懂?”
“你与我的经历有许多相同之处。我也是训练营出身,教官让我成为一个歌姬,我不愿意成为那样的刺客,所以一怒杀了他,逃出训练营。”
“辗转多时,才跟随了公子,经过牧羊女前辈传艺,学得了诸多手段。你也杀了训练营里的人,只是杀的比我多罢了。经过青冥、玄冥的授艺,学得了一身本领。”
“让我不明白的,你当初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与任务无关的,偶尔杀点也正常,但是你杀的太多了,岂能容于世间?你当时既然能杀那么多人,为什么现在几乎不杀人?这个过程肯定经历了什么,是因为那两位吗?”
听到那两位的时候,安轩睁开了眼睛,露出柔和的目光,缓缓言道:“我这一生,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陪同两位兄长赴死。我也活不了多少时日,你既然想听,我就跟你这个同行说说我的故事……”
许多年前的一个下雨的夜晚,一个女孩亲眼看着一群黑衣人,屠戮了整个村庄。躲在草堆里的小女孩,不敢出一点声响,听着黑衣头领的笑声,听着自己的亲人被杀死……
那一夜很漫长,在小女孩心里留下了阴影。
大雨停息,黎明来临之前,女孩走进熟悉的村庄。周围静悄悄,连牲畜的叫声都没有,展现在面前的,就是亲人们的尸体。
所有的食物都被黑衣人抢走,女孩连埋葬亲人的力气都没有。这个时候,女孩心中产生了复仇的种子,哪怕没有食物,也要勇敢地活下去。
走进山林,远离了熟悉的村庄,吃树根、抓野兔、吞老鼠……一切为了生存。她不想死,至少暂时不能死,因为有大仇要报。
在荒无人烟的野外流浪了几个月,终于被一个墨家子弟现,带进了训练营。既然有了生存的环境,女孩努力地学武,与其他孩子争斗。
瘦弱的她,经常被打的爬不起来,许多次都差点死去。
躺在树林间的小数旁,这是进入训练营的第一天,亲手所栽。每一个刺客,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凡是进入训练营的孤儿,都有教官让他们选择自己要走的路。因为这个时候他们懵懂无知,最能反映一个人的本能性格,有的人选择的是剑,有的人选择的是食物,有的人选择的是杀人……
女孩选择的是一颗小树,她想要让自己独立起来,任风吹雨打,本心不动,毅力地生存在世间。无论外界带来多大的磨难,都要如棵树般,挺立不倒。
教官非常欣慰,也就在这一天,给女孩赐了一个代号‘安’。在教官的眼里,想做棵树,说明心境坦然,能勇敢地面对任何困难,这是刺客该有的本能。这个女孩天生就是当刺客的料,所以教官经常私下开小灶,指点其武艺,希望这棵小树能早日长成参天大树,护佑天下太平。
周围的孩子,露出仇视的目光,因为教官对安太好了,这很不公平。确实不公平,因为世间本没有公平之事,教官偏爱安,成为训练营众所周知的事情。
不公平的地方,都会有纷争,孩子们不敢杀了安,但是每天的毒打几次,还是敢的。所以可怜的安,白天受其他孩子欺凌,夜晚被教官疯狂的训练。所在的环境,都是那么残酷无情,与村庄和平的环境截然相反。
安很不适应,总想要逃避,可在某一日,一个像要逃跑孩子被抓住。当着所有人的面,被教官吊在树上,直接用无情的皮鞭,活生生的打死。孩子的痛苦声,刺激着每个弱小的心灵。
这个时候,安觉不能逃,以自己的奔跑度,逃了必死。但是天天被其他孩子毒打,也要死。想要不死,唯有杀死其他人,留自己一人,才能从这里走出去。
从此以后,安的训练非常刻苦,直接将训练量加大到连成年都难以忍受的程度。吃尽苦衷苦,方为人上人。
教官也笑了,极力地将武艺传授,并且叙说着天下大势。成为一个墨者,就要经历各种苦难,非大毅力者,无法完成任务。
从小就给安灌输一种完成任务的思想,各种不折手段的方式都说,再加上严厉的训练,让安成长的很快。
只是几年时间,除了教官,整个训练的都不是安的对手。许多次的交手,安都没有手下留情,用教官话去说,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只要打败了对方,安都会直接杀死,不管对方如何求饶。
既然交手,就是敌人,今天饶了你,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报复?想要做一棵毅力不倒的大树,就必须斩尽周围的杂草,才能获得更多的养分成长。
安做的很好,至少在教官的眼里是这样。安的武学天分也够,又是几年过去,当安成长到一位冷酷无情少女的时候,教官已经不是安的对手。
也就在这一夜,教官说头领来了,会指派任务让安去完成。安也没有多想,训练营出身,想要离开这里,必须要完成一个组织交待的任务,这是规矩。
很早的时候,安就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她已经厌倦了这里的生活。周围没有一个朋友,所有看她的人,都有种恐惧的眼神。安也知道,他们是在害怕,如果以后等他们实力强大起来,绝对是自己的妨碍。
安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想要让他们认同,基本在这里不可能。只要离开了训练营,以后彼此不接触,才能让他们忘记自己。
进入头领的居室,教官与头领说着安的事情,在某一刻,头领出爽朗的笑声。听到这个笑声,安的身子剧烈颤抖。
她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个下雨的夜晚,整个村庄被人屠杀的笑声,与此时头领笑声一模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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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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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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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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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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