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洋砸了砸嘴,你们特么的是在夺我还是在损我。王大官人有些愤愤地翻了个白眼。“诸位,其实王某所设计的这种火枪,在目前不能大规模的装备士卒的情况下,最希望的还是由一只精锐骑兵来使用。”
骑兵?三位三衙大佬整齐划一的目光都落在了王洋的身上,面面相窥,最终,还是狄咏站了出来,朝着王洋笑眯眯地道。
“我说王大人,我大宋骑卒原本就不多,而且骑兵所凭依的,就是其迅捷的机动力和对于阵型的冲击力。”
拈了拈手中那份量不算轻的燧发转轮火枪,狄咏继续言道。“就算是这火枪击发再快,可是等他们冲入了敌军军阵之后,此于,怕是还不如一柄战刀管用。”
一旁的王厚可是在西北之地,跟那些精于骑术的游牧民族打过不少的交道,亦提出了他的反对意见。
“是啊,王大人,就算是那些骑兵,这样的火枪,一只手根本拿不动,唯有两手同时用劲方可。总不能开火之后,战马驰骋至敌前之后,拿这枪管去捅敌人吧?哪怕是将士们再勇敢无畏,这管子虽然也可以借助马力把敌人给弄死,可是……”
“不不不,三位大人,我需要的不是一只勇往直前,直插入敌军阵型腹地的骑兵,而是一只游弋在敌人阵型和射程之外,利用他们手中的火枪远超过普通弓箭的射程,对敌方进行大规模的骚扰和杀伤,扰乱敌军阵型,击溃敌军士气的骑兵。”
“哪怕是敌人派出了骑兵过来追击,他们也可以在火枪射击完毕之后,从容遁走装弹,再回身击敌……”
王洋挺支持曹诗还有那王厚的想法,这两位老司机都挺阴损的,一个想要建立训练出一批类似于阻击手的精锐,专门射杀敌方的中下层军官,扰乱敌军的指挥系统。
而另外一位的想法则让王洋第一时间想到了那些大宋御前炮兵,要知道,那些炮兵们为了方便他们的运输火炮以及养护火炮,还有在战时的各种需要速度和精度的操作,导致他们根本无法披甲,更无法携带冷兵器。
他们唯一的护甲就是半身胸甲,连头盔都容易干扰到他们的操作,所以头盔也就是平时戴一戴,战时根本都是被扔在一边的货。
拥有的近身武器,就是不超过一尺五的,悬挂在腰间的短剑,没办法,只要长过这个尺寸,就很容易干扰到那些士卒的火炮操作。
但是这种短管火枪则不一样,短管火枪的总长度也才不过一尺,甚至还可以为了方便那些炮兵,再把那枪管截短一些。
但有了这玩意,如果哪天,一旦被敌人进逼,那么,炮兵们不再是依靠那跟铁皮似的尺许长的短剑与跟敌人的长矛和大剑作战。
而只需要拔出腰间的转轮手枪,开火,开火,继续开火。
听了王洋的描述,又有赵佶在一旁边的支持,狄咏与身边的两人进行了一番的交流之后,微微颔首道。
“给予我大宋御前炮兵配备这样的火枪,倒是可以,不过就目前来看,似乎暂时没有那样的迫切性,倒是王大人你说的这种火枪骑兵,以火枪远超弓弩之射程和穿越力,再佐以骑兵之迅捷如风的机动力,若真的能够有这样一只精锐,的确会增加战场之胜机。”
“既然三位大人都是这么觉得的话,那就还请三位大人从我大宋禁军精锐之中,调出一只精锐骑兵。”王洋笑眯眯地朝着这三位大佬,道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等原本就是奉陛下旨意过来,其一,是为了欣赏王大人研发出来的火器之功效,这二来嘛,自然就是为了配合王大人您的要求,既然你都提出来了,我们自然是要配合的。虽是一两个营的骑兵,或许还行,若是抽调得太多的话……”
“用不了那么多,目前我们的长枪的储备量也才不过三百多支而已,而且若是长期训练,还需要枪支替换,所以,王某倒觉得暂时需要一营骑兵便可。”
“一个营?这倒是没有任何的问题,不过王大人,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够看到效果?”曹诗有些迫不及待地询问道。
“三个月,三个月之后,王某就会请陛下参观火枪骑兵的军事学习。到时候,还需要我大宋的禁军精锐配合。让陛下看看,到底是传统的步骑配合厉害,还是步卒与枪骑兵的配合更胜一筹。”
“哦,那到时候,我等一定会亲自到场一观,若是你所训练出来的火枪骑兵能够更胜一筹的话,那么,我们会一起支持建立起你所说的火枪骑兵。
“先生,其实我看他们似乎并不太看好咱们所研发出来的火枪,他们似乎觉得这种武器的效用,还不如那元祐神威炮更大。”等到跟这三位三衙大佬道别之后,赵佶转过了头来朝着王洋小声地嘀咕道。
“这很正常,不过等着吧,等我们将那些火枪骑兵训练出来之后,他们就会明白,任何冷兵器,都将无法阻拦火药武器的发展。”王洋眯起了两眼笑道。
从对那转轮式火枪的试射感受来看,王洋可以百分之百的笃定,这玩意只要能够拥有了充足而又严格的训练,那么,这种射速远远超过了西班牙火枪骑兵的转轮火枪骑兵,将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所有敢与大宋敌对,并敢于野战的敌人的噩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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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风雪已然尽消,半岛之上,遍布着绿意,而此刻,在城墙以南的地区,处处都是一片繁忙的景象。
而那高高的飘扬在北城墙顶端的巨大热气球,几乎成为了辽东半岛一景,哪怕是远在数十里外的海面上,一眼望去,都能够看到那高高悬浮于天空之上的巨大球影。
甚至于不少迷信的那些女直人初次来到了辽东城贸易时,会吓得跪拜在地,朝着那高高悬浮在天际的热气球朝拜。
码头之上,往来的商船络绎不绝,大量的客栈和商铺往来的行人不断。不少的女直人扛着各种毛皮,山珍,来到了大连,跟那些宋国的商人们进行贸易。
用他们的产出换取盐巴、铁器,还有各种各样的生活生产工具。而从他们手中获得的那些毛皮和山珍,则会被贩往宋国,又或者是倭国,朝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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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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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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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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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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